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兰芳,五十五岁,家住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银通社区,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她多次遭中共邪党迫害,经历过被毒打致昏、流离失所、关押洗脑班、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等多种迫害。
二零二零年,于兰芳从山东潍坊市来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女儿家,帮忙带孩子。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早六点多,于兰芳外出给百姓发放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资料,被苏州市枫桥派出所五个没穿警服的警察入室绑架。当时小外孙只有两岁,一岁断奶后,一直是于兰芳女士带着,她被绑架时,小外孙也被吵醒,啼哭着要姥姥抱,枫桥派出所警察阻拦于兰芳不让抱。小外孙昼夜啼哭要找姥姥,连续三天高烧。
在枫桥派出所,一边一个警察扭着于兰芳的胳膊,把她按到墙边,摁住头,强制给她照像。之后,警察又把她铐在铁椅子上,铐了三十多个小时。当她被放下来时,腿脚肿得不敢走路,上厕所,只能扶着墙慢慢的往前挪。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还三番五次逼迫、恐吓于兰芳配合他们签字。一天晚上,两个警察,拿着一张纸让她签字,说是给她加刑的,于兰芳摇摇头示意不签。还有一个国保警察说:你要不配合我们,就判你实刑。
于兰芳被非法关押三十六天后,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与此同时,枫桥警察、吴江区检察院、吴江区法院开始搜罗、捏造“证据”,一直在构陷于兰芳。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号上午,于兰芳女儿接到苏州市吴江区法院非法刑庭的电话说,于兰芳(被构陷)的案子定在六月十四日下午一点三十分开庭。于兰芳的女儿为她从北京聘请了维权律师。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于兰芳被苏州市吴江区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于兰芳的女儿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于兰芳被构陷的案子将在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宣布判决,告知她们在当日九点五十分到达。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于兰芳与女儿准时到达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十点多的时候,于兰芳被非法宣判。判决撤销之前缓刑,执行前次实刑判决,这次的非法判刑为一年,数罪并罚,扣除被关押时间,最终判决三年六个月。
于兰芳被苏州市高新区丰桥派出所警察黄海朋劫走,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苏州市高新区枫桥派出所。
进京和平请愿,被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于兰芳进京和平请愿,遭潍坊市坊子区(高新区)车留庄镇政府人员、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毒打,被恶警用橡胶棍打的两腿全是黑紫色、人事不省。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出差携带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于兰芳因厂里业务需要到南京出差,随身携带《转法轮》书及真相资料,在宾馆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分局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往江苏省句东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悬挂诉江展板 被非法判刑三年
于兰芳悬挂诉江展板,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被潍坊市高新区国保警察伙同钢城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三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九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于兰芳被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勒索人民币五千元。
相关信息: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刑庭
电话:0512-63983975
主审法官:刘丽鹏(女)0512-63983975 0512-65362718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
公诉人:黄秀峰(女)0512-63969043
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枫桥派出所
邮编 215007 苏州市朝红路166号
电话:0512-65362718
办案警察:黄海鹏
抓人警察:蒋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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