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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诬判五年 北京大学退休高工李占金被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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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大学七十五岁退休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李占金,二零二一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后,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北京女子监狱八监区。狱方至今不让家属会见、通信,也没有其任何消息,李占金的退休工资及养老金被停发。

曾多次被绑架 陷狱达五年多

李占金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多次遭中共非法拘留、劳教、判刑等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新年前她被非法拘留五次;二零零一年四月被关押强制“洗脑”一个月;二零零一年十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九年九月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八点多,李占金在家中再次被北京海淀区中关村西区片警赵海楠、北大燕园派出所副所长张东升、片警张艳辉等八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

在李占金被绑架的前一天晚上二十一点多,社区居委会一姓张的副主任(男)曾以敲错门为由到李占金家进行踩点,显然也参与了此次迫害。在非法抄家过程中,片警赵海楠气焰嚣张,谎称自己是海淀分局的,出示了一张没有公章、没有任何人签字的空白搜查证,搜查结果没有清单、没有人签字。

法官谭轶城怕真相 粗暴打断李占金自辩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海淀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李占金,他们安排居委会人员参与旁听,而没有通知李占金家属。

李占金在自辩中指出,公诉人赵轶的指控是不实的,所谓的证据(信件)是不合法的,因为没有说明信件的来源及是如何获取的,也没有实物经过辨认。李占金进一步说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持有的大法书籍及资料是合法的;法轮功不是X教,国家公布的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高德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是教人从如何做好人开始、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标准指导修炼的,心性提高的同时身体得以净化,从而达到无病一身轻甚至往年轻方向转化。师父是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员负责进行传功讲法的,即使不修炼也会做一个好人,大法能使人类道德回升,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目前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各种褒奖三千多项。

当李占金讲到“修炼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指出这是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时,审判长谭轶城再一次粗暴打断李占金的话,并指使法警把李占金押出法庭。

整个庭审过程不到三十分钟草草收场。旁听的居委会人员个个表情凝重,在乘车回家的路上一言不发。

两级法院合谋构陷 委派律师称应无罪释放李占金

二零二一年二月份,海淀区法院二次非法庭审李占金,没有律师,没让李占金讲话,开庭不到十分钟就草草收场。

二零二一年六月份,李占金接到非法判决书,海淀区法院以在海淀区邮寄四百余封真相信及在家中发现法轮功书籍为由,对她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五千元。李占金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

据悉李占金的律师,是由法庭委派的。即使这样,律师指出公诉人对李占金的起诉是无理的,律师在辩护词中指出,本案中公诉人并没有出示相关犯罪结果的证据,比如破坏那部法律、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等,因此所谓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另外,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谓的物证没有按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审查:是否为原物、是否经过辨认、物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合法?

在辩护词的最后,律师说:“本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定案的合法证据不足,证据之间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建议二审合议庭宣告李占金无罪或发回重审。”

然而,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法官项阳,仍然罔顾法律及事实,执意迫害李占金,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宣布维持海淀区法院的非法原判。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李占金被劫持到北京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李占金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实见《北京大学75岁退休女工程师李占金被非法判五年》、《北京大学退休高级工程师李占金再被非法关押》、《北京工程师李占金女士被非法判刑入狱》、《北京李占金被非法庭审 律师力证无罪》)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
法官项阳010-59891897

海淀区法院山后法庭:
法官谭轶城010-62697593(住址:海淀区京泉馨苑15号楼2单元501)

海淀检察院:
公诉人赵轶

中关村西区:
片警赵海楠

北大燕园派出所:
副所长张东升
片警张艳辉,警号03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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