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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优秀教师刘丽杰被枉判后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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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丽杰女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枉判三年半,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刘丽杰去一名老年法轮功学员家学法(阅读法轮功著作),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阳公安分局所属多个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因身体状况于十月十六日以所谓的取保形式回家。

刘丽杰
刘丽杰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刘丽杰被告知监视居住。期间,向阳区法院分别在十月十二日、十一月十六日二次对刘丽杰非法庭审。在第二次非法庭审的次日,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下非法判决三年零六个月,非法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刘丽杰上诉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刘丽杰被警察劫持强行去医院体检,在体检多项生理指标不正常的情况下,被强行送往佳木斯市桦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二日刘丽杰又转回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六天后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佳木斯市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刘丽杰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刘丽杰的代理律师与佳木斯市看守所电话预约,要求会见刘丽杰,看守所一位宋姓女警察接听电话后,说三月初可以会见。代理律师想会见后与刘丽杰商量申诉之事,于是,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刘丽杰的代理律师和多位亲友辩护人亲自前往佳木斯市看守所协商会见之事,看守所仍拒绝律师的会见要求,无奈律师又与看守所刘所长电话沟通,所长还是让宋姓警察出面解决会见之事。律师见到宋警察,她仍以疫情为借口拒绝会见,还说是省里规定的。律师与之据理力争,要看守所拿出不让律师和家属会见书面答复,看守所拒绝出示,并扬言说:这是上边要求的,那你就去黑龙江省监管总队去找吧。律师说:此案要求申诉,需要与当事人刘丽杰本人协商相关事宜,还有要她本人在申诉状上签名等,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看守所最后勉强同意可以让刘丽杰在申诉状上签名,就让狱警把申诉状拿到监号里让刘丽杰在申诉状上签了名字。

律师和家属到多家部门投诉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刘丽杰的代理律师、多位亲友辩护人和家属去佳木斯市公安局投诉佳木斯市看守所无理拒绝会见刘丽杰。公安局工作人员听到投诉内容,就给看守所监管支队打电话,说有人来反映看守所不让会见问题,还没有提谁的名字,对方已经主动说出是刘丽杰的家属吗?说领导不在,就挂了电话,再打电话就没有人接了。这时公安局这位工作人员让律师去公安局信访办看看,律师到了信访办,信访办工作人员说这事情不归他们管,看守所、公安局、监管支队互相推诿,不敢面对拒绝会见之事。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下午,律师和多位亲友辩护人赶往黑龙江省公安厅,去找监管总队投诉。来到省公安厅信访接待处,前台接待人员说信访口没有监管总队的人员,你们可以写个材料让接待窗口3号接待员接收材料,这样就可以转交给佳木斯市公安局处理。律师按照此程序递交了投诉材料。之后,律师又去黑龙江省监察委投诉,监察委只让一个人进入,一名律师拿着材料进去说明情况后,监察委工作人员也是拒收材料,又推说这件事得让公安厅解决,在黑龙江省几个部门也是在互相推诿。

佳木斯市铁路运输法院与桦南司法局变相袒护桦南县看守所

律师和家属就刘丽杰身体不适羁押的实际情况,要求桦南看守所信息公开刘丽杰的体检报告,桦南看守所拒绝信息公开请求,家属和律师曾去桦南县法院投诉桦南县公安局和看守所,工作人员说桦南县所有刑事案件都归属到佳木斯市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你们只能去那里。

刘丽杰的控告代理人和家属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二十日两次去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递交控告材料。控告佳木斯市桦南县公安局和看守所对刘丽杰体检报告不予公开,强行羁押的错误决定,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律师对法院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他们才不得不接收材料,并告诉七个工作日给回复。

近一个月时间迟迟不见铁路运输法院的回函。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上午,控告代理人和家属再次来到佳木斯市铁路运输法院,询问立案情况,接待的工作人员告之此事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诉讼范围,属于公安司法刑事范围,不属于行政诉讼,行政案件可以信息公开,你们这是属于刑事案件,在法律上刑事案件不允许信息公开,所以不给立案。律师说:“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这是刑事案件里的行政信息,你们这是错误理解了法律条款规程,不立案我们要投诉。”工作人员毫无隐晦地说:“可以,你到黑龙江省运输法院告去吧。”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律师和家属就桦南看守所不予信息公开刘丽杰的体检报告的违规行为向桦南县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将材料邮寄给了桦南县司法局。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桦南县司法局电话通知了刘丽杰家属,也说刑事案件不予信息公开,所以不能立案。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和省高法拒收刘丽杰的申诉状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刘丽杰的申诉代理律师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让刘丽杰在申诉状上签字后,就带着起草的以案释法申请书和申诉状前往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律师先给刘丽杰上诉案的所谓审判长郭建峰打了电话,告诉他要递交一份刘丽杰案律师起草的答疑申请书,郭建峰说自己正忙着,就派两名工作人员下来取走了这份材料。然后,律师在立案窗口等待递交申诉状,工作人员看后说还缺一份刘丽杰签名的申诉状,律师下午只好又去一次看守所让刘丽杰再签一份。

下午律师和几位亲友辩护人再次去中级法院递交准备好的申诉状,在立案窗口迟迟无人接待,眼看快下班了,律师看时间已经很晚了就问工作人员谁接待办理一下,然后过来的工作人员检查一遍申诉状,没有找出不妥的地方,又要律师的律所证明,因律师是一审代理辩护人,这次就没有再次开具律所证明,法院就以没有律所公函拒收申诉状。看得出来,法院就是在找各种理由推诿不接申诉状。因下午几位亲友辩护人和代案律师到中院的时候,就听旁边有工作人员小声耳语,是法轮功的材料,就让他们在那等吧。一会儿,还过来一位法警“耍威风”,态度特别不好,对几位律师说:“你们就在那等吧,我们一会儿就清场,你们可以天天来等”。律师很生气,就把他警号记录下来,准备投诉他的无理言行。

由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拒收刘丽杰的申诉材料。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律师来又来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递交刘丽杰的申诉状,排队等候到号后律师递交材料,工作人员看后仍拒收,告诉律师要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去递交,他们可以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沟通这事。但是律师听到省高院有一工作人员小声说,上边有规定,不接法轮功的申诉材料。律师于二月二十五日已将申诉状通过EMS邮寄给了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当日律师得知刘丽杰已被送到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就去了监狱,要求会见刘丽杰,监狱工作人员说;今天是来一批人,但是不能见,因为新进入女监的人员得录入个人信息。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刘丽杰的丈夫给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门卫打电话,问刘丽杰的情况,是否可以会见,存衣服存钱等。监狱门卫回答,因疫情现在还不让会见,衣服不让存,说有囚服,存钱等通知,给卡号再存,现在是集训阶段。

优秀教师刘丽杰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屡遭迫害

刘丽杰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现住佳木斯市前进区兴航小区。一九九三年七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生物系,任职于佳木斯市职教集团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该职业学院的前身是佳木斯市教育学院。刘丽杰从小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小学、初中、高中,直到大学一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可是,在博览群书、获得了高等学历之后,刘丽杰在毕业留言册自我评价“最大的困惑”一栏中写道:何去何从。直到毕业后拥有了优越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后,刘老师心中困惑许久的终极问题仍然找不到答案——人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为什么世上的人命运各不相同?等等等等。直到一九九八年,有幸看到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著作,从不轻易相信什么的刘老师被法轮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彻底折服了,她发自肺腑的想要修炼法轮功,从此走上一条返本归真之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刘老师一家屡遭迫害。

了悟人生真谛的刘老师,知道更应该如何去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思想境界更加高尚的人。刘老师连年被学院评为优秀教师。一九九九年学院同事曾全票通过,推荐刘老师为市级优秀教师,但因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就被限制不能参评了。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刘丽杰至少六次被非法关押,其中两次被劫持到向阳公安分局,坐铁椅子,六次被关押到佳木斯看守所;迫害刚开始时,佳木斯政府,以采访录像的形式对她威逼、恐吓,后将录像剪辑歪曲后在当地电视台播放欺骗百姓;每逢节假日和中共所谓的“敏感日”,公安警察屡屡对刘老师上门骚扰或跟踪威胁,住宅门锁被警察撬坏过。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曾二次流离失所;她的工作单位领导虽然很欣赏刘丽杰的人才,但迫于上边的压力,曾以开除公职或调离岗位等威胁她放弃信仰,在第二次流离失所后被单位停发工资。刘老师的父亲在巨大的恐惧压力下于二零零五年含冤离世,刘老师年迈的母亲也曾多次遭关押迫害,刘老师的丈夫、姐姐等亲人也都承受着巨大的精神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

黑龙江省政法委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5号宣化街
张安顺:政法委书记 黑龙江省副省长
樊广超:政法委副书记 维稳办主任 黑龙江省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分管督查室
王朗:政法委副书记:
郝伟夫:黑龙江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手机15846088881
顾松海,610处长,手机:13804536212、13339300100
黑龙江女子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邮编:150069,
门卫:0451-86639034
大门:0451-86639052
接见室:0451-86639051
收发室 0451-86639007
张楠 纪检委书记 17703677222
薛玉娟 副监狱长 8639099
绍建民 副监狱长 8618177
赵伟 政委 86639077
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编:150008
电话:0451—82696114
李毅 副省长 厅党委书记 厅长
刘兴东 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刘春光 党委委员 特勤局局长
安庆华 党委委员 副厅长
高庆国 党委委员 副厅长
王晓丹 党委委员 副厅长
乔向中 党委委员 副厅长
宗恩 党委委员 政治部主任
王锦寅 党委委员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政 副厅长
郑太林 副厅长
黑龙江省公安厅反×教总队
薛世谦,现任总队长,手机:13904512211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总队
曲卫建,总队长,手机:13384600133
杨波,国保处副队长,手机:15945183001
黑龙江省司法厅(区号0451)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邮编:150001
总机:82297112 82297113 82297183(办)0451--82297114
崔永洪:厅长 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伊建民:党委委员
司清:党委委员 政治部主任
齐作礼:副厅长 党委委员
吴柳春:省纪检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
陈宏:副厅长 党委委员
刘勇:副厅长 党委委员
滕凤洲:党委委员
谭尊华:厅党委委员 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潘志学:一级巡视员
张万林:二级巡视员你
黑龙江省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汉广街79号
区号:0451 87183110
值班室 收发室 0451 86368084
邮编:150080
伊健民:党委书记局长
徐成伟:副书记政委
方根宝:党委副书记
孙凯文:副局长
王立新:副局长
范玉祥:副局长
胥建农:副局长
许忠:副局长
政治部主任:侯雪锋
秘书办公室电话 0451 86326826
办公室电话 0451 86335924
指挥中心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0451 86342139
纪检委 86310097
狱政管理处 86345777
教育改造处 86332627
刑罚执行处 87516098
狱内侦查处 86345123
政策法规处 86343127
每周三为局长接待日
电话:0451-86316442, 0451-86342238,0451-86342139

黑龙江省纪检委(省监察委)
现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四方圆里6号
电话:0451-53625801
王常松:省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副主任:崔军、龚夏梅、梅殿龙、李力
委员:张卓桥、杨煜玺、陈光辉、杨艳杰、姜在成、杜学毅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2018年5月信息,可能有变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27号
邮编:150090 电 话:0451-82392821
院级领导
石时态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孙洪山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级)、一级高级法官
邹鹏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史景山
现任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陈喜平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姚绪庆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解维全
省纪委驻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纪检组组长、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
李华菊 高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土家族,
罗振宇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李大伟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胡银波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副厅级干部
主管监狱假释、减刑的处:

省高法审监一庭长 姜春燕 副庭长么利伟 、孙宇
省法院办公室主任李俐
执行局局长罗振宇
全克滨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陈永刚 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孙天文 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姜春艳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何 涛 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于世伟 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朱卫国 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程显波 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锡东明 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诉信访办公室主任
赵 铁 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一庭庭长
孙 明 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二庭庭长
陈伟华 审判委员会委员、农垦林区审判庭庭长
才桂平 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崔洪志 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主任
高法执行局副局长:成宝华
执行一庭庭长:曲巍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李岫岩 18556626789 佳木斯市中院院长
吕志伟 13836661967  政治部主任、审判员
吴皓琨 13846167568  执行局副局长或(局长)
李旭青 15590907777  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刘冰  13359761777  副院长
晋文红 13904549557  副院长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
李旭青 15590907777  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陈嵩 13836664833   庭长、审委会委员
郭建峰 13512671999  庭长、审委会委员
刘大伟 13946169663  主任、审委会委员
刘军  13836646186  庭长、审委会委员
潘晓霜 13946400555  副庭长、审委会委员
石广玉 15945868858  庭长、审委会委员
王成柏 18045181777  庭长、审委会委员
王彦东 13946479696  主任、审委会委员
肖冬云 13664546662  专职委员
郑玉祥 13704862666  庭长、审委会委员
佳木斯市政法委:
刘立民,新任书记(其原任佳木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曲松涛,新任常务副书记:(其原任佳木斯市郊区常委、政法委书记)
宋希明,副书记(分管所谓的网格化管理)
佳木斯市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孙状,主任,18345465888
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支队:
政委 王玉君:13704545588,0454---8298229
姜松柏,支队长,男,警号:053595,办电:0454-8298142,手机:13303687666
王忠杉,副支队长,男,办电:0454-8298230,手机:13504546999
李忠义,副支队长,男,手机:13945454488
梁华伟,副支队长,男,手机:13351867577、13946468877、13199140111
刘程,男,手机:13208421811
王继琨,女,手机:15645482222
赵明武,男,手机:15846991155
张志刚,男,手机:13304547667
薛世远,男,手机:13846133019
佳木斯市看守所:
预约电话:18145444666
内勤:0454--8519599所长室:0454-8519118
刘洪伟,所长,手机:13945450877、18645450378
赵君平,副所长,手机:13555587516、18645450518
薛建功,教导员,手机:13803659333
何立衡,男,手机:15046468555
于吉文,男,手机:13946454555
李艳波,女,手机:13845456000
徐宏,男,手机:13845473168
杨克志,男,手机:13154542911
李福贵,男,手机:13845404933
高雪淞,男,手机:13089682525
郑文,男,手机:13803662218
任立新,男,手机:18404549666
刘巍,男,手机:18249824500
江澎,女,手机:13069759777
马金祥,男,手机:15245489891
佳木斯市监管支队:0454 ---8518599
赵明 监管支支队长
手机13351344321
手机18745458777
桦南县看守所
所长:贾斌13136984488 13845425888
单铁生:15590956838 1361454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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