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修只是想到我是炼功人,不能和他们一般见识。就是夫妻同修,在发生矛盾时,也没有纵深的用法理去修自己,都是说:你应该向内找,我也应该向内找,就此了事,都没能用法真正的衡量,去提高,不认为来了矛盾,遇到不顺心的事,都是自己的业力促成的,是提高心性的大好时机。
师父说的“一举四得”[1]的法理,一说,可能我们都知道。我们要时时刻刻把自己视为炼功人,遇事想起师父讲的法,就没有过不去的关难。师尊用巨大的付出和承受等待我们从人中走出来。
举个例子。一次,A同修开车,和B同修出门办事。刚走出家门不远处的一条村路上,就看见道中间停了一辆大型货车,车里边没有人。要想过去,一是找司机车主,二是在车的边上有个很窄的空,勉强也能过去,但路面不是很平整,有障碍,刮车底盘;要么就倒车,有几十米绕道走。A同修说:不绕了,慢慢在边上过去,果然刮到了车底盘,但无大碍。这时,B同修无意识的说:“这车停的……”
就此事A、B同修在车上交流了自己的看法。A说:这事不能怨车主,这是我们的业力促成的,出现这事不也在考验我们有没有人心吗?这怨心不出来了吗?这个人心我们不能要它。从法理上看,我们是不是以前给人家也造成过痛苦,遇到这事,是安排我们还账的,要是还账,不得乐乐呵呵的还吗?!不应有怨心呀!有怨心,就证明了我们被常人心带动了,这不正好是应该修去的执著心,是好事吗?!就算不是还账,这不也正是提高心性的大好机会吗?我们业力也消了,怨心去掉了,心性也提高了,层次在突破,这也是成就我们的大好机会,要这么一想,还真得感谢这位司机朋友呢!其实在我们身边有很多类似象这样的关难,就得站在法上去看待。
这一交流,B同修还真是吓了一跳,说:我以前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呀,就想自己是炼功人,不能和他人一般见识,也没有纵深想想,用法衡量,以后真不能再就事论事了。走出人的观念、多学法、精進实修,尽力做好三件事。
个人的一点认识,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