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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山干部休养所原财务科长马玉莲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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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马玉莲女士,今年六十六岁,山东省泰山干部休养所原财务科长。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她多次被绑架、抄家、拘留;她被非法劳教三年,诬判四年,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一切福利待遇被剥夺。

法轮大法救了她的命 屡遭迫害、骚扰

一九九七年八月,马玉莲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她患了脑瘤,生命随时都面临危险。那时孩子还小,她不忍舍下孩子撒手而去,在医治无门的情况下,经朋友介绍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炼功不长时间,她的脑疾等病症迅速消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

在学法修炼中,马玉莲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的和意义,感悟到修炼大法不仅能使人强身健体,还能教人道德升华,自己遇到的竟是一部高德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变得更加真诚、善良、宽容,做事先考虑他人,遇到矛盾找自己,各方面的关系都很融洽。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造谣抹黑法轮功,欺骗民众,使马玉莲失去了正常的修炼环境,遭受了一系列的残酷迫害。

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泰山区公安分局迎胜派出所一帮警察多次去马玉莲家骚扰,没敲开门。第二天,警察又给马玉莲打电话。马玉莲说:找我干什么?给我解决退休金的问题吗?警察说:我们不管这个。马玉莲说:不要来骚扰我,我现在被无理扣发工资,连饭都吃不上了。警察挂了电话。

二零二一年二月七日上午上午九点多钟,在只有她女儿一人在家的情况下,迎胜派出所三个警察敲开门,拿出照相机乱照,各屋搜查、翻看,没搜到东西,又到储藏室看,对家人和邻居造成恶劣影响。

在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被强行鼻饲 口鼻流血

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马玉莲所工作的山东省泰山干部休养所时任所长赵建华,亲自带领公安人员,以马玉莲修炼法轮功为由,将她从家中强行绑架,劫持到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淄博王村洗脑班)“转化”迫害。赵建华恶狠狠地对马玉莲说:“我就是叫你去改改脾气。”

赵建华,男,曾任山东省泰山干部休养所所长、山东省第二干部休养所所长,后任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副厅级)。由于赵建华贪污公款、敛财,而马玉莲知晓该单位的非法账目,所以,她成了赵建华的眼中钉。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赵建华就借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机会,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多次迫害马玉莲。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左右,赵建华遭恶报,在其新购买的楼房单元门口准备开门时,突然倒地猝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马玉莲在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被强行“转化”期间,拒不配合邪恶的要求,绝食抗议,被十几个男人按在椅子上,从鼻孔插管强行灌食,插得她鼻子口里出血。

那些人不让她睡觉,强行灌输邪恶谎言、污蔑大法,对她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非人折磨。

被干休所所长赵建华无理警告处分 调离财务

二零零一年,马玉莲从“法制培训中心”回来后,赵建华要把她从财务上赶出去。

赵建华看她不接受处分,就又宴请泰安市“610”的酒肉朋友,欲非法劳教她,当时遭到当地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反对。

但是,赵建华对权钱的私欲更加膨胀。从那时起,财务上的事,赵建华就不让马玉莲管了,局里开财务会,都不让她参加。赵建华怕马玉莲揭发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尽量不让她接触上级领导。在二零零一年度考核晋级中,赵建华没有给马玉莲晋级。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为了在迫害法轮功上捞取政治资本,赵建华就背后散布马玉莲炼法轮功如何如何,胡编乱造一些谣言陷害她,蒙骗不明真相的领导和群众。

遭刑讯逼供五天六夜 大雪天被扒掉外衣冷冻

在财务上,马玉莲成了赵建华贪腐的障碍,赵建华就千方百计、不惜代价制造事端,迫害马玉莲,宴请市“610”的酒肉朋友,进一步构陷她。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泰安市“610”人员与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亓可银、市公安局反邪教大队教导员朱宗海、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张继轩等人密谋,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叫肥城市国保大队把马玉莲绑架到肥城市看守所。同时,一帮警察非法抄了她的家,将她家里现金、存款折、工资卡、首饰及手表等物品掠走。当时她八十七岁的老父亲正在医院住院,没人照顾。

恶警宋立波给马玉莲戴上手铐脚镣,把她从肥城市看守所带到石横电厂附近山里的一个武警大院。在这里,肥城市国保大队长张钦来带领宋立波、杨强等人,在寒冬腊月里,扒掉马玉莲的外衣,不让她吃饭、喝水,不让她上厕所(大小便都有七、八个男警围一圈看着,其流氓行径,让她羞愤难当),不让她睡觉,连续刑讯逼供五天六夜。

当时天降大雪,气温零下十几度,她只穿着单衣,冻得浑身发抖,肌肉抽搐。恶警杨强说:我叫你生不如死。张钦来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马玉莲被他们迫害得浑身浮肿、头昏脑胀,脚肿得连鞋和袜子都脱不下来。

朱宗海是迫害马玉莲的主要幕后指使者,但他出现在马玉莲面前时,却假惺惺地说:你们怎么这样呢,赶快给她解了手铐脚镣,穿上衣服。朱宗海不过是想通过软硬兼施的手段,达到其罪恶目的,他这种伎俩在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时,多次表演过。

在没有逼供出任何他们希望得到的东西后,就又把马玉莲关进肥城市看守所。从看守所大门到监室,有很长的一段路程,恶警把她的手铐、脚镣铐在一起,让她弯着腰,忍着卡手的疼痛一瘸一拐地走进去。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马玉莲在肥城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肥城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瑞民和恶警杨强租了一辆红色面包车,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把她偷偷摸摸地送回单位。

赵建华借此给了马玉莲多项无理处分:撤销职务,停发工资,解聘会计师职称,一年内不准上班,一年后另行安排,以后不准从事会计工作等等。而且在马玉莲被绑架的第一个星期,赵建华就停发了她的工资、福利,并把她的办公室门都换了锁。

被劳教所长期关小号、不让睡觉、殴打

赵建华怕马玉莲揭发他的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千方百计要把她送进劳教所。他就多次宴请泰安市“610”的酒肉朋友,叫肥城市国保大队长张钦来以退还她被抄去的物品为由,把她诱骗到肥城市粮食局招待所,非法拘禁九天。

在这期间,张钦来派了几个男恶警,黑夜白天和她同吃同住在一个房间里,连他们喝的茶叶都是用马玉莲(被他们抢去)的钱买的。

二零零三年元月十七日,马玉莲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里,马玉莲被关押在一大队近两年。大队长王淑贞指使犹大对她“转化”,辱骂,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坐小木凳子到半夜三更才叫睡觉,早晨四点多就叫起床。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期间,马玉莲一直被关小号,受尽非人折磨,使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一大队警察看马玉莲不“转化”,又把她调到四大队,和吸毒卖淫人员关在一个屋子里。唆使吸毒人员张伟 (青岛人)打骂她,把她打得鼻口流血。后来又叫一个卖淫的王新(东北人)当她的包夹。

恶警一看还是达不到目的,就又从二大队调来恶警曹冬燕“转化”她。马玉莲被关进楼梯下面的小号里,罚站到半夜,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恶警一看还是不行,就叫她白天去车间,晚上把她关在一间空屋子里,连续二十三个昼夜,不让她睡觉。她实在困得不行了,就躺在水泥地上睡一会儿。时间长了,她的腿、脚都肿了,连鞋都提不上;身体左侧经常刺疼,夜间多次尖叫疼醒。回家后,她腿疼得公交车都上不去,通过坚持学法炼功,才逐渐好转。

三年劳教期满后,马玉莲因拒不“转化”,被劳教所无端加期一个月,关到五大队(专门关押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集训队),大队长是从一大队调过来的王淑贞。自从到五大队,马玉莲吃喝拉尿都在一个小黑屋里。她不承认劳教所的加期迫害,质问警察:凭什么给我加期?你们是违法的,出去我就告你们!王淑贞怕自己将来有麻烦,就拿出手机叫马玉莲给家里打电话,说是所里叫她回家过年。

两年多的时间里,她们不让马玉莲给家里打电话,不让家人接见;孩子来探望,哭着求她们,也不让见。单位的新领导来看她,也不让见。因为马玉莲不停地反迫害,劳教所恶警怕她出去后揭发控告她们,就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腊月二十三)把她放回家。

三年多的时间里,与她相依为命的女儿见不到唯一的亲人——妈妈,断绝了生活来源,靠亲朋好友接济度日;九十多岁的老父亲见不到女儿,天天为她悬心、担惊受怕;亲人们也都因她遭受迫害而饱受精神折磨。

被山东省女子监狱关禁闭、虐待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两个外地法轮功学员来马玉莲家,出门不远,即被绑架。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晓明、迎胜派出所所长徐亚辉等几十个人包围了马玉莲的家。他们翻箱倒柜,将她家中大法书、真相资料、一个台式电脑、两个手提电脑、两个打印机、手机、DVD影碟机等物品尽数掠去。

马玉莲被绑架到迎胜派出所非法讯问,然后送进泰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开始案子是由李晓明负责,到后来换成了毕欣。他按照市政法委、610和泰山区公安分局的旨意,歪曲事实,伪造了构陷马玉莲的材料。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邪党泰山区法院对马玉莲非法开庭。当她戴着手铐脚镣进入法庭时,即将出嫁的女儿见状,失声痛哭。在法庭上,马玉莲不承认邪恶强加的迫害,拒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但泰安市政法委“610”不让律师作无罪辩护。泰山区法院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硬是判处她四年徒刑,把她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入狱后,马玉莲被关进禁闭室,由指定包夹看管着,逼着看邪恶录像;每天被逼迫写所谓“五书”,长时间不让睡觉,不让出屋,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不让洗澡,不让洗衣服,吃喝拉撒全在禁闭室。长期的精神摧残、生活刁难,使她身心受到了严重伤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马玉莲出狱后,单位停发了她的退休养老金、医疗保险等一切福利待遇。她通过反复找单位领导和有关方面协商,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开始,单位每月发给她最低生活费1400元。从二零二一年九月开始,改成每月发1800元最低工资(按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的95%)。

结语

二十三年来,马玉莲只因坚持修炼以真善忍为最高准则的法轮大法,背负着强加的种种罪名,长期处于被监控、被歧视、被残酷迫害的境地,身心受到很大摧残,经济上也损失几十万元。老人和孩子始终生活在提心吊胆之中,心灵上遭受了无尽的煎熬与痛苦。这一切罪恶都是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及其利用的爪牙们造成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毫厘不爽。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做了任何事都得自己承担,宇宙的法理均衡着一切。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及其爪牙们针对大法和修炼者所做的一切,都是在铺就自己走向地狱和毁灭的路,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正义的审判。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及早回头,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迫害相关责任人
赵建华 山东省泰山干休所原所长,已遭报死亡
朱宗海 泰安市公安局反邪教大队教导员
张钦来 肥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宋立波、杨强 肥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
李晓明 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毕 欣 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
徐亚辉 迎胜派出所所长
司 珊 泰山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公诉人
赵 娟 泰山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公诉人
王海峰 泰山区法院审判长
沈玉贤 泰山区法院审判员
崔静菊 泰山区法院陪审员
韦秀娟 泰山区法院书记员
王淑贞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
曹冬燕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恶警
徐玉美 山东省女子监狱第十一监区副监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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