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波蓉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华一案中的违法行为有:
1、作为主审法官,权波蓉在法院没有给当事人王华送达开庭传票、令其知晓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的情况下开庭审理此案的行径属于违法。
2、在庭审前,律师要求依法去掉王华身上的戒具手铐、脚镣,遭到权波蓉无理拒绝。
3、庭审中,律师对王华发问,遭到权波蓉无理打断,剥夺了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利。
4、庭审中,律师针对违法庭审及公诉人陈博审查起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求书记员如实记录下来,遭到权波蓉反对和无理阻挠。
5、庭审结束后,律师请求法庭允许与被告人适当交流并签署几份委托书(疫情原因视频会见无法当面签署委托书),亦遭到权波蓉极力阻挠。
6、权波蓉与公诉人陈博因惧怕事实真相败露,互相勾结,在庭审中越过了对案卷所有证据材料的质证阶段。仅凭这一点就让整个庭审沦为非法。
据悉,权波蓉违法行径被曝光后,她气得够呛,很不甘心,遂以莲湖区法院名义将辩护律师投诉到当地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说律师在庭上称法轮功不是×教,说律师在庭审完毕时违规让王华签委托书等等。据悉律协已立案。日前,权波蓉又亲自去找王华的家属,问律师是不是家属亲自请的、费用是多少等等,摆出一副要赶尽杀绝的架势。
莲湖区法院是西安市“610”专门指定迫害西安市法轮功学员的三个定点法院之一(另外两个是雁塔、灞桥)。作为定点法院的法官权波蓉,她还曾非法庭审过法轮功学员李雪松、马蕴华、吕安敏等,并对马蕴华非法判九年、勒索罚金两万;对吕安敏非法判刑三年。据悉,在马蕴华的申诉过程中,律师去莲湖法院依法要求拷贝案卷时,也是遭权波蓉拒绝。
权波蓉被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选中、当枪使,久浸其中,丧失良知,为这个女人感到悲哀。中共司法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遭恶报者何其多,权波蓉竟没获悉一点风声吗?现在很多人都知道,枪口抬高一寸是给自己留条活路。权波蓉倒好,主动、积极参与迫害还不够,连律师也不放过。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劝权波蓉醒醒,不要为了三斗米把命搭上、祸及家人。放过尽职的律师吧,赶紧无罪释放李雪松老人,给自己赎点罪。
关于权波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更多事实请参看《西安王华遭庭审 公检法人员践踏法律》《陕西西安市七旬老太李雪松遭非法视频庭审》《西安市七旬马蕴华被枉判九年 上诉被非法维持冤判》《已被关押近两年 陕西67岁吕安敏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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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李维19890986745
书记员桑彤1512921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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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陈博13572097359
检察官助理薛小娜188920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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