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燕山又一位善良老人被冤判四年半牢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二日】看到明慧网报道的消息,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法轮功学员梁淑清被房山区法院冤判四年半,看后心里非常难受与震惊。

难受的是,家住燕山星城二里的善良老人张秀芬因不放弃修炼大法而被非法冤判四年,二零一九年才回到家中,现今75岁。然而二零一九年燕山星城一里的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凤莲老太太却又被房山区法院冤判入狱,至今还没有回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又有一位69岁的老太太梁淑清被冤判四年半。

梁淑清老人家住迎风杏花东里,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劫持到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后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她被起诉到法院,十一月十六日遭非法开庭。梁淑清当庭向法庭申明:大法学员发放真相资料是救人的大善之举,没违反任何一条现行法律。法庭无言以对,休庭。十二月十六日,她接到法院通知,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谁能接受这残酷的事实和没有人性的迫害呢!怎么使人不震惊!不痛心呢?!只有在共产邪党的独裁暴力统治下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其实燕山地区不只是这三位老人被迫害,还有更多。

燕山原是个有十万人口的化工区,这里的居民朴实善良,吃苦耐劳。一九九四年法轮功在本地区开传,截止到一九九九年大概有800多人学炼(保守数字)。那时公园里,小区内,商场门前,广场中到处可见炼功人。法轮功的书籍、炼功带、讲法录像带、讲法录音带被两千多人次请走。这群人通过学法炼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道德水准普遍提升,人心向善,真诚待人,工作兢兢业业,邻居和睦相处,吃亏让人,一心为别人着想,在法轮功学员在形成了风气。一九九八年南方发大水,法轮功学员以个人名义自动向灾区捐款,据不完全统计,用邮寄的方式寄给红十字会一万多元,回执在一个原法轮功学员手中。

可是一九九九年邪党恶首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这群修炼“真、善、忍”的善良人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据不完全统计的保守数字:被非法判刑迫害的15人次;被非法劳教迫害的30多人次;被非法关押拘留的60多人次;被干扰、骚扰、抄家、洗脑的200多人次。二零零四年上半年大抓捕时,到姓田的法轮功学员家抄家时,她老伴儿被吓晕倒在地,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法轮功学员郝静芝二零零零年被原燕山法院非法判劳动教养一年半,被遣送北京市新安劳教所迫害,期间被迫害成脑溢血不能自理,现已去世。

燕山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

段永刚,二零零零年被原燕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刘广文,二零零零年被原燕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王永健,二零零四年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注:二零零三年后,燕山区与房山区合并)。
任晓坤,大学毕业,二零零四年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侯玉生,二零零四年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李勇,大学本科,被原燕山区法院非法冤判,刑期不祥。冤狱期满后被石化公司开除。
张光辉,大学本科,被河北省某县非法冤判三年,被石化公司解雇。
成松,大学毕业,两次被非法判刑。刑期不祥。
沈涛,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冤判,刑期不祥。
无论他们现在什么情况,当时都是因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而被非法判刑入狱的。
马国欣,女,二零零四年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刘凤莲,女,二零零四年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九年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冤判入狱,期限不祥。现在还没有回来。这是第二次被非法冤判。现年73岁。
张秀芬,女,现75岁。二零一四年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梁淑清,女,69岁,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房山区法院非法冤判四年半。

燕山地区的广大居民啊,大家看到这些修心向善的人被迫害后能不震惊,不痛心吗?!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现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报》刊载一、二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二零零零年四月三十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认定了十四种邪教组织,其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十四种邪教,其中也没有法轮功。这就否定了江泽民和媒体对法轮功的诬蔑之辞,也明确地向所有人表明:法轮功不是邪教。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了第50号文件,该文件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 新闻出版总署令】50号令。其中第99项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 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项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 刷管理的通知》。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许多人觉得中共迫害法轮功和自己无关,这是错误的认识。在这场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沉默其实就是怂恿邪恶,沉默就是邪恶的帮凶,因此保持沉默、保持所谓的中立是没有选择,其实质是帮助了邪恶,助长了邪恶的气焰。现在天灾人祸不断,就是一种警示。

中国有句老话叫善恶有报,多行不义必自毙。据明慧网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已经有二万多人因参与迫害遭恶报的,而且遭恶报者政法系统人员最多,恶报形式有:被杀的,自杀的,得各种疾病的,车祸的,雷劈的,殃及家人的,判刑的,枪毙的,落马调查的等等。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这无疑是告诉各级公安人员,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终身追责的。

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希望燕山地区的广大居民,民警,看清形势顺天意,早明真相早平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