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高州吴有清女士遭司法构陷 家属控告责任人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在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被高州国保警察绑架,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非法起诉到茂南区法院,现在面临非法庭审。吴有清在看守所因绝食反迫害,身体虚弱,十一月中旬被送医抢救,至今仍被关押在医院。

在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里,吴有清遭受了残酷的迫害。她被银行非法开除公职,她丈夫因被威胁恐吓,提出离婚。二零零五年一月,她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关押十天。

吴有清的弟弟吴江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向12337举报平台实名举报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麦海泓、检察官戴建兰,要求:1、追究被举报人戴建兰、麦海泓的法律刑事责任;2、撤销对吴有清的起诉决定;3、撤销刑事拘留、逮捕决定;4、立即无罪释放吴有清,否则吴有清身体出现问题,高州公安局国保、被举报人负责;5、重新鉴定所谓的“证据”;6、归还吴有清被抄走的私人财物。

以下是吴有清遭迫害事实: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吴有清外出时被高州市公安局国保、便衣绑架。她身上并没有任何东西。九月二十七日凌晨十二点多,十多个警察将铐着手铐的吴有清带她回家非法抄家,其中有高州市公安局陈飞带队、公安局局长梁爽、国保罗毅、周维学、梁国铭、吴咙桂、黄昆恒、周剑明等,其中还有两个是戴盾牌的防暴警察。

然后,这帮警察到吴有清家敲门,吴有清家人不敢开门,警察就拿着铁器把锁、门敲烂,破门而入,非法抄家到凌晨三点多,抢走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

在警察抄家的过程中,吴有清问国保警察周维学:“你们为什么绑架我?是不是因为我控告你们才报复我?”周维学说:“我报复你又怎么样?”据悉,吴有清已经被国保跟踪十多天了。

九月二十八日,吴有清遭非法刑事拘留,被警察劫持到信宜看守所非法关押。家属存500元,到十月十一日也不给她用。十月十二日,吴有清被高州市检察院邱静(音)非法逮捕。

十月四日,吴有清在仓里炼功遭到看守所警察戴脚镣酷刑折磨。十月十七日,吴有清绝食反迫害。十月二十一日,信宜看守所打电话给家属,要求找律师来接人。

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家属聘请的第二位律师来到信宜看守所会见了绝食十一天的吴有清,发现她身体极度虚弱,说话有气无力,表达不够清晰,多次作呕。

在律师会见吴有清的同时,高州市国保警察到吴有清的老家,欺骗家属签署了“吴有清身体没患有不适宜羁押的重大疾病”的书面文件。

十一月十八日, 高州市国保大队把吴有清的所谓“案子”移送到高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十一月二十二日,吴有清被高州市检察院邱静诬陷到茂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十一月二十八日,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麦海泓、检察官戴建兰快速的把吴有清非法起诉到茂南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中,吴有清生命垂危,被拉到茂南区医院住院。看守所要求家属打钱给吴有清买两支白蛋白。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警察借口医院没有会见设备,拒绝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吴有清,并拒绝告知吴有清目前的身体状况。令她的亲人十分担心。

吴有清的家属认为,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一切迫害法轮功的理由都是谎言,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在违法犯罪。上述被举报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构陷起诉吴有清,是要承担法律刑事责任的。希望有关机构严惩、法办被举报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还人间的公道、正气,结束这毁灭民族、毁灭人类的魔鬼行径。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