摔一跤的收获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我走路时没看路,一脚踩空,整个人摔趴在地上,右脚尖朝后崴了。当时我立即求师父管我,并心中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中午回家后,右脚脖又肿又疼,一挨地就更疼。于是,我向内找,近期自己有明显的欢喜心、显示心、虚荣心、看不起别人的心、抱怨心、不修口议论人的是非等等执着心,并发正念清除,但是脚脖子时好时坏。

而且这段时间,我放松修炼,每天看手机,关注俄乌战争,还看手机微视频。以前,老笑话别的同修,让其别看电视了,但每次去她家,她还看,就和别的同修抱怨,而且以后再去同修家,看到她看电视,就不再劝说了,爱咋咋的吧。现在自己是不看电视,但看手机和电视有什么区别呢?而且说看一眼,一看半小时过去了,炼功双盘也盘不上了,发正念心也不净了。作为一个修炼了二十多年的大法弟子,心里明知道自己状态不对,却也没有做到知错就改。

身体不正的状态一拖一个多月,师父慈悲,看弟子不悟,就点化我,让我读《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当我读到“不要再为一点小利毁了自己生命的夙愿”[1]时,我眼睛为之一亮,心里咯噔一下,但没有深想。

又过了几天,我又读网上同修的交流文章,文章引用了师父的一段法,师父说:“当然了,人要得病的时候往往都叫它符合世间这一层的理,往往都在世间上有那么一个引起这个病表现出来的那么一个外因条件,这好象就非常符合这个世间的理了。其实那只是为了让它符合这个世间的理、这个世间的那么一个状态而出现的外因条件。而根本原因,病不产生于这个空间。”[2]

又是读到最后一句话,让我的眼睛再次一亮,噢,脚崴了,表面上是我没看路和别人说话,不小心踩空了,这只是常人的认知,而我是修炼人,为什么那么多人就只有我自己踩空摔跤?根本原因没找对,崴脚这个根本原因不产生在世间。

于是,我又反复读师父讲法,我终于明白了,症结在于我去年年底退休了,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知不觉对钱又滋生了利益之心。

修炼没有小事,小事也会反映出你的根本执着心没有修去,那旧势力就要借此干扰你、往下拽你,不让你修成。师父就会将计就计,让你摔跟头悟道。

于是,我就在手机中查找,是哪天收到的他人的银行卡,来证实我还有隐藏很深的利益之心没有完全去掉,一查正好是二月二十六日,我收到一个原来客户的银行卡,我让丈夫往其卡上存几十万元钱,对方按利息一分五给我,一年能挣个几万元。当时丈夫不同意,我说:“我介绍的同事在他那存钱,我退休了,存点也没啥,何况他还让我指导他做生意呢……”

哎呀!真准呀,二十六日刚做此事,二十八日就摔了个大跟头,这不明摆着是自己做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招来的吗?于是,我立即向师父认错,告诉自己这件事必须停止,以后决不能再犯此类事情,并告诉了丈夫(同修)我找到了崴脚的真正原因了,脚肿疼现象立刻消失,双盘纹丝不动,腿也不往下滑了。

但崴脚的事刚松一口气,紧接着考验又来了,以前上班时的一个客户来电话说:“你帮我们做生意,挣了钱有你一份……”我马上回答:“不行,我有信仰你知道,虽然我退休了,但依然还得做到;那按我孩子的话说,妈妈你要保持住你的品牌……”对方说:“世界上还有你这么好的人,没和你接触,真不敢相信,你让我改变了(对法轮功)一个看法。”

想想自己一九九八年刚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时,是多么的坚定,听师父的话,当时有一供应商私下给我一个两万元的现金支票,我都坚决退回去了,并从此在工作中给自己定了个心法约束,做到“三个一”,一分钱不要客户的,一次饭不吃客户的,一次车不坐客户的。我告诉他们:因为我学大法了,我就要按照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用“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3]来要求自己,绝不再随波逐流,你们放心,不收礼了,但对待你们会比以前还要好……

当时好多单位、客户都不信我不收礼,还专门跑到我办公室问我:听说你铁板一块,不收任何礼,那你一年至少损失一套房?等等。我说:修炼法轮功的人都会这么做……

因为我按法的标准要求自己,我的同事给我反馈说,人们谈论我说,人家是法轮功的一面旗帜。就这样我在这个岗位(由于此岗位掌管经济大权,一般领导三、五年就轮岗了)上一直干到退休,成为公司员工、领导和客户们心中最信赖的人。

我通过最近发生的这些事,真切体会到,修炼人遇事一定要向内找,所遇到的好事、坏事真都是好事,那一跤把我隐藏的利益之心摔了出来,不然真没想到在朋友那存钱(他做生意也要贷款)得高利息,也是对利益的执着。

踩空摔跤是表像,真正的原因是有执着心,只有按照法的要求向内找,向内修,这一关就能顺利通过。

现在,我也放弃了对乌俄战争的执着,增加学法时间,多发正念,多炼功,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什么事也不能阻挡我攀登上天的梯子,跟伟大的师父回到真正的家!

认识有限,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美国法会讲法》〈纽约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