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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轮功学员王桂兰生前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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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法轮功学员王桂兰,因坚持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说真话,遭到中共两次劳教、三年冤狱迫害,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在病痛与骚扰中含冤离世,终年七十岁。

王桂兰
王桂兰

王桂兰以前疾病缠身,患有脑神经痛、腰腿痛、鼻炎、神经衰弱、肩周炎等,不能干活。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迅速康复,王桂兰当时高兴地说:“几十年来第一次尝到一身轻的滋味。”她善良开朗,勤快能干,遇到朋友邻里有困难,她都热心帮助;家中婆媳关系好,儿媳妇的母亲得了重病,王桂兰每周都去照顾她,帮助洗衣买菜做饭,儿媳妇说:“上哪找这么好的婆婆。”

两次遭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王桂兰因坚持信仰、说真话而多次遭到迫害。二零零零年前后,她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晚九点半左右,王桂兰在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马家甸村发真相资料,被当地不明真相的村民赵维顺、董士军等人恶意拦截、告发,王桂兰随后遭到于洪区平罗派出所警察张明伟、崔雨龙等的绑架、抄家,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受迫害,她坚持自己的信仰,被迫害的腰腿痛,手无法伸直。

第一次非法劳教,恰好是王桂兰女儿生孩子期间;第二次非法劳教则是王桂兰儿子结婚期间,这都给王桂兰及其家庭成员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与损失。

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三点左右,王桂兰及另一法轮功学员在铁西区重工街附近买菜时,遇到一女人,其人说自己身体不好,王桂兰就好心告诉她:在心中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对你的身体有好处。不曾想此人却恶告到派出所,王桂兰只因说了一句大实话而遭到绑架、构陷。

非法开庭前,王桂兰的老伴赶到法院,看到王桂兰已被迫害得身体虚弱、消瘦、睁眼都很吃力。王桂兰被铁西区法院诬判三年入狱。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王桂兰被关押在老残队,身体非常瘦弱。二零一五年结束冤狱回家后,身体一直没有恢复,走不远的路腰疼的就得蹲下来。

出狱回家仅一年,王桂兰的身体状况就急转直下,在此期间当地派出所还多次打电话骚扰她,并让王桂兰孩子到派出所证实王桂兰的病情。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王桂兰在病痛与骚扰中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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