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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张美玲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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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烟台莱山区法轮功学员张美玲、孙鼎美、孙秋红,遭受经八个月的非法关押、构陷,现被非法判刑:张美玲被枉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6000元;孙鼎美3年,勒索罚款5000元;孙秋红三年,缓刑四年,勒索罚款1万元;身体被迫害得很严重。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局有预谋的绑架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福山看守所。这次绑架事件是在莱山公安局长辛迅亲自指挥、统一行动,经过长时间跟踪(车号牌照)蹲坑、监听、手机定位等有预谋部署对法轮功学员在全区范围的一次迫害。事后莱山区公安局长曾得意地说:“抓了十三名法轮功(学员)”(指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这天)。

六月十日下午三点多,烟台市莱山区国保大队刘宝东带盛泉派出所十几人,闯入69岁的法轮功学员孙秋红家,非法抄家至十一日凌晨一点多,抢劫了大量私人物品(其中包括电脑、打印机),家中一片狼藉,并绑架了孙秋红。参与绑架的有莱山分局刘葆荣。

七月十六日,以抄出的大法书、《九评》等私人物品为所谓证据,非法批捕了孙秋红。孙秋红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福山看守所,身体状况很差。

孙秋红、孙鼎美、张美玲被构陷到烟台莱山区法院,近日获知她们已经被非法判刑。

烟台市莱山区政法委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4号(2021年)
邮编:264003
电话:0535—6891697(主任办公室)
0535—6891695(副主任办公室)
0535—6891580(副主任办公室)
烟台市莱山区政法委主任 金奎谭
烟台市莱山区610 电话:0535—6711610
0535—6167961
莱山公安局局领导9人(2021年)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
邮编:264000
辛迅 局长18660077236
李百宏 政委 18660078009
王兴海 副局长 15905359090 05356891717
王晨军 副局长 18815352266 05356891803
李易 副局长18805352011
周学礼 副局长18805359666
林勇 政治处主任18815352121 05356929558 15053559877 吕捍卫 指挥中心主任15966595577 05356890907
韩新鹏 18863889699
法制室
迟伟杰 主任18815352039 0535-3450503
李蓉副主任18815352033 0535-3450503
唐磊刑侦三中队指导员13953529299 0535-3450503
姜亚林 刑侦三中队副中队长18815352035 0535-3450503
戚强 18815352036 0535-3450503
张灵浩 警察18863888586 0535-3450503 13553107838
方学新 18815352126 赵妍警察18805351868 13853529069
莱山国保大队--大队领导(2021年)
孔凡起 大队长13853551977
刘宝东 教导员13793579177、0535-6891812
史大绪 副大队长18863886389 0535-6891812
韩玉宝 18815352079
姜宁宁 13505350577
莱山国保大队--综合中队
陈万里 兼刑侦二中队指导员18863888177
国保大队--一中队
韩玉宝中队长 18815352079、05356891812(13863892179)
莱山国保大队--二中队
沙永冠 警察 13573566098 、05353450516 (13791185568)
烟台莱山区法院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1号 电话:0535—6921038 邮编:264003
烟台莱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主要成员:
李光辉:烟台莱山区法院监察室主任
范世晓:烟台莱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靖涛:烟台莱山区法院副院长
傅家亮:烟台莱山区法院副院长
谢明明:烟台莱山区法院副院长
姜学成:烟台莱山区法院政治处主任
王 红:烟台莱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爱青:烟台莱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周永壮、姜华、侯德山、宋述正、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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