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一九七三年九月出生,江西南昌县人,一九九四年九月开始工作。其工作履历显示,此人多年来一直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核心爪牙机构——公安局、政法委、维稳办担任要职。
一九九四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历任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侦大队警察、科员、中队长、缉毒大队大队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青山湖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在万凯担任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刘勇、万金莲、廖晓林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判刑。其中刘勇被冤判七年,关押期间,还遭到国保警察残酷的刑讯逼供与折磨,导致他一度双目失明,留下深深的创伤,至今视力模糊不清。
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万凯又先后担任南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抚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在他任职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江西各地积极开办各类洗脑班。位于南昌市新建区前卫路的江西省女子监狱,更是江西省残酷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的魔窟、人间地狱,众多法轮功学员在这里遭受迫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仅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累计106人次,其中:非法判刑17人、非法庭审3人、非法刑拘6人、拘留10人、关押洗脑班8人、绑架14人、骚扰48人。
整个上半年,发生的各种迫害案例,主要是江西省政法委、六一零执行所谓的“清零”,和法轮功学员讲真相遭迫害所致,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江西省政法委、六一零及部份市县区政法委、六一零、国保、派出所、街道社区人员。由于中共迫害,导致信息不畅,有些迫害没能及时报导出来。
正所谓天理昭昭、善恶有报,万凯虽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任职赣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但新官刚上任就落马、乌纱帽仅戴了五个月就被查,不得不说是报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