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伊春市金林区奋斗派出所的警察闯入李秀云的家中非法抄家,并绑架了李秀云和她的丈夫,后将她未修炼的丈夫放回。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李秀云遭金林区法院非法庭审,法院开庭短短十几分钟就草草结束。几天后家属被告知,李秀云被法院冤判一年十个月。
李秀云女士,六十一岁,家住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一九九九八七月份开始修炼轮功,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江泽民团伙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后,李秀云遭到当地中共人员的骚扰、绑架、抄家、强行洗脑、拘留等迫害,已被曝光的事实就有:
一九九九年十月末一天,李秀云和几名法轮功学员被拉到单位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被逼看污蔑视频,逼骂大法,恐吓,威逼,罚站,写保证书。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末,李秀云又被叫到单位,一警察拿着从学员家抄到的资料,问李秀云从哪来的。李秀云说不知道,被警察用一米长木板打了十多个嘴巴子,当时她的脸就肿起来了。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六,李秀云又被劫持到单位办的洗脑班迫害,年三十也不让回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片警张金山闯到李秀云家中,逼她签字。被她拒绝。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李秀云和法轮功学员刘金玉在南岔松青区卖货后坐车往回行驶时,被南岔公安局警察绑架,被勒索三千元钱才放回。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下午,李秀云和丈夫在家中被绑架,同时被抄家,后将她未修炼的丈夫放回,李秀云被拘留十五天。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她被金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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