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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王传松用铁椅子折磨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22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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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监狱王传松,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由教育监区转入十一监区任区长,对十一监区人员疯狂奴役、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迫害致死了两个人,二零二一年十月被以援疆名义发配到新疆一个监狱。

王传松,山东临沂市人,为人心理阴暗,心狠手辣,长着一张黄婆脸,任十一监区区长后,他强迫所有人员加长劳动时间、加大劳动量干奴工活。早晨提前一个小时,五点起床;中午不休息;晚上加班到七、八点钟,甚至九点,其中有一次竟然加班干到下半夜一点半。并且干活量从开始一天四百的量,几乎天天不断加码,加到八百、一千,后来加到一千六。犯人说:“王传松新上任,肯定要弄点政绩出来。看吧,不用几天就(加量)翻番了。”真是这样,不但翻番,还翻了两番。与此同时,王传松为强迫法轮功学员奴役劳动而疯狂迫害,先后有一些法轮功学员被从洗脑班上带走,利用提审犯人用的铁椅子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迫写“五书”、参加奴役劳动。

一、王传松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曹国贞、郑旭飞、杜以合、张义成等人暴打、铁椅子酷刑迫害,威逼强迫劳动。

为强迫曹国贞奴役劳动,把他从二楼洗脑班上带走,三次分别被犯人徐超、林泽超(诈骗犯)、王炳吉(毒品犯)暴打时打掉八颗牙,致使曹国贞吃饭极其困难。

为强迫郑旭飞奴役劳动,也把他从二楼洗脑班上带走。郑旭飞因拒绝干奴工活而被严管,被长时间罚站,有时站到晚上十二点以后。犯人徐超、刘怀亮用脚使劲碾压郑旭飞的脚趾头,致使郑旭飞的脚趾头肿得发黑。

王传松指使犯人把郑旭飞、杜以合先后关在一楼禁闭室。犯人孙友达(杀人犯,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店子镇大前疃村人)、刘怀良(山东省聊城市人),在警察的唆使下,把郑旭飞、杜以合绑在椅子上,用约束带绑紧,手在背后,脚向后用绳子绑紧,整个身体后仰,头用绳子套住后仰,抬不起来,椅子后倒。然后,犯人用一支笔放在两指中间,握住两个手指,用笔在两指之间转动,手指马上肿起来;再用笔划两肋肋骨;企图强制劳动,强制写五书,写揭批发言。这一切都是十一监区区长王传松亲自策划安排的。

为逼迫张义成劳动,也把张义成从洗脑班上带走,犯人徐超捆绑张义成,逼迫张义成放弃信仰,强迫张义成参加奴役劳动。

犯人徐超,山东省济南市人,因贩毒罪入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曾经很长时间是入监组组长,他为人狡猾、手段残忍,暴打过许多刚入狱的法轮功学员。因他迫害法轮功罪恶累累,现世现报,原来的传染性性病又突然复发只得住院治疗,出院回到十一监区后警察犯人都怕传染而嫌弃他、人人躲着他。

二、王传松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杜泽洲、朱晓东使用铁椅子酷刑迫害

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残酷,不配合恶警的命令、指使,就会招来电棍电、绑在铁椅子上,用钢筋敲打肋骨,名为弹琵琶,用打火机烧、拳捣胸膛、晚上不让睡觉,名叫熬鹰,等等很多迫害手段。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二零二一年四月初,受王传松指使,由孙友达、刘怀良先把杜泽洲从洗脑班上挟持到一楼禁闭室束缚在铁椅子上进行严酷的酷刑迫害三天,强迫他写所谓的“五书”,强迫他参加奴役劳动。随后孙友达、刘怀良又把朱晓东从洗脑班上挟持到一楼禁闭室束缚在铁椅子上进行严酷的酷刑迫害,用东西刮他的肋骨,也是强迫他写所谓的“五书”,强迫他参加奴役劳动。

由于十一监区严酷的劳动迫害逼死了劳动组长王新强,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酷迫害致死了公丕启,警察们个个惊慌失措,十一监区乱套了,因此强迫杜泽洲、朱晓东劳动的事不了了之。

三、王传松操纵的严酷劳动迫害逼死了犯人劳动组长王新强

犯人王新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回族人,他已入监好几年,性格活泼,爱开玩笑,一直在生活组负责打饭,后来当生活组组长很长时间,劳动组长是接替罢岗的李峰刚干了不长时间。面对天天劳动指标加码、不断增加劳动时间的荒诞局面,他处于上下交困,受两头挤压不落好。王传松不断给他加压任务,劳动犯人不断反对抵制加码,特别是有一次竟然劳动加班到下半夜一点半,致使他身心疲惫,没法处理这一团乱麻的混乱局面。因背负的压力太重,看不到一点解脱的希望,于是他绝望了,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初的一天中午,躲到累累严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五楼谈话室在厕所里上吊自杀。

王新强自杀后,监区长王传松一方面精心掩盖,推卸责任,蒙混过关,指使犯人糊弄、欺骗上级来调查的人员;另一方面又戏剧性表演了为防止有人“投水自杀”,把所有的大小水桶底层三分之一处打上四个眼的荒唐闹剧;与此同时有的警察内心恐惧,怕鬼招算偷偷地给王新强烧纸,警察和犯人都处于惶惶不可终日之中。十一监区因迫害法轮功而号称“狱中狱”的小楼一片混乱。

四、王传松指使犯人对强制灌输谎言的法轮功洗脑班严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公丕启被迫害致死。

在加强劳动迫害的同时,王传松又指使犯人张少青把强制灌输谎言的法轮功洗脑班安排在二楼会议室,并且不让休息、不让上厕所,按劳动时间上下班。在劳动反复加班加点时,洗脑班也跟着每晚同时延时睡觉,甚至有一天直接延时熬到下半夜一点半,致使一些老年劳动者身心疲惫、晕头转向上不了楼;法轮功学员特别是老年法轮功学员公丕启、鲁守禄、郭义森等一直陪到一点半。

王传松还时时不断地到洗脑班检查纪律,一旦发现有困乏闭眼的就对其人及包夹犯人训斥一通。一次,孟宪强追着王传松想说事,他恶狠狠的说:不要随便找我,当我找你时你会受不了的!同时这个班上的所有法轮功学员不允许购买食品、洗衣粉等物品,半年多都不允许下楼活动。更有甚者,王传松刻意安排犯人钟基林对法轮功学员公丕启等人分菜时只给半份菜。

法轮功学员公丕启,六十六岁,山东省青岛市退休上校军官,退休前任山东省预备役高炮师副参谋长。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公丕启被绑架,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和法院非法判公丕启七年半,非法罚款两万元。劫持到山东省监狱迫害。在省监狱,公丕启被多次酷刑折磨不转化。有背后警察指使的打手犯人多次扬言:“折磨不死就行,让你生不如死”因他拒绝转化,就不允许他购买物品、半年都不允许他下楼活动。公丕启所在监室包夹头目李峰是山东德州临邑县临南镇钟楼村人,一九七八年出生,是所谓的“包夹组长”、“纪律组长”、“五楼楼长”、“劳动组组长”,对法轮功学员很恶毒。经常听到他到别的组时说:“公丕启,他就是装,死不了,死了正好。”对公丕启是经常极其邪恶的谩骂、刁难。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下楼活动,原本身体健康的公丕启,在此狱中被迫害出高血压,由于突然活动,引发心肌痛,警察王栋带卫生员上楼只问了一下情况,也没送公丕启去医院检查治疗,晚上公丕启就吐血身亡,这是监狱十一监区长期残酷迫害造成的恶果。公丕启在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被迫害致死后,遗体头部有伤,耳朵有血流出,头部肿胀并且湿漉漉的。

区长王传松一手制造的严酷劳动迫害逼死了劳动组长王新强,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酷迫害致死了公丕启,整个十一监区从警察到犯人无不惊慌失措,人心惶惶,王新强停尸监室的人员已吓得从监室全部搬出,人人都不敢再靠近王新强吊死的谈话室。二零二一年七月,全监区集体搬迁到原教育监区的东楼。

山东省委610办公室专门投资建设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全省转化中心楼,被监狱犯人普遍戏称“狱中狱”,自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启用后,经过十年两个多月的疯狂迫害的岁月,终于退出了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职能。

五、十一监区长期免除劳动、获得高分减刑奖励,专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凶

1.伊军,经济犯罪,山东省潍坊市某企业老板,指使罪犯毒品犯王丙吉、诈骗犯林泽超等罪犯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他是四楼楼长,有权给那些听他指挥的罪犯加减刑分。

2.吴金大,金融诈骗犯罪,被判无期徒刑,限制减刑。江苏省常州市人,六十岁左右。宗教痞子,口中说为你好,内心邪恶假善,时刻都在盘算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佛教为幌子,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其宗教影片、经书,在邪恶恐怖的气氛中,致使个别学员走向邪悟,放弃大法修炼而改学佛教。其家人电话:18018278799。

3.王贵团,经济犯罪,被判十五年,浙江省杭州市人,五十多岁。此人表面上信仰佛道神,但为了减刑没有任何道德底线,助纣为虐。

4.吴明明,金融诈骗犯,济南市区人,被判八年,限制减刑。三十多岁,山东省师范大学毕业。

5.孙友达,杀人犯,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巿店子镇大前疃村人,三十多岁,被判死缓。

6.徐超,毒品犯,山东省济南市人,三十多岁,因贩卖毒品被判十五年。

7.陈建友,五十多岁,杀人犯,被判死缓,山东省济南市人。

8.刘怀良,盗窃犯,被判十二年,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其家人刘方平电话:13234048799。

9.赵刚,杀人犯,被判十五年,宗教痞子,三十多岁,山东省淄博市人,其母亲车女士电话:13053321915.

10.吴克军,山东省章丘市法院执行庭公务员。因贪污罪被判十五年,五十多岁。现已调出十一监区。

11.陈生生,毒品犯罪,被判无期。福建省人,五十岁左右,宗教痞子。

12.鞠勇,金融诈骗犯罪,被判无期。四十多岁。山东省济南市人。宗教痞子。现任劳动组长。

13.还有毒品贩钟基林(被判死缓);诈骗犯史伟;薛青海;车淼;刘二东;师延安;吴金峰;李文达;原纪律组长李峰,已调出十一监区;贪污犯朱效明,原山东省菏泽市副市长,已释放;贪污犯王喜远,原山东省纪委副书记,已释放;贪污犯王九府,原济南巿劳动技术学院院长,被判刑十多年,已释放,等等。


附:
十一监区警察:梁敬达(区长) 手机:18053102072
郑杰(教导员)、陈烁(副区长)、时强、闫飞、王栋、王青茂等

十一监区办公室电话0531-87072680 0531-87075280
山东省监狱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91号
通信信箱:山东省济南市210信箱11分箱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9366914、0531-89366910
总机:531-87075454
监狱长办:0531-87075546
政委办:0531-87075566
副监狱长办:0531-87075596
驻监狱检察室:0531-87072855、0531-87072607
城郊检察院监狱管理处:0531--83013322
监狱长接待室:0531-87072660
狱政科值班电话:0531-87072610、0531-87075293、0531-87072206
督察值班办公室:0531-87075341
内管值班室:0531-87072700
办公室:0531-87072690
禁闭室值班:0531-87072720
外管值班室:0531-87072770
会见室电话:0531-87072670 0531-87072650
山东省监狱纪委办公室:0531-87072795 0531-87072806
老干部科值班:0531-87072945
政治处:0531-87072805、0531-87072815
教育科:0531-87072975、0531-87072994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值班:0531-87075437、0531-8707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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