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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 云南省几任六一零头目犯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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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了避开宪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六一零办公室”。该机构从成立、组织结构、隶属关系、运作和经费的各个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的现有构架,并有超出中国现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和任意使用的资源。这个不具任何法律依据的组织,在性质上,与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和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文革小组”相似。

二零一一年,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向时任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长杨明山指出女二监的违法行为时,杨明山粗暴的回答说:我们是按省六一零指示办事的,我作为监狱长,有权制定监狱管理规定。在女二监《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款规定: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

从第二女子监狱长杨明山答话中,也可以充分证实:“六一零”外表上是一个挂在政府系统的行政部门,实质是一个凌驾于《宪法》之上,操控指挥各级政府、公、检、法、司、军队、劳教所、监狱迫害法轮功的黑手。“六一零”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血腥政策,在精神上,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使用了包括“破坏中枢神经药物”、强行洗脑、送进精神病院等手段;为了在经济上搞垮,采取了开除工职、扣发退休金、罚款、抢劫私人财物等办法;为在肉体上消灭,“六一零”人员直接操控指挥警察、武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绑架、关押、劳教、判刑,直至迫害致死;直接操控指挥洗脑班、劳教所、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用强行堕胎、高压电棒击、钉竹签、“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活体摘取器官等等古今中外闻所未闻的暴行,与当年的法西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六一零”还滥发文件,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及其子女参军、考学、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医生、教师、干部以及退休权利;“六一零”还有直接决定处理法轮功学员工职、领取退休金、“低保”的权力;有决定企事业领导干部撤职、升迁的权力。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就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由云南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王天玺主管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并且成立了以陶国相为首的“六一零”办公室,随后全省自上而下相应的成立了“六一零”办公室,全面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日常工作。

根据明慧网数据显示,至今云南先后有二千多名法轮功被绑架、骚扰、关押、洗脑、劳教、判刑。其中四百七十三名曾经被非法劳教;五百四十七名(六百三十六人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是蒙自市法轮功学员何莲春,累计非法刑期二十一年;判刑年龄最大的是八十六岁的工程师李培高,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着。已知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沈跃萍、昆明市农民、残疾人杨苏红等五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残;有六十六个家庭,涉及二百三十五人遭到迫害;二十八人被迫害致死; 二十八个家庭离异;十九个家庭中亲人受牵连去世:被抢劫财物达七十五点九万元。

一、陶国相

'陶国相'
陶国相

陶国相,男,六十多岁,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任云南省委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代行主任职权)。

陶国相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作为第一任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代行主任职权),主管六一零工作,积极贯彻、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指示,组织了第一、第二次对法轮功的迫害(所谓第一战役)。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云南省委召开的各地领导迫害法轮功动员会议上,六一零部署要求每个单位“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法轮功学员要所谓“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以工职、党籍、退休、奖金挂钩、单位先进评选等威胁利诱、强行收缴法轮功有关书籍、影像资料等,胁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在江泽民“三个月铲除法轮功”无果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六一零”召开了全省“查禁取缔法轮功”的工作会议,贯彻所谓《决定》精神,并对全省公安政法系统开展针对法轮功的专项斗争作了部署(迫害法轮功的第二次战役),从而将云南迫害法轮功运动不断升级,红色恐怖笼罩整个云南。仅二零零零年四月,就有一百余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劳教。

陶国相在任六一零主任一年多时间里,云南就有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进洗脑班数百名,被劳教一百八十名,被判刑三十七名,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昆明铁路局党校教师王星、昭通市离休干部李郝晓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主要罪恶事实有:

1、绑架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对全省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分站长王岚、赵麒麟、赖高华、李树鸣、卞云山、张美媛、王宇平、马先明、朱兰、刘燕等进行抓捕、抄家、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共公开迫害后,全省开始对到外面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到各级政府上访、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数起,数百人进行抓捕、关押、进洗脑班、甚至劳教、判刑。

一九九九年十月世博会期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三十一日怀疑梁东、蒋鸣凤(女)、张蔚谨(女)、黄武第、吴刚、左立新等法轮功学员在“昆明世博会”期间召开“中外记者会”和在昆百大悬挂法轮功真相横幅和散发真相传单而被绑架。随后梁东被非法判刑三年(媒体大肆报道,为云南首例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蒋鸣凤(女)、张蔚谨(女)、黄武第、吴刚被非法判二年劳教;左立新被多次非法传讯,监视居住。

二零零一年,花费二百万元动用地面卫星抓捕、强行转化原昆明法轮功辅导站站长王岚等法轮功学员。

2、举办洗脑班强行洗脑“转化”

六一零组成了以省“六一零”办公室处长彭国军、省司法厅教育处处长杨兴源、省委宣传部宣传干事、云南省演讲学会会长蔡朝东和云南大学马列教研室教授苏升乾、云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周本贞、云南省社科院马列主义研究所所长向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与邪悟的法轮功学员徐太原等组成“巡回演讲团”,除对法轮功进行所谓转化工作外。还到云南十一个地、州、市、县对民众进行洗脑演讲达六十二场,对六万三千人进行洗脑毒害,省电视台、电台、报纸和一些地区电视台、电台、报纸都进行大肆宣扬报道。“巡回演讲团”还将邪恶播散到其他一些省市,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所到之处无不伴随着严重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一月,六一零两次花费巨资请来了辽宁省“马三家帮教团”到劳教所、监狱,并且先后在昆明、红河州、曲靖市、玉溪市、文山州等地开办二十四期洗脑班,散布邪悟歪理邪说,强迫进行所谓“转化”。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后,陶国相和主管洗脑班的彭国军(处长)直接操控昆明市“六一零”在云南省电力干校接连非法举办了两期洗脑班,随后云南省“六一零”先后在昆明市及多个地州、市、县举办了多个、数期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学习班”)。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抚乡新塘村,就读安徽中国科技大学学生二十二岁的谢宏宇,迫害开始三次到北京上访,遭到校方“六一零”和当地公安的迫害,中国科技大学以其坚持修炼法轮功为由,强迫其父亲将他带回云南家乡。

谢宏宇回到云南家乡后,绑架到昆明“洗脑班”,遭到省、市、县、乡、村各级“六一零”和公安的监控、骚扰,导致精神崩溃,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车撞含冤去世。

3、挑起民众仇视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开始,六一零 通过媒体《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东陆时报》、《昆明日报》、《滇池晨报》、《云南老年报》、《云南法制报》、《云南信息报》、《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昆明广播电台》以及各地、州、市、县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等数十种党媒开足马力对法轮功进行大肆的造谣污蔑、歪曲诽谤、移花接木、造假陷害,把法轮功恐怖化、妖魔化,以欺骗民众。

六一零组织全省开展所谓“揭批”法轮功,搞人人表态,人人过关。云南各级党、政、军、司法、工、青、妇、各种协会、各民主党派、机关、学校、厂矿、街道办事处、科协,包括驻军部队、科技界、宗教界、文艺界、文化界,残疾人、召开批判会,攻击和污蔑法轮功。为造声势,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情绪,还在公共场所欺骗民众搞所谓万人签名活动,连中小学生都不放过,从小就教唆青少年如何去仇恨别人。

二、盛云富


盛云富

盛云富,男,一九五六年六月出生,云南禄劝县人。二零零一年四月(约)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云南省委六一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后任云南省侨办、省海外交流协会会长。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任云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盛云富,二零零一年四月(约)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云南省委六一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两年期间,正值“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不久,直接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第三次大迫害(称第三战役),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升级,进一步挑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的绑架、劳教、判刑。

盛云富任职期间,有千余法轮功学员被强迫洗脑、绑架、其中劳教一百二十名、判刑近百名,黄菊美、陈淑秋、曾绍兰、邬家和等最少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省六一零参与组织《反对××,崇尚文明》大型展览,先后在全省十六个地州的一百多个县、市(区)巡回展出,全省被毒害民众达八百多万人次。仅昆明展出十五天,涉及受害单位三千二百多个,人数近三十万人次;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又举办了诬陷法轮功的《反对××,崇尚文明》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数十万人被毒害。

三、周发洪


周发洪

周发洪,男,一九五四年四月生,云南牟定县人。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任云南省六一零办公室办主任、党组书记。后调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周发洪在任省六一零主任四年多期间直接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迫害,与公安系统多次开展所谓专项斗争,此期间上千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抄家、绑架、关押、劳教、判刑期间云南法轮功学员被劳教一百八十三名、判刑上百名,杨苏红、史喜芝、桂明芬、张凤仙、李雪芬、张桂芳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末大纪元开始发表的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云南省“六一零”积极贯彻江泽民集团秘密指令,在周发洪指挥操控下,加强了对法轮功学员更加疯狂的打压迫害,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劳教、判刑。据明慧网报道,仅仅在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五年两年间,被绑架、抄家、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达二百多人,发生了数起法轮功学员集体被绑架事件。

四、孙大虹

孙大虹,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任云南省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后任云南省政府参事、省政协委员、全国公安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孙大虹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任云南省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两年期间,正逢二零零八年“奥运会”,为了所谓维稳中央政法委秘密下发了一份题为《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工作意见》的文件,身为省“六一零”主任又兼任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孙大虹根据这一秘密文件,加强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各单位也加强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监控、跟踪、电话监听,限制人身自由。王汇真、李培高、杨淑华、董志昆、王莲芝、邓琼仙、黎昆平、李谦夫妇、代琼仙、邓智旭、吉红莲、李桃友、林秀英、吴丽云、龙华鲜、周晋母女等全省有大批法轮功学员无辜被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判刑。他任职期间最少二十四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四十四名被判刑。已知有苏慧琼、李保义、蔡鹏顺、杨素芬、张秀英、王莲芝、沈跃萍、迟志、孙怀凤、李健英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五、先燕明

'先燕明'
先燕明

先燕明,男,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出生,历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玉溪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止任云南省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后任省公安厅副厅长。

先燕明,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任云南省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期一年多时间,间直接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迫害。云南全省公安系统有组织绑架案: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吴奇芬、王树兰、杨功秀、朱恩华被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抢走电脑及显示器、音响及桌面MP3播放器一个、MP41个和数千元现金等私人物品,随后又绑架了李福、孙显馨夫妇;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凌晨两点左右,龙安成、张朝宣、龙安俊等法轮功学员被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张治中、王仁普带人非法闯入家中绑架、抄家,之后龙安成被送劳教;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市“六一零”、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昆明盘龙、西山、五华国保大队交叉对吴芸、张水兰、沈柱友、韩树林和孔石英夫妇、张如琼、李琼芳、韩景琪等法轮功学员进行突然绑架、抄家,关押、判刑;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两天在曲靖市“六一零”、公安的指挥下,对曲靖市黄喜兰、饶雪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及陆良县梁国芬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突然绑架、抄家;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日在红河州“六一零”、公安国保支队的指挥下,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六一零”、公安国保警察对黎明、刘燕夫妇、崔琳、王兰芬、陈相珍、蒋玉花、常平、万琼、马国忠等法轮功学员抄家、绑架,之后全部被判刑。(刘燕,女,四十七岁,红河州水利局职工,这已经是刘燕第四次被绑架,被判刑十年。)

六、李兴民

'李兴民'
李兴民

李兴民,男,白族,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李兴民上任后五个月时间就猛烧了迫害法轮功的“三把火”:在云南全省范围内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近几年来少有的疯狂打压和迫害,层层部署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监控,骚扰、绑架、抄家,抢劫私人财物和金钱,不到半年时间就有八十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被绑架、关押、劳教和非法判刑;有的市县又搞起了侵犯人权的“洗脑班”,扬言三年内要把云南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化”。

七、蒋平


蒋平

蒋平,男,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六出生。历任云南省检察院审判监督处副处长、反贪局侦察处处长、反贪局副局长,楚雄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楚雄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后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零一六年月二十一日免职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起任省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期间,是云南打压迫害法轮功较严重的时期,仅在中共十八大和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法轮大法”日前指挥对全省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判刑。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也即正月十六,是陆良县当地的小年庆祝活动,昆明的法轮功学员在这一天,以欢庆腰鼓与当地民众欢度新年。在省六一零、省公安的指挥下,曲靖市陆良县“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却对到陆良县参加当地欢庆活动的罗丽芝、肖玉霞、吴奇慧、吴奇芳、任丽娜、晋道兰、吴光珍、吴海燕、杨菊英、蒋雪梅、吴启文(男)、杨龚秀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绑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量私人财物。肖玉霞、蒋雪梅、吴奇慧被非法关押、判刑;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四日,云南省凤庆县法轮大法学员李全、小三、赵秀娥、张顺英、纪汉良、李鲜、朱兵等进行绑架、关押、判刑。

二零一二年“五·一三“大法洪传二十周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二周年纪念日,在云南“六一零”、公安在全省范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大规模迫害,数十人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

昆明被绑架的有: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苏昆及妻子张晓丹、姜允楠、缪青、普宝玉、李培高、陈淑琴、周云珍、李竹秀、段旭英、温永树、蔡春被、王汇真、蔡文慧、付国兰等三位、梅碧琳和周模芳夫妇、李思湘;

玉溪市被绑架的有:薛慧丽、王伟、张桂和、钱海明(张桂和的侄儿,未修炼法轮功)、周大爹、张若龙;

红河州被绑架的有:杨丽文、王晖、马旭勇、李启鹏、戴盆顺、张士林、张公勤夫妇及女儿张艺莹、江润麟;

文山州:汪丽珍。

二零一三年云南全省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六十余人绑架,二十九人被判刑,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案十三例(包括二审上诉);数十人被非法抄家、骚扰;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三人。

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六十五人被绑架、关押;非法庭审三十六人,二十二人被判刑,四十四人遭到骚扰、抄家,一人被迫流离失所,二人下落不明,一人被关押黑监狱洗脑班,一人在迫害中离世。

二零一五年,云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共计二百人,涉及全省十大地区,其中:绑架一百零七人、被抄家八十三人;骚扰七十四人;非法庭审十九人;被冤判十九人(其中六人一审、二审);一人失踪、一人下落不明。

八、黄政红

'黄政红'
黄政红

黄政红,男,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六日出生。曾经任迪庆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零一月任云南省六一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后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黄政红,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零一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省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期间。二零一六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共计一百一十五人,迫害涉及十个地区二十八个市区、县。其中有二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抄家;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取保候审(七十岁以上的有十人);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冤判;被取保候审和非法判刑的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中,至少有八人是取保候审被勒索罚金一万六千元,有五人是被非法判刑后被勒索罚金八万三千元。

二零一七年云南有一百一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被判刑十七名(上年被绑架判刑十五名;当年被绑架后判刑二名);绑架、抄家、关押五十五名被骚扰四十五名;致死一名。

以上云南几任六一零主任对法轮功犯下的罪恶,只是冰山一角,邪恶迫害罄竹难书。我们善劝目前还在六一零办公室任职,或者已经离开六一零的官员,无论是指挥者、参与者或者间接参与者,在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你们都对宇宙真、善、忍大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恶,在“天灭中共”即将到来之时,你们该想想自己的后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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