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永康女士被关押的照片 |
肖永康家住湘西花垣县峨碧村,学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心地善良,做人以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家庭和睦;做生意老少无欺,务实求实,是个好人。
然而,花垣县610办(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及国保大队为了强迫肖永康放弃信仰,竟多次残酷地迫害她。恶警曾用手枪顶着她的头部说“一枪崩了你”。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肖永康向人们递送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花垣县三角岩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多钟,一伙人突然冲进她家中,抄走她平时学习的法轮大法书籍及讲真相用的一些资料,当时家中只有十二岁的女儿。她回家后,分析是610及国保所为,次日去县610办要书及讲真相,被610主任彭图俊打电话叫国保大队长龙勇带领七八个警察绑架。
肖永康被花垣县政法委610办、公检法官员合谋迫害,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被花垣县法院法官杨朝晖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被劫持到长沙市女子监狱。下面是肖永康女士被迫害的事实: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被劫持到长沙市女子监狱后,肖永康买了80元的东西。三月二十六日后,肖永康不背监规被罚站。因在监狱里买东西要打报告词:“报告,罪犯某某要买东西”。肖永康不是罪犯,不打报告词,所以监狱就不让她买了。从那以后肖永康再也没买过东西了。这四年来因不准买东西,肖永康在长沙市女子监狱里也就只用了这80多元。
从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到七月十五日这个阶段:因肖永康不配合背监规和所谓的“传统文化”,被黄某、胡某、凃文利罚站,天天站,从早站到晚,一直站了70天,天天不让睡觉,站不起几乎要摔倒,不准上厕所。有一次自己跑去上厕所,被他们指定的包夹抓住,用冷水泼身;中途还被凃文利铐手。还有牢头李奕萍将蚊香灰撒在肖永康头上,弄得头发脏兮兮的。有时还用冷水泼身体。还有监管队长资萍用辣椒水洒在肖的脸上、眼睛上、身上,使得肖永康脸、身体刺痛,眼睛无法睁开,极痛难忍。刑事犯人胡梅花用水笔尖刺肖永康身体,因为当时肖只穿单薄衣服,使得她疼痛难忍。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监房有些犯人议论法轮大法的一些不好的话,肖永康为大法辩护,被牢头陈卫平狠狠地抓头发,把一大把头发抓落到地上,还遭到她的暴打,之后陈卫平还命令其他犯人把尿尿到盆子里,没得到其他人配合,她就自己尿,随后就把尿水泼到肖永康身上,使得肖的头发衣服全部脏湿,全身冷的发抖。恶徒陈卫平还用自己来月经时沾有经血的卫生巾糊在肖永康的嘴上,使得她臭得恶心难忍。
肖永康平时不打报告词,二零二零年大概是五月的某一天,被监管队长唐影、刘芊、还有男干警何教导员打耳光,踢脚干,踢到骨头上疼痛难忍。
酷刑演示:毒打 |
后来,怀化籍犯人唱艳琴伙同犯人骆美蓉、苏戴贤、万菊红把肖永康按倒在地暴打,杨文娟把一盆水泼到肖的头上,四川籍犯人苏戴贤还用肮脏的拖把塞住肖永康的嘴。这些事干警们在监控中完全看得到,但是就是纵容。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到十一月十五日这段时间,因不打报告词(报告词:我是罪犯某某,我是哪里人,我犯了某某罪),肖永康又被干警黄某、李君罚站54天,还被她们塞口塞(用一个硬东西塞进嘴里),从嘴里流出很多血;大冷天的,肖永康穿着单衣单裤睡在对着风口的光板床上(既没有盖的被子,又没有垫的被子,什么都没有),一只手被铐在床上,拉屎撒尿都在裤裆里,有时撒的是血水,哪里是尿水?接在盆子里,由于没有便纸,拉完了只好用手去抠,没有水只好用自己的尿水洗手,吃饭时由一个叫袁艳的犯人分发饭菜,先发给所有的犯人,最后才轮到肖永康,犯人有的吃饱了,有的吃不完就倒掉了,最后饭桶里只剩下一两口饭和菜盆里一口口汤,肖只能靠这一两口饭和那一口汤水维持生命,每天饿着,她瘦得只剩皮包骨。由于长期不让肖永康穿棉衣,不让盖被子,她身体冰冷的象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样,全身冰硬得象石头一样,感觉只剩一口气了,快要不行了,但肖永康想到法轮大法的其中一套功法的炼功口诀:“弥勒伸腰------抻”后,心里一想“抻”,身体状况很快得到好转。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某干警、犯人唱艳琴、杀人犯李召元她们用口塞塞肖永康的嘴,唱艳琴叫其他几个人打她这里、打她那里。李召元说:把你的牙齿要打掉。她们使劲塞肖永康的嘴,嘴里流出的血弄得身上到处都是。队长刘芊说:她上次来,是我给她戴的反铐。那次反铐使得肖永康胸前骨头嘎嘎响,痛的受不了。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干警杨霞对肖永康说:你要回去了,你要去检查身体。她去了,等她从医院回到监狱后,杨霞就把她铐上,一直铐到过年。
二零二二年正月初八十点钟到十一点多钟,唐影等人给肖永康一张纸,要她写保证不再来了,要按手印,要写五书(背叛大法、背叛师父的保证书),被她拒绝,唐影指使常德籍犯人李召元、犯人王群芳(长沙籍)、许娟、花垣县的龙琼、云南的李静晶等人将肖永康按倒在地进行暴打,打背踢脚乱打一通,打得她身子快要散架子了,骨头唧唧嘎嘎响,感觉到好像要快死了。还强行拉着她手在纸上不知写什么东西?
酷刑演示:暴打 |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肖永康被释放出铁门时,他们还是强迫她打报告词:“我是罪犯某某,我是哪里人,我是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的,我家住哪里,我犯了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我被判了多少年”。否则就不让出去。她不念,她只念:“我是大法弟子肖永康。”就这样走出了监狱的大门。
肖永康在长沙市女子监狱遭受如此残酷的迫害,施加迫害的干警严重违反了国家《宪法》、《刑法》,《监狱法》犯下了侵犯人权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滥用职权罪,故意伤害罪。监狱的监狱长等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还有花垣县参与绑架肖永康的公安局国保队长龙勇、指使绑架肖永康的花垣县610主任彭图俊、非法冤判肖永康的花垣县法院法官杨朝晖、非法起诉肖永康的县检察院检察官杨敏、维持杨朝晖的错误裁判的湘西自治州法院的法官王平等人,以及参与迫害肖永康的其他公检法官员、都在不同程度的犯罪。
善恶有报从古到今就有,人在做天在看,珍惜别人的生命也是在珍惜自己的生命。希望相关人员善待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和家人多积福德、迎来好的未来。
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
长沙市女子监狱 电话 0731---82323040 监狱长:罗友田 教导员:何某
高度戒备监区监区长 : 黄某、张安丽 、副监区长: 李军 胡某
高度戒备监区监管队队长 : 唐影 凃文利 刘芊 资萍
刑事犯人: 李奕萍 陈卫平 胡梅花 李召元 王群芳(长沙)、侯凯、龙琼 (花垣县 )唱艳琴 (怀化)、苏戴贤(四川) 万菊红 骆美蓉 、刘爱明、许娟、杨文娟、袁艳
参与合谋迫害肖永康的花垣县六一零、公检法官员:
六一零主任: 彭图俊 13787431168
国保队长 : 龙 勇 13974333063 法院法官 : 杨朝晖 检察院检察官:杨敏
湘西自治州法院维持花垣县错误判决的法官;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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