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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女监残害王眉泓 家属控告监管局局长

更新: 202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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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王眉泓,在狱中遭到严重残害,门牙被恶徒打掉,身体非常虚弱。自她去年六月被劫持入狱后,狱方至今不允许家人探视,不给家属提供个人存款账号,家属无法存钱。王眉泓进食困难,又身无分文,还被单独隔离。家属对王楣泓生命安危万分担心,于日前控告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管局局长依建民。

王眉泓女士遭迫害事实

王眉泓女士,现年65岁,牡丹江市地质勘查所高级工程师。2020年11月23日,王楣泓在哈尔滨黑大书店附近,告诉一个年轻人自己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受益的事实,竟因此被哈尔滨道里区警察绑架、构陷,后被哈尔滨道里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所谓罚金2万元,2021年6月初劫持到位于哈尔滨的黑龙江女子监狱。

入监后,王楣泓被非法关押在集训队里7个月之久,生活环境恶劣。长期以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为了达到所谓“转化率”,专挑心狠手辣的犯人当“帮教”、“包夹”,采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逼迫学员写三书、四书、五书,让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监狱还利用、怂恿那些真正的罪犯去“转化”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

为了强制完成思想改造,监狱不断地给王楣泓施压,不让王楣泓和家属通电话,更不许接见。家属至今不知她在那里遭受了怎样的酷刑折磨、生活是何等的艰难。狱警威胁说,只要不“转化”,关在集训队里一年也不给分下去,一年也不能和家人通电话。

据知情人透露,为了逼迫王楣泓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管局局长依建民挑选心狠手辣的刑事犯王凤春当“帮教”、“包夹”。因为王楣泓拒绝所谓“转化”,犯人王凤春采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折磨王楣泓,一次她将抹布塞到王楣泓的嘴里,然后猛力拽出,将王楣泓的门牙拽掉2颗,血流不止。

王楣泓被重伤之后,狱方至今既没有通知家属,也不给予治疗,目前王楣泓的身体非常虚弱。因狱方不给家属提供个人存款账号,家属无法存钱,王楣泓进食困难,又身无分文,还被单独隔离在监狱一楼看管(据说在九监区十二组),生命告急。家属跟狱方不断电话沟通,但狱方现在相关电话无人接听。

王眉泓女士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二十多年前,王楣泓因双侧乳房布满又硬又痛的肿块,曾被医生建议切除双乳。时逢法轮功在全国洪传,王楣泓亲眼见证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迹,也走入大法修炼,很快乳房肿块全部消失,不用做手术了,她体会到了身心健康、无病一身轻的幸福。

王楣泓按照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讲真话,做好人,宽容大度,淡泊名利。1999年,王楣泓的父亲给了她两个集邮册,内有许多珍贵的邮票,价值超过50万元,被王楣泓的丈夫拿到单位请人估价时不翼而飞。知情者仅一人,如果报案,此人恐怕得判十年以上,家庭也将随之毁于一旦。王楣泓夫妻商议后决定不报案,从此夫妻俩对此事再未提起。当时在牡丹江,几万元就可买一套楼房。可是在个人的利益与他人的前程之间,她毫不犹豫的舍弃了利益,保全了对方的家庭。

王楣泓信仰真善忍,启迪了她无私、善良的本性。当她看到有人出现病变:溃烂、吐泻,秽物恶臭难闻时,她象什么都没看见、没闻到一样平静地护理。后来看人不行了,夫妻俩一商量,接回家照顾,不嫌脏,不怕累,尽心尽力的伺候,洗洗涮涮,有时还像哄小孩一样开导对方的情绪。王楣泓对别人慷慨,对自己却很节省,每次都要等到菜市场散场再去买菜,别人挑剩的,一元钱一堆处理的。衣服经常是别人给的。可是听说谁没有生活来源,她买啥都记着带给对方一份。听说谁困难、谁有正事需要,她兜里有多少钱她都掏出来。

像王楣泓这样的好人,应该受到大大的表彰。可是她却因说真话,被绑架、诬判、陷狱,受尽折磨。

王眉泓的家属控告监狱监管局头子

针对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违反法律规定,无视法律行径:教唆、指使、纵容刑事犯人王凤春殴打王楣泓,致使王楣泓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至今拒绝家人接见,不准家人存钱,故意剥夺家属会见权、知情权等等,王楣泓的家属日前已向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黑龙江省检察院控告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管局局长依建民,强烈要求:

1、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及在王楣泓被故意伤害罪中涉嫌的犯罪警察的刑事责任;

2、要求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公开王楣泓自2021年6月到监狱后的全部录像;

3、要求对涉嫌犯罪的刑事犯人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求对王楣泓受到的人身伤害进行伤情鉴定并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追求施暴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5、要求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允许王楣泓家属打电话、接见、存钱等,保证家属的会见权、知情权;

6、要求调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不规范执法,管理混乱,教唆、指使、纵容刑事犯人暴力虐待的被监管人员的事实,并予以严肃处理。

7、要求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黑龙江省检察院对此案依法立案侦查,查明事实。并依法向黑龙江省法院提起公诉,将被控告人绳之以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邮编150069
总机:0451-86684001、0451-86668488
狱政科:0451-86639019、86639020、86639021、86639022
新任狱长韩某0451-86639099
九监区(12组)大队长王珊珊0451-86639047、办0451-8663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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