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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顾巧玲被非法枉判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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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法轮功学员顾巧玲,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被兴凯湖农场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被红兴隆农场法院非法枉判2年,勒索罚款2万元(黑龙江省红兴隆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黑8109刑初44号)。

顾巧玲,女,一九六二年十月十六日出生,家住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原名:密山市兴凯湖农场)。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她在兴凯湖农场住宅楼发真相资料时,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遭兴凯湖农场警察绑架。顾巧玲被绑架时背篼里有大约十多本小册子,几百元真相币。

当天晚间五点多钟,片警沈旭东和几个警察到顾巧玲家敲门,她丈夫祝学双不给开门,警察在外面把门镜扣掉了,用一根铁丝从门镜窟窿伸进来企图开门,顾巧玲的丈夫在屋里把门反锁上,警告警察说;你不许进屋,有事上派出所去说。警察走后,在晚间六点前,祝学双去到派出所讲真相要人,被治安大队长冯辉和派出所所长杨军非法扣押一宿。

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上午八点多钟,兴凯湖农场出两台警车,一台警车里有4个警察劫持顾巧玲,另一台警车里也有4个警察劫持祝学双,把夫妇两人直接送到黑龙江省鸡西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当天晚间,兴凯湖农场警察趁顾巧玲家没人,到顾巧玲家非法抄家,抢劫走个人所有的物品,数量不清。

顾巧玲被非法关押在鸡西市女子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被黑龙江垦区建三江农场检察院非法批捕。

祝学双被关押在鸡西市看守所18号监室,后转到19号监室非法拘留20天,转回密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于十月三十一日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晚间六点多钟,治安大队长冯辉和另一个警察(高个,20多岁,有点胖)到祝学双家,让他在建三江检察院非法批捕《顾巧玲批捕通知书》上签字,祝学双说:我不签字,顾巧玲没犯罪。警察说:不签拉倒。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四十分左右,红兴隆农场法院非法对顾巧玲开庭。法院只让律师一个人进庭,不让家属和亲友进法庭旁听。

红兴隆农垦检察院冯飞出庭公诉。冯飞出示:黑龙江省垦区红兴隆农场检察院:黑红检诉刑诉(2021)17号起诉书,在起诉书上罗列构陷在顾巧玲身上和家中收缴法轮功物品1237件,建议判刑3年、并处罚金。

辩护律师指出:本案审查批捕和侦察搜查程序违法,认定涉案物品为邪教宣传品证据不足,涉案物品数量和来源不清,且顾巧玲无刑事犯罪,指控其犯罪不能成立。本案由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牡丹江分局立案侦查,红兴隆检察院审查和提起公诉,依法不应由建三江检察院行使批捕和管辖权,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错误。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侦查机关传唤顾巧玲并对其住宅搜查,顾巧玲没在现场,也没让顾巧玲家属见证搜查过程,导致相关涉案物品存疑。顾巧玲保留物品共76册,数量极少,是个人阅读学习所用,无刑事违法性,没有社会危害。本着人道人性司法的原则精神,当宽容对待,公正裁判,立即释放。

非法庭审到下午3点多钟结束,没有宣判。

红兴隆农垦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非法宣判,非法枉判顾巧玲2年,罚款2万元,刑期从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红兴隆法院审判长王晓东,陪审员徐镇明、于装军,法官助理王凤凯,书记员吴迪。

判决书上诬陷顾巧玲的证人有:穆丽丽、王春英、许素荣、刘江业。非法庭审时证人没有出庭作证。

黑龙江省密山市兴凯湖农垦社区
场长;曲凯
治安大队长:冯军,40多岁。
派出所所长:杨军,是从854 农场调去的,50多岁。
片警,沈旭东,40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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