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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81岁李顺华被构陷案已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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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后,维权律师告诉李顺华,茂南区法院对她的构陷案中止审理。至此,从二零二零年十月李顺华被绑架起,在长达一年多的茂南区公检法对八旬李顺华因信仰真善忍的构陷审理中止。

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过年前夕,广东茂名市八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顺华的家门来了茂南区法院的两个人,要求李顺华签字。李顺华说,我要问问我的律师什么意见。李顺华当着法院两个人的面,给维权律师打了电话,律师告诉她:不要签。法院的两个人没有办法,就走了。

二零二二年二月初,李顺华家门又来两位茂南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要求李顺华签字,李顺华没有开最外层的防盗门,她说,我不签。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后,维权律师告诉李顺华,茂南区法院对李顺华构陷的所谓“案子”中止审理。

法轮大法救了疾病缠身的李顺华

李顺华,女,一九四零年八月出生,今年八十二岁。一九五五年,十五岁的李顺华开始全身发冷,这个病很厉害,它会摧残人身体的各个器官,引起类风湿,关节变形、弯曲、手指完全变形等。随后,不到三十岁,她就得了肾炎,一直没有根治;后来,又得了肺结核,病了七年左右。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顺华又得了心脏病、心肌梗死、美尼尔氏综合症、坐骨神经、肩周炎等等多种疾病,肾炎几乎严重到接近尿毒症。李顺华周身缠病,痛苦不堪,没有一个星期不去看病,没有一天不吃药的。每天经受病痛的折磨,心身在痛苦中煎熬,脾气又变得不好,搞得家庭不和,人成了个黄面婆,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一九九五年九月,五十五岁的李顺华修炼法轮大法后,懂得了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炼心性,与人为善,不到半年,身体多种疾病不翼而飞。

从修炼法轮大法的那一天起,到现在的二十七年里,李顺华没有吃过一粒药,没有上过一次医院,身体都很健康,给儿女们减少了很多负担。她从内心里无限地感恩法轮大法,无限感恩李洪志师父。

坚持修炼,说真话,屡遭迫害

在大法遭受迫害的二十三年里,李顺华进京护法,为法轮大法说公道话,经历了多次被邪恶迫害:关茂名市官渡派出所、关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关茂名市洗脑班等,她都坚定地走了过来。

近年来,李顺华遭到茂南区街道610人员江志雄、居委郭伟青、郑彩琴、警察等人的多次骚扰,他们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法轮功,签“三书”,遭到李顺华的拒绝。李顺华给骚扰的人员讲,自己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讲法轮大法的美好,希望他们不要错过这个万古难遇的珍贵机缘。真心的劝善,却成了610人员江志雄、居委郭伟青、郑彩琴等警察构陷李顺华的理由。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左右,站前路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李顺华的家,并抢走了她所有的大法著作和真相资料,将她绑架到站前路派出所。李顺华在派出所受到各种恐吓威胁。610人员、派出所警察再次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签“三书”。

由于李顺华拒绝放弃修炼,拒绝写“三书”,她被警察送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关押。第二天上午,警察将她押到医院体检,准备后续迫害。检查结果是:高血压、心脏问题很严重。下午,警察又将她押去茂名市人民医院从新体检。抽血检查时,拔出来的针头,没有血流出针头管,血都是凝固的。检查结果是: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时刻都有生命危险。

在这样的情况下,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一点多,警察才叫李顺华儿子接她回家了。回家后,李顺华身体很难受,肚子很痛,拉肚子拉了十一天,体重从原来的一百二十多斤,瘦了二十斤,人瘦了一大圈。

虽然李顺华从看守所出来了,但是茂名市610、街道610人员江志雄等人员构陷李顺华并没有停止。

一年以后,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李顺华被茂南区公安分局国保、站前路派出所邓海超、余俊构陷到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李顺华的儿子和女儿被610人员威胁恐吓,不准请律师。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李顺华被茂南区检察院邓礼进快速地以莫须有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非法起诉李顺华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起诉书中写道:“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顺华自修炼法轮功以来,曾向他人传播、宣扬法轮功,其中,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也多次向郭伟青、郑彩琴宣扬法轮功。”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早上,茂南检察院一女子打电话给李顺华儿子,说李顺华的案件已转到茂南法院。站前路派出所邓海超打电话给李顺华,要给她请两个不要钱的律师。李顺华说,我要聘请我自己的律师。随后,李顺华聘请了两位维权律师。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南区法院非法对李顺华开庭,李顺华的儿子和女儿,由于受到茂名610等人员的威胁恐吓,不敢去法庭旁听。两位维权律师依法为老人作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开庭前,主审法官谭卫和法院副院长阮志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刁难律师,不让律师带自己的电脑进法庭,遭到律师的抵制。直到十点多才开庭。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邓进礼和一个年轻的检察员的公诉没有法律依据,发言时语无伦次。律师把公诉人构陷李顺华的所谓“罪状”全部推翻。

在整个开庭的过程中,两位律师配合得很好。主审法官谭卫开始有些凶,后来听到两位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后,基本上没有打断律师的发言。

整个庭审不到两个小时,在中午十二点钟结束。主审法官:谭卫,陪审员:柯学军,周晋锋,书记员:刘丹。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茂南区法院对李顺华实施监视居住。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元宵节后,维权律师告诉李顺华,茂南区法院对李顺华的所谓“案子”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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