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传播真相遭陷害 湖北安陆市卓顺珍被枉判三年

更新: 2022年06月2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法轮功学员卓顺珍女士,现年五十岁,家庭主妇,因在三年多前给民众讲真相,遭到司法迫害,被迫离家远走他乡。去年在四川被绑架,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遭安陆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以下是卓顺珍女士遭迫害情况: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卓顺珍在安陆市木梓江河村讲法轮功真相,遭木梓村村书记曹亚洲骚扰、拍照、恶告。她当时走脱。

九月二十日早上十点,安陆“610”、国保、木梓派出所等一帮人在卓顺珍家没人的情况下,搭梯子从她家屋后翻入,非法抄走了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整套、法轮功师父法像以及真相小册子、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她丈夫当天还被叫到安陆市国保大队,警察邹朝阳等说叫卓顺珍来一趟,问个话就没事了。

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卓顺珍到安陆市公安局的办案中心,被迫录了口供、签了字。办案人是国保警察周洪海、木梓派出所所长及一个警察、一名“610”人员。卓顺珍于下午六点多回家了。

十一月十一日,国保说要卓顺珍办“取保候审”,法制科人员强制卓顺珍要写“三书”。结果她女婿自己写了“三书”内容,警察要卓顺珍抄一遍。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安陆市检察院说要起诉卓顺珍。据悉检察院办案人董厚安建议判缓刑。当构陷卓顺珍的案子到司法局做庭前调查时,他们到卓顺珍家又强迫她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最后,政法委、“610”强压司法要判实刑。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所谓的“案子”到了法院,卓顺珍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在外。

二零二一年,卓顺珍在四川省被绑架,后被劫持到安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卓顺珍女士被安陆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安陆市检察院:
办案人董厚安13307296315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