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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石桥市七旬老太纪永清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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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营口市大石桥市七十一岁的老太太纪永清,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被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开庭,聘请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她自己也认为修炼法轮大法合理合法。纪永清老人不认为自己有罪,被亲人送回家中。

二零二零年夏天的一天,善良的纪永清在向一位世人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同时告诉她如何躲避大瘟疫的方法,不想却被她恶意举报。随后大石桥市石桥派出所和青花派出所的警察赶到并强行把她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一名张姓女法轮功学员。

她们被带到派出所之后被反复审问,并翻包检查。大概到了晚上他们开车准备把两位法轮功学员送进看守所继续关押,因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警察还是不死心,经过长时间的折腾,深夜才将张姓法轮功学员放回家,纪永清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被家属带回家。

只因她身上带有一千元真相币,二零二一年四月构陷纪永清的案子被送到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通知纪永清和家属到法院去,并告诉她和家人目前案件已经被移到营口市站前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亲友请律师已介入此案。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纪永清被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开庭,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她自己也认为修炼法轮大法合理合法。

非法庭审从下午两点到四点,纪永清不认为自己有罪,也没在任何书上签字。其它情况待查。

法院办案人:隋庭长0417-2991013
邮编:115000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河广场1号 营口市站前区法院
李红梅(院长) 0417-2656030
赵丹(法官)0417-2991085
刘涛(院长)收 0417-2991087
刑事庭李学武(庭长)电话:0417-29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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