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明慧网公布的由此二人幕前非法起诉、非法审判并判刑的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例(按被判刑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陈新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陈新风女士,一九六五年出生,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锦鸡村人,在深圳打工维生。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陈新风在住处被龙岗区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龙岗区看守所。同年被深圳盐田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一八年二月被转到深圳盐田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陈新风被盐田区法院法官段晖等人非法庭审,同年八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陈小燕遭诬判一年半
陈小燕女士,一九六五年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陈小燕在家中被罗湖区莲塘派出所警察绑架。陈小燕先被非法关押在罗湖看守所,后被转移到盐田看守所。期间,被盐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盐田区法院法官段晖等人非法庭审陈小燕,并对她非法判刑一年半。
◎84岁罗瑞镜老人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罗瑞镜老人,男,一九三七年出生,大学毕业,家住深圳市罗湖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罗瑞镜老人到福田区滨河新村免费向民众分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滨河新村物管人员恶告,四月一日被南园派出所和福田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随后,罗瑞镜老人被盐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并被盐田区法院法官段晖等人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罗瑞镜老人依法提起上诉,但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深圳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李春先被非法判刑一年
李春先女士,一九六二年七月出生,湖北省浠水县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七日晚,李春先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大靓花园张贴了三张真相传单,遭社区网格员恶告。五月二十一日,李春先被水径派出所和龙岗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六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批捕,后被盐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李春先被盐田区法院法官段晖等人枉判一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谢万猛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谢万猛先生,湖北随州人,一九八四年出生,武汉大学本科毕业,深圳某培训机构围棋教师。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谢万猛在租住房内被深圳罗湖区警察入室绑架,警察抢走一万元左右现金、电脑、手机等,房间内所有私人物品去向不明。当时,谢万猛家中还有法轮功学员吴锐及从北京过去看吴锐的李瑞华,也同时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谢万猛等三人被深圳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晓娜非法起诉到盐田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谢万猛等三人被深圳盐田区法院法官段晖等人非法庭审近三个小时。谢万猛的律师提出宪法和联合国关于信仰的决议时,遭到审判长段晖几次阻止。段晖称:不允许提宪法,说这是说刑法的问题;不允许提联合国在宗教方面的决议,说这是在中国,按照中国法律;不允许提出法轮功定性问题,律师只能在现有法律提出对公诉人指控罪名成立与否的前提下进行辩护。当律师不同意并且继续说下去的时候,段晖叫法警要把谢万猛的律师驱逐出去,律师只好停了下来。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谢万猛被段晖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谢万猛上诉到深圳市中级法院,但深圳中院枉法裁决:维持非法原判。
◎吴锐和李瑞华夫妇被非法判刑两年
吴锐先生,三十多岁,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与谢万猛同为深圳某培训机构教师;李瑞华女士,三十多岁,吴锐妻子,内蒙人,原在北京工作。二零一九年五月李瑞华去深圳探望吴锐,住在吴锐与其同事谢万猛合租的房子中。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吴锐、李瑞华夫妇和谢万猛在租住的房中被深圳罗湖区警察入室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吴锐、李瑞华夫妇被深圳盐田区检察院刘晓娜非法起诉到盐田法院。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吴锐、李瑞华夫妇和谢万猛三人被深圳盐田区法院法官段晖等人非法庭审近三个小时。庭审时,吴锐和李瑞华在做自我辩护的时候,每次提到法轮功问题时,就会被审判长段晖打断,包括李瑞华在做最后陈述时,没说几句,就被审判长段晖打断了,说庭审之后,交给他就行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吴锐、李瑞华各被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三千元。他们依法上诉到中级法院,法院枉法裁决:维持非法原判。
◎姜雪被非法判刑一年
姜雪女士,八零后,硕士毕业,原深圳浦发银行职工。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姜雪被深圳笋岗派出所绑架,次日被非法关押到深圳第四看守所,后又被转到罗湖看守所、深圳第三看守所、盐田看守所。
在罗湖看守所期间,姜雪被深圳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晓娜非法起诉,将案件构陷到法院。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姜雪被盐田区法院法官段晖等人非法开庭。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姜雪被非法判刑一年。
◎傅胜平被非法判刑三年
傅胜平女士,一九六七年八月出生,湖南省岳阳人,居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荔园新村小区。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傅胜平在坂田街道居里夫人大道附近路边散步,和路人陈某聊天,顺便告诉陈某三退保平安的道理,遭陈某恶告。当天傅胜平在家中被龙岗区公安分局国保和坂田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傅胜平遭非法批捕。随后,她被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晓娜非法起诉,将案件构陷到盐田区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傅胜平被盐田区法官段晖等人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傅晓莉被非法判刑两年
傅晓莉女士,一九七四年生,硕士毕业,原郑州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被郑州大学开除公职。后颠簸辗转,来到深圳。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深圳南湖派出所警察李江河等人闯到傅晓莉的住处,以疫情期间查体温为由,骗开她家门,绑架傅晓莉,并抄走她的大法书籍、台式电脑、打印机、笔记本、手机、iPad等等物品。据悉,此次绑架是出自深圳罗湖公安分局一姓于的副局长的指令。二零二零年六月,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晓娜非法起诉傅晓莉。
同年十月二十八日,盐田区法院法官段晖等人非法庭审傅晓莉,近一个小时的开庭,官派律师没有起作用,只是装样子走过场。傅晓莉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数次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但每次辩护都只说一两句话就被法官段晖打断,段晖声称:“法轮功的性质问题不属于本案要讨论的范围。”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傅晓莉被盐田区法院段晖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三千元。她依法上诉,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并归还其所有被南湖派出所扣押的物品,同时赔偿经济损失。但深圳中院枉法裁判:维持非法原判。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盐田法院要求傅晓莉立即支付被罚没的三千元罚款,遭到拒绝后,强行从她的银行账户将此款项扣掉。
◎南民民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南民民女士,一九五七年生,退休会计,原住址为湖北省罗田县凤上镇白龙井巷十九号,几年前来深圳帮儿子带孩子,租住在深圳布吉。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南民民被布吉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至罗湖看守所,后南民民又被转到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深圳盐田看守所、深圳龙岗看守所等地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八、九月间,南民民被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晓娜非法起诉,构陷到盐田区法院。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南民民遭法官段晖等人非法庭审,八月底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南民民依法上诉至深圳市中级法院,但深圳中院枉法裁判:维持非法原判。
南民民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但过去严重的腰痛病好了,从此什么病都没有了,再也没有进过医院,没有吃过一粒药,走路一身轻。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三次被非法判刑:五年、五年、五年半,共计十五年半。
◎简凤琼被非法判刑
简凤琼女士,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深圳市福田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前后搬到龙岗区居住。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旬,简凤琼在龙岗区自己居住的小区内张贴了两种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监控拍摄。随后社区不法人员及片警对她进行多次骚扰。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简凤琼被龙岗区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并被绑架到龙岗区看守所。后被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晓娜非法起诉,构陷到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简凤琼被盐田区法院段晖等人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三千元。
◎林乐宏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马彦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
林乐宏女士,一九七六年四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家住深圳市南山区。马彦平女士,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出生,大专毕业,河南通许县人。林乐宏和马彦平都暂在深圳龙岗区布吉镇大芬油画村租住。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晚上,林乐宏、马彦平在大芬油画村租住房内,被龙岗区公安分局国保及布吉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两人被非法关押到龙岗区看守所。十月十五日,警察再次对二人的租住房进行了非法查抄,将法轮功书籍、资料、电脑、打印机、塑封机、切边机、硬盘、U盘等个人物品全部劫走。十一月十八日,林乐宏、马彦平被非法批捕。后被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刘晓娜非法起诉。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上午,林乐宏、马彦平被盐田区法院段晖等人非法庭审。有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盐田区法院非法宣判,林乐宏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马彦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恳请段晖、刘晓娜及相关人员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抓紧机会,将功补过,给自己与后代多积福德。
盐田区检察院:
办案检察员刘晓娜,13529675131
检察长陈佩群,13823183136
副检察长荣东久,13802222446
副检察长夏健龙,13923866628
政治处主任赖健威,13688835092
盐田区法院:
办案法官段晖,刑庭庭长,13828796318
院长耿焱,18925232223
副院长郑春华,13392818089
副院长童武,13316888011
副院长林健权,13302972979
审委会专职委员林茂增,13922899228
审委会专职委员封文智,13537568562
刑庭副庭长王霄,13510855216
立案庭庭长董学军,13923806558
立案庭副庭长吴文芬, 13923800180
立案庭副庭长徐维阳,13510895363
审管办主任黄晶晶,13923806520
审管办副主任王松,1988600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