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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遵化法院法官武海潮等人的罪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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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近两年,唐山迫害法轮功情况严重,而遵化法院是唐山几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法院之一,河北省唐山市遵化法院法官武海潮、徐爱华、王晓梅三人知法犯法,对法轮功学非法判刑,有无法回避的责任。以下是部分曝光的案例。

一、武海潮(WU,Haichao):女,汉,籍贯:新疆塔城,出生年月:一九八一年七月,遵化法院法官。以下是其罔顾法律,知法犯法的部分案例。

1. 对丰润区耿福霞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一至八年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早上4、5点钟,唐山丰润区公安局局长刘金良等有计划、有预谋绑架丰润区法轮功学员耿福霞、王秀红、付瑞英、尉国申、钱淑娟、丘瑞旺、陆彩芸、韩玉芹、肖慧君等。小令公村法轮功学员耿福霞早晨四点半左右被非法抄家绑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河北唐山市遵化法院非法对这五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十月十五日非法判耿福霞八年,罚款一万;蔚国申(男)三年零八个月,罚款五千;王秀红三年,罚款三千;付瑞英二年,罚款三千;陆彩云一年零五个月,罚款三千。耿福霞、尉国申、王秀红当时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遵化法院叫耿福霞、尉国申、陆彩云、付瑞英四人去遵化法院,石各庄派出所副所长去了,沙流河派出所所长也带人去了,让陆彩云、付瑞英进去签字。签完字,让他俩走了。然后,让耿福霞、尉国申进去。法官说,二审结束,让签字,说可以申诉,然后说,收监,不让耿福霞、尉国申走了,说到那里申诉。

由派出所带着,耿福霞、尉国申被劫持到丰润区看守所,然后再送监狱。尉国申留在丰润看守所;耿福霞因血压高240,打不了第三针加强针,拘留所拒收,当天回家。

◎部分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

审判长:武海潮;陪审员:闻富、王剑斌;书记员:李金沙、孙丽娇。

2. 对迁西七旬赵桂平非法判刑

河北省迁西县国保大队知法犯法,长达两年构陷七旬老人、法轮功学员赵桂平,唐山市遵化市法院还对非法罚赵桂平五千元。迁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在此案中,涉嫌多项违法事实。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公安局历时两年多,大费周章,构陷这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上午8点30分左右,赵桂平老人从家出来到集市上,被在市场上等待多时的穿便衣的警察恶意跟踪绑架、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年龄原因被放回)、之后转为刑事拘留(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拒收)、被迁西县国保大队非法取保候审、被遵化市检察院取保候审、被遵化市法院取保候审、被遵化市检察院非法起诉、被遵化市法院非法监视居住、两次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法院找到赵桂平,给了她三份文件,并要求她参加非法庭审。赵桂平表示拒绝参加。他们说:“我们这是照顾你,不让你去遵化了,在迁西开庭。”八月二十三日,遵化法院来到她家,守在她家门外不远处。在十点多,趁她骑自行车外出时,追上她,用遵化法院的车把她拉到迁西县法院内,在没有任何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对她进行了一个小时的非法庭审。

遵化法院给赵桂平的三份文件分别是:一份《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的原因已消失,恢复审理。一张传票,要求她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9点到迁西县法院第一审判庭,一份对她监视居住的决定书。

到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遵化市法院对赵桂平非法判罚款五千元。

◎部分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
裁判长:武海潮
陪审员:王剑斌 傅强;书记员:白杰 李金沙;证人:刘慧颖

二、徐爱华(XU,Aihua):女,汉,籍贯:河北遵化,出生日期:一九六九年八月,遵化法院法官。以下是其罔顾法律,知法犯法的部分案例。

1. 对河北迁安市刘秀敏、国月霞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早晨,河北省迁安市法轮功学员刘秀敏、国月霞被迁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闯入家中绑架。当时,刘秀敏和国月霞一度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后来,刘秀敏、国月霞的案卷被转到唐山市遵化检察院和法院办理。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国月霞的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到唐山市遵化市法院阅卷。得知,遵化检察院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非法提起公诉,但遵化法院因疫情原因,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出具了本案暂停审理的书面文件。维权律师被法院告知,本案件将在法院庭审前会有与国月霞见面的机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在遵化法院对刘秀敏、国月霞非法开庭,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没能进庭审现场旁听,只允许观看非法开庭视频。

二零二一年十月得知,国月霞被唐山市遵化法院枉判两年,勒索罚款五千元;刘秀敏被枉判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款四千元。此后,国月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社保局将她的退休养老金,从她被绑架之日起,全部追缴,并停发;刘秀敏的退休养老金也被停发。

两位法轮功学员不服唐山市遵化法院的非法判决,并向唐山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二一年十月底,唐山市中级法院做出非法裁定——维持原判。两人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部分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
审判长:徐爱华;陪审员:王凤武;傅强;法官助理:王雪梅;书记员:马毓(yu四声)泽;检察官:李求军

2. 河北遵化市贾凤忠、李永志被非法判刑

河北省唐山地区遵化市法轮功学员贾凤忠、李永志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十一日被唐山遵化市法院非法开庭,李永志被枉判一年零一个月,贾凤忠被枉判一年,并勒索罚款2000元。

贾凤忠先生,59岁,遵化市建明镇赵庄子村人,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被遵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建明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贾凤忠被劫持到建明派出所,后来被非法关押在遵化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一日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两千元。当天上午九点,遵化市法院非法开庭,家人为请的律师依法做了无罪辩护。

李永志,遵化市兴旺寨乡安平庄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月在喷“天灭中共”标语时,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遵化看守所。

◎部分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
法官:徐爱华(女);书记员:马(姓)18532586595
遵化市检察院
检察官:朱连军;检察官助理:王宏旭(女)0315-6613454
案件管理中心:0315-6618296
参与案件人:王薇,赵群

三、王晓梅(WANG,Xiaomei):女,汉,籍贯:河北遵化,出生年月:一九六久年八月,以下是其罔顾法律,知法犯法的部分案例。

1. 对唐山市丰润区孙建中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法轮功学员孙建中被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非法抓捕,之后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唐山市遵化法院对孙建中非法开庭,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孙建中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后,被非法维持冤判。

◎部分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
遵化法院院长:王宏伟;审判长:王晓梅 电话:18532587986;
陪审员:巴杉、宁英;法官助理:王珊珊;书记员:华志红
遵化检察院
检察院检察长:李求军;公诉人:张连东
唐山市中级法院
院长:牛向阳;二审主管此案法官:刘健 电话:0315-2067419 18332987220

2. 对唐山市玉田县刘尚柱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唐山市玉田县法轮功学员刘尚柱被绑架。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刘尚柱被从玉田县看守所非法转押到唐山市遵化市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律师去遵化市看守所接见了刘尚柱。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两点,刘尚柱在遵化市法院被非法开庭,持续两个多小时后,刘尚柱被非法关押在遵化市看守所。后来得知,刘尚柱被非法判三年零两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大概是十月二十九日下的非法判决书。(详情待查)

遵化市法院院长:王宏伟
遵化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求军
遵化市公安局长:胡国臣
审判长:王晓梅 电话:18532587986
玉田县检察院(检察长)院长:杨志勇 座机:03156187327与03156164527
玉田县检察院检察官:周金刚、梁胜伟 静君 王振中 李井全 宋海健 高大方 杨海波 崔利刚 马士杰 李云鹏 梅兰英 郭莉斯 张绍平 李玉田 谢景 韩伟 时振彪 牛娜 王娟 李倩倩
玉田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腾云彪

3. 对唐山市迁西县柴淑珍非法判刑

河北省迁西县七十岁的柴淑珍近日被遵化法院枉法判决:她被判一年半,罚款四千元。柴淑珍曾十次被绑架。这次是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在尹庄集市上被尹庄派出所绑架的。遵化市法院以柴淑珍两年内罚被行政处罚过为由,对她判刑一年半。

所谓两年内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罚,是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柴淑珍在洒河集市上被洒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的洒河派出所所长是付国强。柴淑珍说他们绑架她是违法的。他们以姓名不实对她行政拘留。她被带到康力医院检查,体检显示高血压(210/110毫米汞柱)、窦性心律过速。警察仍把她带到拘留所。拘留所再次测量血压,血压仍然过高,拘留所没有收她。

迁西县公安局、尹庄派出所、迁西县检察院跟从贾宝忠对柴淑珍“往刑事上靠”的犯罪指令,串通一气,罗织罪名,有意构陷她。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十月二十二日两次对柴淑珍非法开庭。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特别荒唐的是所谓的证人证言,法庭竟然一再把所谓证人李晓明“听到的”说成是“看到的”。还有一个没有身份信息的所谓证人付荣艳被拿来构陷柴淑珍,被律师指出这是身份不明。这个证人被否定后,对柴淑珍有意构陷的公检法系统人员,不知是谁,又在判决书中硬塞进来一个张铭芳——两次开庭都没提到过、却凭空又多出一个证人!称其是尹庄乡祝君康药店的工作人员,看柴淑珍在药店外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

尽管律师除对李晓明、付荣艳所谓的证人证言明确指出漏洞,但遵化法庭仍把这所谓的证人证人作为诬判柴淑珍的证人证言堂而皇之的作为构陷柴淑珍的证据之一。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遵化市法院对柴淑珍下达判决书,柴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罚款四千元。柴淑珍表示如果判她有罪,她会上诉。对这样一个一心修心向善,处处与人为善的老太太,都不放过,这个邪党政权虚弱到什么程度!

◎部分相关责任单位与人员
遵化市法院 院长 (0315)6612640
遵化市法院办公室 (0315)6612623
主审法官 王晓梅 18532583816
法官助理 王珊珊 18532586563
书记员 华志红
陪审员 王凤琳 王少辉
遵化市检察院
检察长 李跃明
公诉部长(副检察长)郭成亮 13813587767
公诉人 杨海龙
迁西县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紫玉街5号
检察长 狄泽军

结语: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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