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厂县委书记谷正海遭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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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据河北省消息,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中共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谷正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谷正海,男,一九六七年七月出生,河北青县人。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三河市市长兼任市委副书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二月落马,任大厂县邪党书记。谷正海的落马,和近年来落马的中共官员一样,表面上是贪污腐败,也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报应。

谷正海任职三河市期间,三河市法轮功学员七人被迫害致死,三十多人在迫害中离世,七人被枉法冤判,五人被非法劳教,二十六人被绑架到廊坊洗脑班关押迫害,四十六人次被绑架到派出所及看守所非法拘禁迫害,七人被骚扰、非法抄家等迫害,对这些迫害的发生,谷正海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

法轮功学员魏书侠,女,泃阳镇兰各庄村人,多次被非法拘禁在泃阳镇政府、三河市看守所、廊坊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四年半,被劳教所迫害的血压高达二百七,且长期高压不下;回家后经常遭到村委会、镇政府、派出所等上门骚扰。在精神与肉体的巨大承受与压力下,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离世,终年六十二岁。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康景泰、王占青、马维山和文杰被绑架,康景泰血压高达二百二,看守所拒收,时任三河市“610”主任的国立臣强令收押;案卷曾两次被市检察院退回,但国立臣等无视宪法和法律,不断施压、力主重判。国立臣等滥用职权、操控司法、故意制造冤狱,四当事人一审经历五次非法庭审,二审走过场式的黑箱作业:枉法冤判王占青六年、马维山和文杰各五年、康景泰判三缓三。八十多岁的马维山如今还在冀东监狱遭受冤狱折磨。

法轮功学员王文俊,女,五十多岁,河北沧州泊头人,三河市发电厂建筑承包商。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王文俊被警察绑架,私人财物被抄抢,她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关押迫害,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功学员于桂香,女,时年六十六岁,山东省蓬莱市大辛店村人,住在三河市她儿子家。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于桂香被绑架,先后被拘禁在燕郊东城派出所、三河市看守所、廊坊洗脑班;三月七日,被劫持到蓬莱马格庄洗脑班、烟台市看守所,最后被枉法判刑四年。

谷正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二月任大厂县委书记期间,继续执行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致使大厂县法轮功学员三人含冤离世,四人被绑架及非法拘留,一百七十六人次被骚扰。由于遭受迫害以及长期生活在红色恐怖高压下,西马庄村法轮功学员郭兰芬、马家庙村的法轮功学员杨守斌(杨守彬)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杨淑芳,女,七十岁;张桂珍,女,约五十岁。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下午,二人到临县香河县发放真相资料被人诬告,遭钱旺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张桂珍、杨淑芳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张桂珍被劫持到三河看守所,杨淑芳因体检不合格,被所外执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十五日,钱旺派出所四警察,两次到大厂县陈府镇派出所对二人非法审问,网罗证据。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杨、张二人被告知:香河公安已将构陷她们的“案件”移送该县检察院,香河县法院原定于同年十月二十六日欲非法开庭,因疫情原因推迟。

谷正海任职期间,大厂县法轮功学员遭到派出所警察、镇政府人员及村干部、居委会人员等上门骚扰一百七十六人次。其中:二零一七年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四十七人次;二零一八年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十三人次;二零一九年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零二零年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零二一年骚扰法轮功学员六十七人次;二零二二年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古语曰:“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举意已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那些还在为虎作伥,继续以执行上级的命令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行恶之人,切莫拿自己的生命当赌注,早日悬崖勒马,才有出路。其实,所有中国人在中共体制下都是受害者。公职人员也只是中共迫害良善时被利用的工具,当党不需要你的时候,随时可以“卸磨杀驴”,以泄民愤,成为牺牲品。

中国人需要区分“中共不等于中国”,看清西来幽灵——中共的魔鬼本性,选择退党、退团、退队,抹去兽印,和这个万恶的魔鬼邪教决裂,才能使生命真正走向重生和光明,这是每个中国人的唯一出路!希望广大民众能够明真相,冲破谎言,在这场大瘟疫中,平安度过劫难,走向美好的未来。

'谷正海'
谷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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