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大法身心健康 亲友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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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三日】我们家人修炼法轮大法已经二十多年了,在师父的慈悲保护下,我们一家人身心健康,平安地走到今天,了解真相的亲友也都受大法恩泽,谢谢师尊!

一九九七年,我妻子在运动中拉伤了脚筋,很久也未能恢复。她的身体素质很差,每到冬天她就感冒发烧,需要输液才能好一些,冬天还冻手、冻脚、冻脸,甚至因为天冷血液循环不好,腿上也出现大片紫色的淤血,咳嗽并吐出灰黑色的痰。她一直想要个孩子,却老是流产。于是就想找个气功练练恢复健康。正好我们单位当时有不少同事在炼法轮功,于是在同事的介绍下,她就去炼法轮功。

没想到炼法轮功效果特别好,不但脚伤很快就恢复了,身体越来越好,精力越来越充沛。修炼大法前的那些病一个个都离她远去,她的身体完全康复了,人也变的越来越善良。

就在她高高兴兴的修炼的时候,江魔却出于严重的妒嫉和小人之心与邪党相互利用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当时我们单位因为有不少人坚持修炼法轮功,为大法遭受的不白之冤鸣不平,而遭受迫害,有的被非法拘留,有的被劳教或判刑,被开除公职、停发退休金等等。妻子也受到强大的压力,但经过慎重思考之后,她坚定地相信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李洪志师父就是在教弟子们做好人、更好的人,大法师父没有错,法轮大法是好的,修炼大法做好人没有错,错的是中共。

妻子后来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儿,平稳地修炼法轮大法到今天。她工作勤勉,身心健康,心态平和,淡泊名利,朋友很多,她的智慧、精力、能力都在大法中得到提高,让亲人和同事们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以前我也读过几遍《转法轮》,但是因为当时工作繁忙,并未体会和悟到大法的高深法理,错过了修炼的大好机缘。直到有一次,妻子叫我与她一起炼法轮功的第二套功法,炼完感觉不错,我也开始炼五套功法,同时认真拜读《转法轮》,并改变了以前自以为是的用所谓的科学挑书中不符合自己观念的错误习惯,认真阅读大法书,才逐渐体会到法轮大法之精髓不是作为一个凡夫俗子能真正理解的。

二零零五年以后,我有机会出国与几个西方国家人士开展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每天都可以观看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九评共产党》等节目,这让我大大的提高了对中共本质的认识,回国后,我也开始认真修炼大法了。

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地去掉对名、利、情、仇的执着,提升自己的层次。在这么多年的修炼中,身心更加健康。以前困扰我的许多疾病不治而愈,例如胃病、失眠、生疮、吐灰黑痰等。最大的感受是心胸变的宽广,在自己受到较大的委屈和不公时,都能够泰然处之,心性在不断提高,心灵得到不断净化升华。

女儿生下后,由于当时工作和生活都很繁忙,并且妻子的“无神论”思想还比较重,不时冒出来,还不能真正理解大法,甚至修炼上一度比较懈怠,导致女儿总是感冒发烧,打针吃药也不好使。后来在大法弟子的帮助下,妻子听了《明慧广播》中的传统文化节目,逐渐去掉了“无神论”邪说的影响,增强了正念和精進的信心,抓紧时间修炼。女儿大一点了,妻子就让孩子和她一起背《洪吟》,让孩子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女儿的身体越来越好,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发烧、咳嗽了,偶尔有一点点感冒的症状。再后来她长大一些,我们带她时不时炼炼功,她就再没有感冒发烧过。女儿很贪玩,不爱学习。在师尊的慈悲保护之下,她高考时的成绩提高了不少,超过了不少平时比她成绩好的同学,顺利進入一所比较适合她的大学继续学习。她现在越来越懂事,越来越知道用心做好自己的事情,越来越善良,完全没有一般孩子的逆反心理,对长辈很孝敬,对同学都很善良,心态越来越好。这都来源于她炼功。

正如师父说的“一人炼功全家受益”[1]。法轮大法对我们亲属的恩泽也很大。我的岳父患癌症,做过两次手术,因为了解了大法的基本真相,他的身体恢复得都很好。尽管已经是个八十几岁的老人,却能步行几个小时的路而不感觉劳累。

我的岳母原来患乙肝小三阳,也彻底好了。

我的哥哥十几年前做过直肠癌手术,因为他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健康地活到了今天,而与他一起做手术的病友早已不在人世。

我的姨妹不久前也做过癌症手术,因为她在手术前退出了中共邪党的一切组织,手术后恢复得很好。而与她一起做手术的两位病友已经离开了人世。

还有我的一个学生,他的妻子习惯性流产。我给他讲真相全家三退,并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后来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还有的朋友在退出了共产党的一切组织,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后,长期失业的人奇迹般找到了很好的工作。

法轮大法恩泽我家亲友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真是诉不尽、说不完对师尊的无限感恩!

我们也在努力告诉周围的亲朋好友和有缘人,中共不代表中国和中国人民,中共是残害中国老百姓和愚弄老百姓的罪魁祸首,退出邪党的党团队组织,相信并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能得到法轮大法的恩赐和福报,拥有光明的未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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