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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轮功学员胡开均被中级法院非法维持五年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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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万州区六十八岁法轮功学员胡开均,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开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提起上诉,被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现在在向高院申诉。

胡开均是万州区建筑总公司第九建司的退休职工,家庭情况非常特殊,痛失独子,上无老下无小,70多岁的丈夫在二零一四身患晚期喉癌,做完全喉切除手术无法再发声,不能说话,根本不能自力生活,需要照顾,再加上要长期吃药,上医院治疗,不是谁能照看的了。在这种情况下,第二中院不给予纠错,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病历表,有残疾证、有特困卡,三证齐全,法庭—律不给予采纳,黑良知干坏事。

在二零二零年“清零”骚扰中,重庆市万州区不法人员,在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那天,各个社区统一行动,在下午两点至三点钟开始大绑架。那天下午,胡开均去法轮功学员刘德英家送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抄家。

之后,胡开均在洗脑班被关押迫害十二天,被“取保候审”一年,于七月二十九日回家。八十多岁的刘德英在洗脑班被迫害十九天后,被“监视居住”而回家。

胡开均和刘德英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构陷到开州区检察院和法院。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开州区法院非法对胡开均和刘德英开庭。因为当时八十多岁的刘德英病很重,不能自理,是护工和儿子扶进法庭的,连坐都坐不稳,站也不能站立。庭审中,没有一个听众,全是工作人员。公诉人也不出什么证据的,就是在纸上读。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胡开均和刘德英再次接传票,被第二次非法开庭;十二月二十八日,胡开均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刘德英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

第一审不按法律程序枉判,胡开均上诉后,第二审法院拒不采用当事人、律师的有理有据的辩护,也不开庭,不敢公开审,都是暗箱操作,说什么书面审。

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
二审审判长:薛 梅:电话15223646066
审判员:翟 羽
审判员:余 华
书记员:牟其凤:
办公室电话:023:8177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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