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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阎红艳制造冤假错案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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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所有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件”都集中到桥西区检察院构陷和桥西法院非法审理。桥西区检察院阎红艳,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在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情况下,无视律师的法律意见,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

一、阎红艳个人信息

阎红艳,女,一九八二年四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中共邪党党员。二零零六年六月参加工作,一级检察官,现任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零一三年获得所谓“石家庄市十佳侦查监督能手”荣誉称号,被桥西区中共区委记三等功。

二、阎红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1、构陷善良女士杨焕平

杨焕平,女,六十岁左右,河北行唐县人。因头痛、胃肠消化不良、心律不齐、肝炎、肾病、牛皮癣、血压高等百病缠身才学炼法轮功。炼功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宽容别人,孝敬婆婆,对孩子教导有方,家庭和睦,邻里交口称赞,身体的多种疾病也不翼而飞。

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可是,从一九九九年至今这场持续二十三年对法轮大法的残酷迫害中,杨焕平女士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中共绑架,被迫流离失所,三次被非法庭审,经历了难以想象的身心折磨与伤痛。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石家庄市及周边县警察统一行动,暴力绑架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行唐县杨焕平及她丈夫张栓马、还有她姐姐被行唐县公安局龙州分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 杨焕平因体检不合格,办取保候审在家。

二零一四年三月,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阎红艳,以抄家物品有上面写着“中共不等于中国,爱国不等于爱党”的“真相币”为由起诉杨焕平。二零一四年九月八日,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刑一庭庭长李立新对杨焕平进行非法庭审,罔顾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非法判杨焕平七年。杨焕平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以部份事实不清为由,做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桥西法院重审。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桥西区法院再次对杨焕平非法开庭。在公诉人阎红艳指控杨焕平的罪名后,律师陈词:“何为邪?法轮功教人向善,让很多人做了好人,杨焕平在自己儿子被别的孩子划伤脸后,她教育孩子要先向内找,看看自己哪里伤害了别人。何为教?法轮功只看重修心,没有庙宇教堂,没有宗教仪式,没花名册,也没什么清规戒律,不要学员一分钱。根本不是宗教,也没组织。杨焕平一个普通百姓,有什么本事能够利用什么组织?这多么荒谬?请问公诉人,(警察乱用刑法300条扣帽子说破坏法律实施。)你们能不能告诉我,杨焕平究竟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全场无人回答,也答不出。

公诉人阎红艳对律师的罪名质问避而不谈,只以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搪塞,法律不是谁都有权立法或随意解释的。律师针对两高司法解释指出:“这种内部解释本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整个庭审过程,律师围绕中国国内外人权现状、中国现行法律、当今社会形势、道德公义良知等等许多方面为杨焕平进行了全方位的无罪辩护。在场人员都听明白了法轮功是无罪的。但庭审后,桥西法院赵静再次诬判六年。杨焕平再次上诉至中院。二审开庭后,桥西法院维持原判六年。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杨焕平被蹲坑的行唐公安绑架,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疫情期间,律师会见被禁止,杨焕平血压一直高至二百到二百二十之间,极其危险。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石家庄市桥西法院第三次对杨焕平女士非法庭审,法官郑丽君。公诉人还是桥西区检察院阎红艳。杨焕平从四方面为自己做了理性的辩护。法轮功教人向善无罪,使自己从性格暴躁,变成了好母亲,好儿媳,遇事向内找,邪在哪里?给法轮功乱扣帽子的“刑法300条”说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法轮功只看重修心,没有庙宇,没有花名册,来去自由,不是宗教,也没组织;自己一个普通百姓,又如何能够利用本不存在的组织?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所有法律条文中从来都找不到一条!

尽管律师从事实的角度,否定了公诉书上写的制作真相币的猜测。杨焕平女士讲述自己修心向善的经历。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郑丽君以杨焕平持有四千多张真相币为由,以“犯罪预备”的罪名,冤判杨焕平有期徒刑三年。

在石家庄二看非法关押期间,杨焕平血压升高到二百多,身心遭到巨大痛苦。她的婆婆在压力下去世。

2、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上午,李明芳和张凤云在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附近,讲述法轮大法被迫害真相时,遇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便衣警察,被桥西区东里派出所当街绑架。同天晚上六点多,司马静在东里派出所附近也遭绑架。被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几十本。

李明芳女士,今年五十一岁,原在河北省石家庄纺织机械厂上班。一九九二年,二十一岁时患上严重心肌炎,医生的答复是:只能缓解、不能治愈。即使将来结婚,也不能生孩子。一九九四年,经朋友介绍,李明芳到大连参加了李洪志老师的讲法班。到大连时,已经开班三天了,她听了后六天的讲法。回来后,竟无病一身轻、脱胎换骨。 一九九六年,她结婚有了家。一九九七年,又顺利生下一个女儿。

张风云女士,六十六岁,是石家庄市东风塑料厂的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以前,她的脾气不好,爱钻牛角尖,脾气很大,不顺自己的心就找碴骂人。身体也不好,患有心脏病、胃溃疡、妇科病等等。通过修炼法轮功,她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有疾病不药而愈。张风云努力按照师父的教导要求自己,人变得和蔼可亲,孝敬双方老人。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三人被非法刑拘,劫持至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张风云被迫害血压高到二百多,非常危险。派出所以种种借口推脱责任,不予保外就医。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桥西区东里派出所将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所谓案卷移交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起诉人阎红艳。代理律师递交了不予批捕并依法撤案的法律意见书。律师提出: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条款定性法轮功是邪教,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对法轮功学员刑事拘留,是错用法律,应予以撤销。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桥西区检察院阎红艳枉顾事实,将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至桥西区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开庭,因阎红艳休产假,由桥西检察院李素娟代其开庭。法官岳红丽。李明芳、张风云和司马静分别被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一年两个月和十个月。三人不服判决,均向石家庄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市中院却违反规定,不接受代理律师的手续,合议庭草草开会,维持原判。

3、迫害法轮功学员梁业宁、刘顺芝、蒲杏池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大年前夕,法轮功学员梁业宁被当地公安在正定租房住处绑架;同一时间,桥西区法轮功学员蒲杏池(教小孩画画的蒲老师)在家被绑架;也是同一时间,家住方村的刘顺芝被绑架。每家都是十几个便衣警察突然闯入,戴上黑头套,不容分说老人孩子一起抓走、抄家。办案的警察威胁家人不许对外透露任何消息,很长一段时间三位法轮功学员下落不明。

现在刘顺芝、蒲杏池和梁业宁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已被非法关押、构陷九个月,近期面临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桥西检察院阎红艳,所谓的案件已交到桥西区法院,法官许丽娜。

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三年了,现在在中国大陆只是靠高压与欺骗勉强维持着。

从法律角度看,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按照“法无明文不为罪”的规定,在公安部颁布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新闻出版署50号令明文规定,取消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

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应该得到支持而不是打压。公检法办案人员错用法律条款,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抓捕、抄家并拘留、判刑,已经构成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应该依法被追责。

按照公务员法“终身追责”的规定,一个公务员执行上级错误的命令,须对事情的对错终身负责。对于年纪稍长的老人来说,文革之后的清查“三种人”记忆犹新。在文革中造反起家的人、迫害他人的人、得到提拔的人,这三种人被“清理”出领导岗位,有的被判刑。

在此奉劝阎红艳不要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今天迫害法轮功的“功劳”,将是明天被清算的证据。信仰是天赋人权,修炼法轮大法以及拥有大法的书籍、资料都是合法的。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的绑架、构陷、拘捕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追诉和严惩。人生在世,不能只看眼前利益,要替自己和家人做一个更长远的打算。

相关责任单位: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2022年7月)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3号,邮编:050091
领导班子:
赵力 党组书记、检察长 0311-68099909 负责全面工作(2021年5月)
毛永红 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0311-68098882 13315992558 分管办公室、第五检察部、法警队 (2022年5月)
王树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311-68098881 13932162669 分管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2014年10月)
孙云英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8633831826 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综合业务部(2022年6月)
陈宏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0311-68099916 15931136004 分管政治部(2017年9月)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时间:2022-02)
办公室 0311-68099901
主任:李雷红
副主任:郝文艺 18231145657、赵佛通、韩龙光
成员:刘容 13730113999、周立春、白子强、郑殿秋、马迎军

第一检察部 0311-68099958
主任:(暂未查到,原主任孙云英已升为副检察长)
副主任:阎红艳 13315130517(迫害杨焕平、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梁业宁、刘顺芝、蒲杏池的批捕和公诉责任人)、于恺 13315132083、高军彩、谢飞、杨红18633831832,18633068826
员额检察官:牛晓丽、张世尧
检察官助理:张素娴 13383319166、张素娟、孙会丽、吕淑昆、李雪平、朱堉茜、米浔

第二检察部
主任:闫洁 13931156868
副主任:曹腾 18632189785、李雪平 0311-66617517
员额检察官:庞博

第三检察部
主任:刘海鹏 18633831893

第四检察部
主任:张敏 13930110599
员额检察官:秦昕 18632189831、郑鹏 13582143696

第五检察部
主任:杜红全 18633831862
检察官助理:何迎
综合业务部
主任:李娟 0311-66603028,15931189099
副主任:郑东 13315132012、焦燕
检察官助理:刘亚航

政治部
主任:陈宏伟 0311-68099916 15931136004
副主任:李翔涛
干警:常甜甜

法警队
大队长:张志 13931853838
副大队长:张义兵 13582169229、胡宝昆 15831163788、盛文良

石家庄市桥西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 邮编:050091
电话:0311-83867041、0311-83867095、传真:0311—83867092
办公室:0311-83867092 值班室:0311-83867000
信访投诉:0311-83867020 纪检投诉:0311-83867087
领导班子:
院长:于辉 0311-83818388 院长15633666296(仅收短信)
副院长 赵建英 13932106986、副院长 王跃斌 18630120023、副院长 魏建中18632189818
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 赵永升 18630120016
党组成员 刘如杰 18630120029
政治部主任 牛海霞 18630120068
审委会专委 张前亮 18630120059
执行局局长 齐玉华 18630120061
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贾博伟
综合办公室主任 马博杰
石家庄金融法庭庭长 赵静

刑一庭庭长 郑丽君:0311-83867051(参与迫害杨焕平、耿树兰、李冬梅、栾城阎瑞敏、胡艳霞等)
刑一庭副庭长 岳红丽:0311-83867050(参与迫害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
刑一庭副庭长 李立新:0311-83867048(参与迫害杨会州、行唐杨焕平、平山张英同案)
书记员:王颂扬(耿树兰、李冬梅案责任人)
刑一庭法官 许丽娜 18632189605(参与迫害梁业宁、刘顺芝、蒲杏池)
(注:电话可能是连号,可以试一下8386704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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