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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检察院制造74个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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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要邪恶手段之一,就是以莫须有罪名构陷,将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投入冤狱,再施以严酷“转化”(酷刑)。广东茂名市检察院管辖茂名地区下面六个检察院:茂南区检察院、化州市检察院、高州市检察院、信宜市检察院、电白区检察院和茂港区检察院,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茂名地区的各个检察院提请法院判多少年,都得先经过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审阅、批示。

据不完全统计,中共迫害法轮功23年来,经茂名市检察院指派、审批,非法对茂名地区81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法院,其中7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五位法轮功学员因被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梁锦春、郑保、梁楼图、吴祖强、吴明露;法轮功学员陈小霞因为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广东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二次被非法判刑:陈美玲、梁锦春、郑保、吴祖强、吴志岐、柯郑基、朱石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二位老年法轮功学员(82岁的李顺华老太太和65岁的林立盛)被非法开庭。目前四位法轮功学员(周华建、林武、黄柱峰、俞涛)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

历任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杰斌(1999年7月--2005年3月)、刘先进(2005年2月--2010年1月。2010年2月5日凌晨五点自食其果跳楼自杀)、邢太安(2010年2月--2011年10月,2014年12月被查,2015年5月被“双开”)、张毅敏(2012年1月--2016年8月)、王天鸿(2016年9月--2021年11月)、王辉华(2021年11月--现在)、郑硕成(现任副检察长)等人,不能秉持正义良知,践踏法律,非法指派、审批、批捕、起诉法轮功学员,制造多起冤假错案,致使有很多坚持真、善、忍的好人被非法判刑,身陷囹圄,给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庭带来巨大的灾难。

(一)七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1、梁锦春,男,二零零一年前后,被非法刑期四年;二零零六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后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二岁。

2、李坤,男,二零零二年一月因挂真相横幅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四年,遭受残忍的酷刑迫害,现在被茂名市政法委、610逼迫的有家不能归。

3、吴金成,男,二零零二年一月因挂真相横幅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四年。

4、刘鉴宗,男,浙江省人,二零零二年一月因挂真相横幅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5、李鑫华,男,李坤之子,高一学生,未满十八岁,二零零二年一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与父亲关押于阳江监狱迫害。现在靠做苦工为生。

6、陈美玲,女,化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遭绑架,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

7、戴燕萍,女,化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七月发真相资料时被抓,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五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当日她的老伴受到很大的打击坠楼而亡,至今儿子、儿媳不敢回家 居住,长期打工在外。

8、张华红,女,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因诉江遭绑架,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9、李康福,男,化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年。

10,何耿庆,电白沙琅镇学员,二零零一年一月做真相资料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11,吴志岐,电白区羊角镇学员,二零零六年被非法七年判刑,被关押在阳江监狱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七月6 日秘密送四会监狱迫害。

12,刘庆伟(乳名:刘绍仔),电白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四年。

13,麦伟莲,女,电白水东镇学员,二零一一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14、潘保江,电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年。

15,梁桂芬,女,电白坡下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16,李建,男,电白区羊角镇人,二零零九年九月他又被绑架,二零一零年五月被非法判十二年。

17、崔伟娥,女,电白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贴真相不干胶被警察绑架到大衙派出所后,转到电白第一看守所迫害,被电白法院秘密开庭,被非法判两年,秘密送广东女子监狱迫害。

18、吴祖强,高州法轮功学员,第一次(上访)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第二次(做真相资料)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共十一 年。出狱不久被 迫害致死。

19、吴先金(吴祖强之子),与其父上访,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

20、袁洁玲,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底进京上访被迫跳楼逃生,被非法判刑七年。

21、周达琼,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底进京上访被迫跳楼逃生,被非法判刑四年。

22、李建英,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底进京上访被迫跳楼逃生,被非法判刑四年。

23、刘玲,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底进京上访被迫跳楼逃生,被非法判刑三年。

24、袁洁敏,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底进京上访被迫跳楼逃生,非法刑判刑三年。

25、梁运珍,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底进京上访被迫跳楼逃生,非法刑判刑三年。

26、刘惠荣,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底进京上访被迫跳楼逃生,被非法判刑三年(缓期执行)。

27、吴永坚,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底进京上访被迫跳楼逃生,被非法判刑七年。

28、胡秀慧,女,信宜法轮功学员,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出所找人捏造事实,作假证。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29、吴有清,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30、李俏,女,信宜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31、徐恩生,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他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骑车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处三年劳教,后被迫害致死。

32、李光武,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十月七日,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33、陆安武,信宜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十月七日,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34、韦金刚,二零零九年九月因张贴真相资料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35、郑保,茂名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九年,关押于阳江监狱迫害,后被迫害致死。

36、梁楼图,茂名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八年,关押于阳江监狱迫害。冤狱结束回家后,身体状况很差,血糖高等,经常遭到河西派出所、居委等人员的骚扰,于二零二一年一月被迫害致死,终年八十岁左右。

37、柯郑基,茂名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茂名“610”、茂南区“610”周文 、河西派出所等近二十人绑架,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一万五千元。

38、王广祥,二零零四年八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39、朱石雄,茂名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阳江监狱迫害。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40、贺敬,女,茂名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被茂南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

41、陈小霞,女,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因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致精神 失常。

42、邓少松,二零零六年十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六年。

43、廖程彬,二零零六年三月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六年。

44、李峭松,广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二月下旬在茂名市被国安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45、李凤娣,女,茂名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八月被茂南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年。

46、吴志岐,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关押在阳江监狱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电白区法院判刑三 年六个月,勒索五千元。

47、卢洪飞,女,茂名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官渡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五年。

48、李建,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49、成丽,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50、张伟容,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六年。在被非法判刑前,劳教一年。

51、梁少琳,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九年。在被非法判刑前,另有非法劳教实际关押共 约五年。

52、陶永红,女,二零一一年六月发神韵光盘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53、吴明露,女,二零一一年六月发神韵光盘被绑架,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取保候审)。之后,被警察、居委多次骚扰等,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四日年初四,在茂名市中医院去世,终年七十五岁。

54、梁广珍,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茂南区“610”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55、祝方霞,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56、李珍玉,女,二零一五年八月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57、杨日明,男,二零一五年五月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两年。

58、吴金水,男,二零一五年五月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59、麦治中,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金两万元。

60、谢亦兰,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61、李素明,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62、崔伟娥,女,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两年。

63、曹君艺,女,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64、梁远胜,在家被绑架,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一年九个月。

65、朱石雄,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两千元。

66、陈乐安,女,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67、周其雪,在家被绑架,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十个月徒刑、勒索罚金一千元。

68、林燕梅,女,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

69、林丽珍,女,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目前,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70、吴朝棋,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目前,在广东省四会监狱遭受迫害。

71、潘培德,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72、黄惠芳,女、二零二一年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二万元,目前,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73、罗基,女、二零二二年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目前,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74、潘冬梅,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现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二)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

(1)被迫害,善良女士麦伟莲无家可归

麦伟莲,女,一九六二年出生,电白区水东镇法轮功学员。麦伟莲修炼法轮功后,心身受益无穷。人很善良,性格温和,受人尊敬,身体也健康。她和丈夫养育的四个小孩,两个女儿,两个儿子,也很听话,幸福的家庭其乐融融。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功学员以后,幸福的家,向麦伟莲关上了门。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麦伟莲被电白区公安局“610”绑架后,被关在电白第二看守所5个月后,被送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到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才被释放。二零一一年八月六日,麦伟莲被电白区“610”绑架后,被电白区公安局国保构陷到电白区检察院。麦伟莲被电白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电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送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三年左右,她的丈夫受到当地“610”、居委会等人员的多次威胁恐吓,被中共毒害很深,在外面找到女人带回家。麦伟莲被非法判刑回来后,把麦伟莲强行赶出了家门。从此以后,麦伟莲靠打工为生,居无定所,长期无家可归。

(2)14年冤狱遭受酷刑折磨 李坤有家不能归

李坤,男,一九五五年生,茂名市茂港区人,汉族,文化程度高中,退伍军人,无业,住茂港区坡心镇红十月村委会边村。李坤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一身糟,肠胃病、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结肠炎、便秘、乙肝大三阳、鼻炎、神经衰弱、经常头痛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八年一月,李坤有幸学炼法轮功后,戒去烟、酒、赌瘾等不良嗜好,一个月后乙肝也好了,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感觉。妻子梁桂芬也修炼大法,一家人和蔼可亲,左邻右舍及李坤的姊妹们都赞叹“法轮大法真神奇”。李坤的母亲八十多岁也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行动自如。法轮功给李坤全家带来了家庭和睦、幸福安康。可是,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运动后,给李坤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长期生活在惊恐之中。

迫害法轮功开始的前两年,李坤有家不能回,流离失所两年多、遭受到多次非法拘禁、跟踪监控、强制洗脑、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十四年等。他儿子李鑫华与他同时被非法判刑五年,同他一起在阳江监狱受迫害。李坤十四年冤狱,拳脚绳铐不离,遭受各种体罚虐待、酷刑折磨。监狱对李坤进行精神折磨、体罚虐待、暴力迫害,李坤被折磨瘦至皮包骨,当时只剩七十多斤……二零一零年一月份,狱方将他转回十三监区单仓禁闭,手段更加残忍。

李坤遭受迫害期间,母亲80多岁被抓去茂名洗脑班迫害,父亲在恐怖之中去世。在李坤还没有走出监狱时,妻子梁桂芬于二零一三年在家被茂港区(属电白区管)“610”绑架,被茂港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茂港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六十岁的李坤带着伤痕累累走出了广东省四会监狱。回到家,才知道,父亲已去世多年,妻子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欲哭无泪的他带着受伤的身体靠打工为生,孝敬母亲。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左右,有两个穿警服的人到李坤家叫门,他问他们是什么人,他们说是茂名市公安局的,他就跟他们讲真相,不听,说不开门就强行撬门,李坤看到门外及路上布满了便衣,就从另一门离开家了。后来得知,茂名市公安局的警察及一大批武警像土匪一样抄了李坤的家,抢走了李坤家的一辆电车及一批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李坤再次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已经五年多了。

(3)广东茂名电白善良妇女崔伟娥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上午,茂名市电白法轮功学员崔伟娥贴真相不干胶,被警察绑架到大衙派出所。下午五点多大衙派出所警察去她家翻箱倒柜的非法抄家,搜走了法轮功书籍及一些资料,夜晚十二点多又去要崔伟娥的丈夫签名。八月十六日,她的丈夫送衣服去大衙派出所时却被告知人已被转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上旬,家属收到广东省电白区法院对崔伟娥的判决书,非法判决二年,勒索罚金两千元。家属要求面见崔伟娥,被告知已经送去广东省女子监狱,要见等广东省女子监狱的通知书。

从绑架崔伟娥、电白区检察院非法逮捕、非法起诉、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判刑,到送进监狱,整个过程不足四个月的时间。电白区政法委、“610”随意操控国保非法构陷,罗织罪名,让电白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电白法院不通知家属、不让家属聘请律师、秘密开庭、判刑,秘密把崔伟娥送广东女子监狱迫害。

这就是周永康的余孽、茂名市政法委、茂名市610、电白政法委、610在电白一手遮天,嚣张的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罪证。

(4)打击报复构陷绑架林燕梅一家三人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在茂名市电白区国保大队队长陆尚辉、电白区“610”头目陈昌兴的带领下,电城派出所警察、特警等二十多人,来到林燕梅的父亲家,强行撬开铁门破门入屋,并把刚买菜回来的林燕梅、吴朝棋(林燕梅的外甥)强行控制,非法抄家,抢走了两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两万多元现金、吴朝棋和林燕梅儿子的手机等私人财产。警察没有给家属抄家清单。

当天大约下午三点,警察把林燕梅与吴朝棋强行推上警车,带到电白区最东边的电城镇派出所。同时绑架走的还有林燕梅未修炼的儿子。警察强行传唤林燕梅的儿子一天一夜,并威胁恐吓,录警察所要的口供,制造伪证,被逼迫签字按手印等,得到了公安构陷林燕梅一家三口的所谓证据。

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点半左右,林燕梅的姐姐林丽珍(吴朝棋的妈妈)到父亲家做饭,吃完晚饭后,又被茂名市电白区国保陆尚辉、电白“610”主任陈昌兴等十几个便衣警察砸烂门锁、入室绑架。一家三口的所谓“案子”被转送到茂名市检察院。然后,茂名市检察院指派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家属聘请了五位正义维权律师为他们三人做无罪辩护。律师们有理有据指出了公安局、检察院违法行为:物证没有移交法庭,当庭没有出示物证,没有证人出庭,物证照片看不清数量,扣押清单伪造被当事人拒绝签名等等,令所有的公检法人员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整个非法庭审经过整整七个小时,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柯学军非常紧张。负责所谓“案子”的检察官高金声几乎没有说几句话,都是临时介入的年轻检察员张晓丽,被共产邪党当枪使,想邀功,不讲法律。坐在法官右边的审判员、法院副院长江国伟大声说话刁难律师,但都被五位律师驳斥得哑口无言。

可是,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柯学军非法宣判:林丽珍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吴朝棋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千。

律师们说:“办案人员和检察院的许多指证都是漏洞百出,公检法人员把家里抄的法轮功资料,加害于一家三人。这是一桩完全是构陷造成的冤假错案。”林丽珍、吴朝棋、林燕梅三人不服判决,上诉到茂名市中级法院,被茂名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所谓“案子”在二审阶段,家属为林燕梅一家三人聘请了四位维权律师,指出茂南区法院严重违法,要求从新开庭审理,要求见中级法院法官张书铭。张法官以各种理由不见。对外,以“秉公执法”为尊严的茂名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和院长,对远道而来的四位律师都不敢见。

后来听警察说: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林丽珍的儿子法轮功学员吴朝棋在广州天河区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被绑架,家属聘请律师向上级相关单位对电白“610”头目陈昌兴和电白国保大队长陆尚辉刑事控告,陈昌兴和陆尚辉怀恨在心,总是想找机会报复,这次绑架林燕梅一家三口,是蓄谋已久、精心策划、陷害三位好人、打击报复的违法犯罪行为。

现在,法轮功学员林丽珍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吴朝棋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

(5)吴祖强遭非法重判八年

吴祖强,男,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生,广东省高州市胜利农场退休职工。他工作勤恳,技术优秀,原住胜利农场大井分场一队时,曾在橡胶工人技术比赛中得过第二名,而且他也是一个让领导信任、让百姓赞许的好人。八十年代初,吴祖强乔迁大井镇白田队后,种植香蕉,他的勤劳,加上那几年风调雨顺,既供养二个子女读书,也首批在白田队盖起了楼房,白田队队长曾多次在全队队职工开会时表彰过他,还发有“五好家庭”证书。一九九七年,吴祖强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的身体改观很大,困扰他多年的慢性病痛——胃炎、关节炎、痔疮等不翼而飞,从此告别医药,为家庭节省了大笔医疗费用。而且,通过修炼法轮功,他以前的暴躁的脾气大大改善了,那时他家很令周围人羡慕。二零零零年三月,吴祖强、吴先金父子第二次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被劫持回当地。他们父子俩被警察连续三天三夜非法提审,不准睡觉,罚蹲,罚站,睡觉时用鸡毛掸子打手,用沙包打背,当时一个派出所所长对吴先金说:这里是专政机关,你们就是被专政对象……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多名警察在茂名高州市街上将吴祖强父子绑架。电脑、打印机、摩托车和大法资料及现金二万六千多元被抢走。其后,父子俩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河西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即洗脑班)、高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高州市检察院提请公诉,高州市法院对已六十多岁的吴祖强非法开庭。同年七月二十八日,高州市法院非法宣布对吴祖强判刑八年、吴先金一年。吴祖强向茂名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茂名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非法维持原判。

吴祖强被非法拘禁后,身心备受严重摧残折磨,原本一直健康的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精神上更是遭受巨大压力。在阳江监狱,吴祖强被“转化”迫害,其强制手段包括:剥夺睡眠,强迫看洗脑光碟、诬蔑法轮功书籍等。二零一七年十月出狱,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含冤离世。

他的儿子吴先金、原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九六级本科生,由于修炼法轮功,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被迫退学,遭受中共当局人员的非法判刑、三次被劳教(共六年),遭受毒打与种种虐待,野蛮灌食、强制洗脑等迫害。

二零二二年以来,吴先金的家遭到高州市政法委、国保的多次骚扰。高州市政法委、国保一直到现在都在追找吴先金,派邻居监控、报告,致使吴先金有家不能回。

(6)郑保被构陷、非法判刑九年、含冤离世

郑保,男,茂南区人,生于一九三四年八月。郑保原来有严重的肺结核病,久治不愈,身体很差。修炼法轮大法后很快康复,花甲老人又能参加木工家具的制作,增加了家庭收入。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郑保和几位法轮功学员不畏艰苦,骑自行车去北京上访,却被绑架和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八月,郑保被茂南区“610”构陷,非法劳教一年,关在三水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郑保被绑架关押在茂名“法制学校”(洗脑班)迫害。同年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后,十月二十一日,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郑保家属聘请律师作无罪上诉,茂名中院审判长黄昌文、代理审判员陈小玲、徐某某,书记员李超等,拒绝律师出庭作无罪辩护,维持原来的冤判。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郑保等人被送到广东省阳江监狱第十监区迫害。年过七旬的郑保肺结核复发,身体长期低烧,不但得不到休养医治,还要出工完成生产任务,于是又引起了严重的心脏病。出狱后不久,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茂名医院含冤离世。

(7)青壮年知识分子梁锦春被两次诬判

梁锦春,男,生于一九七三年,大学本科毕业。二零零一年,因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二零零一年八月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茂石化“610”剥夺工职,此时他才新婚一个多月。期满释放后才一年多,二零零六年二月的一天半夜,一伙歹徒闯到他家非法抄走个人资料及物品,拳打脚踢,将其劫持至茂名第一看守所,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后,被茂南区法院秘密开庭(与卢洪飞同一冤案),非法判刑七年。上诉后,茂名市中级法院维持冤判,他被送广东省阳江监狱迫害得常常肝区痛、乏力、头晕、恶心等,身体状况很差。由于连续的遭迫害,他妻子承受不住精神上的不断打击,被迫与他离了婚,造成又一个家庭的破裂。

二零一二年刑期满回家后,为了生活,他四处找工作,由于身体在监狱被迫害得很严重,长期受到监控,害怕再遭绑架,造成身体、心理压力很大,在他唯一的儿子出生前的第七天,因肝硬化离开人世,年仅四十一岁。

众所周知,天赋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职责是维护正义、主持公道、是惩恶扬善的天职。可是,二十三年来,江泽民流氓集团在中国大陆动用国家机器迫害以真、善、忍为标准做人的法轮功学员中,他们却无视法律。各级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在政法委、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无视法律、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逆天叛道、迫害善良,造成了千千万万幸福的家庭妻离子散,居无宁日。各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被沦为中共邪党迫害正义、善良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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