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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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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根据明慧网报道的迫害事实,二零二一年,黑龙江省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有13人被非法判刑,遭绑架60人次,遭骚扰28人次,被非法抄家39人次,被非法关押28人次,被勒索共计九万六千元。法轮功学员朱艳华、付曌翠被监视居住,岳兴田、鲁永凤二人被迫害致流离失所,东宁县法轮功学员苗福失踪、下落不明。

本文数据来自明慧网已报道案例,至今仍未曝光的迫害无法统计。

内容目录
一、非法判刑
二、非法抓捕
三、上门骚扰
四、非法关押名单
五、非法抄家名单
六、遭恶报实例

一、被非法判刑

截至目前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一年,黑龙江省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共有十三人被非法判刑,迫害案例及统计名单如下:

被非法判刑名单

姓名迫害机构非法刑期勒索罚金
王楣泓哈尔滨道里区法院四年
王新民爱民区法院四年六个月
姚淑霞海林市法院六年三个月二万元
高朋光海林市法院六年六个月一万元
高永丽海林市法院六年十个月二万元
孙士伟海林市法院六年六个月一万元
石颖海林市法院一年三个月三千元
侯希才在哈尔滨,具体不详二年
徐国珍不详半年
赵忠江不详三年
付曌萃海林市法院九年半一万元
郭立斌海林市法院六年半五千元
陈熙涛海林市法院六年半五千元

案例1. 海林市姚淑霞被非法判刑六年三个月、遭勒索两万元,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海林市姚淑霞因贴真相不干胶,遭人恶意举报,被海林市第四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在这期间,第四派出所警察没有按时通知家属。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姚淑霞的女儿去接她,被告知,因疫情未做处理,要继续拘留十五天。这十五天后,姚淑霞被转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得知,姚淑霞被构陷到检察院,非法批捕。此后,姚淑霞被非法起诉到法院,检察院量刑七年,罚款三万元。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海林市法院对姚淑霞进行非法庭审,姚淑霞不承认自己有罪。在法庭上,家属得知,海林市公安为了构陷迫害姚淑霞,曾经有多个警察强行把姚淑霞的手按在电线杆子上,假装是姚淑霞在粘贴不干胶,拍照作伪证。然后,又找来不明真相的人假装举报,做假现场,再拍照,作伪证陷害姚淑霞。

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枉判六年三个月,并勒索两万元。姚淑霞上诉到牡丹江中级法院,牡丹江中级法院维持冤判。姚淑霞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被劫入哈尔滨女子监狱。详见明慧网报道《黑龙江海林市姚淑霞被枉判六年三个月》。

案例2. 牡丹江市王楣泓又被非法判刑四年,亲人海外呼吁停止迫害

王楣泓女士,现年六十四岁,曾是牡丹江市地质勘查所的高级工程师,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哈尔滨市学府书店附近给一个男青年讲真相,被诬告。在书店内被哈西派出所警察姜洋等绑架,先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后哈尔滨市南岗区国保警察通知家属劝说王楣泓放弃信仰,并承诺签署保证就可以放人,否则就判刑。阴谋未得逞,后将王楣泓非法刑事拘留并非法批捕。还威胁家人不许透露其办公电话号,导致家人极度恐惧。

'王楣泓'
王楣泓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被道里区法院非法开庭,道里区法院违法阻止她的亲友辩护人谢燕益进庭为其辩护。王楣泓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中旬被非法关押到黑龙江女子监狱。

王楣泓女士曾因为坚持法轮功信仰而被非法判刑十一年。详见明慧网报道:《二十二年画不圆的“家”》、《哈尔滨市法院阻止王楣泓辩护人进庭》、《历经11年冤狱迫害 女高级工程师又遭绑架》等。

案例3. 穆棱市高朋光、高永丽、孙士伟、石颖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牡丹江穆棱市国保大队臧殿旭、李博,穆棱市八面通镇第一派出所张学波,第二派出所李明超等人绑架了穆棱市八面通镇的孙士伟、石颖、曹淑芳、高永丽与弟弟高朋光五人。五人家中大量个人物品被抢劫。

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被非法刑事拘留。曹淑芳因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体检不合格,没有送看守所,二十五日凌晨两点被放回。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五人被牡丹江海林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后来被非法起诉到牡丹江海林市法院。大概八月十五日左右,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通知曹淑芳到海林法院去一趟,法官姜新昆拿出检察院建议量刑书,告知他们五人将被非法判刑七年,还将被处以两万罚金。

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被非法拘禁在穆棱市八面通看守所。石颖被从牡丹江海林看守所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继续非法拘禁。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半,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对穆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石颖进行非法庭审。三名律师为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做了无罪辩护。

穆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高永丽六年十个月、罚金两万元;孙士伟、高朋光均六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石颖一年三个月、罚金三千元。高永丽、孙士伟、高朋光上诉到牡丹江中级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冤判,改判当事人无罪。牡丹江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关于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石颖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黑龙江海林市法院姜新昆诬判四位法轮功学员》《黑龙江穆棱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一年》《黑龙江教师帮老人装玻璃被判六年半》等。

案例4. 牡丹江王新民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王新民,七十二岁,原系黑龙江省烟草研究所高级农艺师,早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就因修炼法轮功遭绑架,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关押在牡丹江监狱。二零一四年初,王新民被迫害出严重胰腺炎,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被“保外就医”。在病情没有好转的情况下,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被牡丹江监狱以欺骗的手段,不顾身体情况,强行收监。二零一六年,才结束冤狱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王新民又被绑架,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王新民被非法刑拘,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王新民出现严重高血糖症状,情况很危险,警察还不让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爱民区法院对王新民进行非法庭审。庭上,王新民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而所谓法律援助律师却对他做有罪辩护。最后法院对王新民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王新民目前正在上诉。

案例5、黑龙江海林市付曌萃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法轮功学员付曌翠被非法冤判九年半,并勒索罚金一万元;郭立斌、陈熙涛夫妇被非法判六年半并勒索罚金五千元。现付曌翠被非法监视居住。三人均要求上诉。

二、被非法抓捕

截至目前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一年,遭中共绑架的黑龙江省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达六十人次。统计名单及迫害案例如下:

遭非法抓捕名单

迫害地人次名单
牡丹江市26崇一范(二次)、张玉莲、张涛、王维琳、宫有斌、汪桂珍、王新民、张春兰、柴爱莲、陈雁微、陈雁孚、李平、宫呈阁、董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韩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李海峰、张淑敏、高兰亭、两名老年法轮功学员、高顺亭(二次,)、高秀清、朱艳华、张哲军(学员家属)
海林市14东野广兰、孙艳华、高桂兰、朱福菊、付曌翠、陈熙涛、郭立斌、赫淑玲、徐英、唐萍、曹凤敏、姚丽娜、张秋兰
宁安市3徐国珍、姜英、王凤玲
穆棱市1彭建普
东宁市(绥阳镇)5何美艳、张翠凤、张连才、王祥军、赵广才
绥芬河市6黄克霞(二次)、张甲花、刘冬梅、邹凤红、王艳红
哈尔滨市5王烨、侯希(喜)才、佗文霞、牛小娜、幺洪丽

◎牡丹江警察一日绑架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是中共设立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二十二年周年。这天,牡丹江市调动四区以及市下属六个市县的公安分局所有派出所的警察,以“七一安全”为借口,对不“转化”、不签字、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统一抓捕。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涛、王新民、汪桂珍、王维林、张玉莲、张春兰、宫有斌、陈雁微、陈雁孚、董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高兰亭、李平、宫呈阁、李海峰、柴爱莲、张淑敏、韩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高顺亭、崇一范、郭立斌、陈熙涛、徐英、付曌翠、唐萍,曹凤敏、姚丽娜、张秋兰、赫淑玲、徐国珍、王凤玲、姜英、刘冬梅。截止日前可查的有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六月十日晨六点三十左右,牡丹江市爱民分局向阳派出所警察到多位法轮功学员家敲门,并撬门闯入屋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涛、王新民、汪桂珍、王维林。期间,警察用辣椒水喷张涛,抢走大法资料和电脑,张涛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王新民被非法刑拘。汪桂珍和王维林已回家。

◎ 向阳派出所警察不顾张玉莲的丈夫得癌症,在家无人照顾,绑架张玉莲。张玉莲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向阳派出所警察还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春兰和宫有斌,抢走大法书籍,下午两人被放回。

◎六月十日八点左右,牡丹江市爱民分局国保大队上门骚扰陈雁微。陈雁微不开门,警察就找开锁公司,强行开门闯入,将陈雁微和妹妹陈雁孚绑架到大庆派出所。开始,陈雁微和陈雁孚两人被定拘留十天,国保大队的位再力又将陈雁微的拘留天数改为十五天。陈雁微和陈雁孚,当天晚上九点多,被劫持至拘留所。家属去要人,爱民分局警察不让进。家属去拘留所要求会见,拘留所以疫情为借口,不让会见。陈雁孚于六月二十日回家。陈雁微于六月二十五日回家。

◎牡丹江市爱民分局铁北派出所警察三人,将董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这已经是最近第二次绑架她。第一次,董姓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了,第二次,董姓老年法轮功学员已被放回。

◎六月十日早七点左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高兰亭在桥北铁路宿舍租住房中被绑架,家中被抄,大法书被全部抄走。高兰亭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六月二十五日已回家。

◎牡丹江市东安分局七星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李平。李平已被放回。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早晨,家住牡丹江市东安区工商小区的原二中教师宫呈阁下楼时,被社区工作人员勾结东安公安分局下辖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当天放回家。家中价值近万元的教学用的电脑主机、打印机、平板电脑,及手机等个人物品被洗劫一空,至今未归还。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家住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四条路附近的法轮功学员李海峰,被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下辖的户籍警察上门带到派出所,现已经回家。

◎六月十日晨六点三十左右,牡丹江市阳明分局铁岭河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柴爱莲,抢走了她的大法书、师父的法像、若干现金和打印机,非法将其关押三个多小时后,放回。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早七点,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阳明派出所的三个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张淑敏位于光华街的油条摊位上将其绑架,并且非法抄了张淑敏位于紫禁城小区的住宅和存放原料的临时住处。

在位于阳明区阳明三路的阳明派出所,警察逼迫张淑敏签放弃信仰的保证书,被张淑敏拒绝。当晚十七时,被送到位于牡丹江市桦林镇(原牡丹江地质队)牡丹江看守所。张淑敏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于六月二十五日从拘留所回家。有关张淑敏被绑架情况详见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报道《黑龙江牡丹江张淑敏女士被暴力绑架的经过》。

◎六月十日下午三点钟,牡丹江市姓韩的老年女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曲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抄家。

◎六月十日,法轮功学员高顺亭被绑架、关押十天,于六月二十日回家。

◎六月十日,法轮功学员崇一范被绑架、关押十五天,于六月二十五日回家。

◎六月十日凌晨三点左右,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孔丽颖、丁玉华、副所长李军,带领数个特警和第三派出所的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陈熙涛家,非法抄家,还去陈熙涛的丈夫郭立斌的大姐家非法抄家,抢走手机、音响、大法书,以及陈熙涛的孩子的银行卡,并让陈熙涛签字,陈熙涛不签。警察做个“见证人”,签了字。警察将郭立斌、陈熙涛夫妻绑架。陈熙涛被非法刑拘,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郭立斌被非法关押在海林看守所。大法弟子陈熙涛、郭立斌夫妻被非法刑拘。

◎黑龙江省海林市大法弟子徐英遭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早上五点多,八个警察闯进徐英家,非法抄家两个多小时,非法抢走电脑,硬盘,两部手机。他们将徐英绑架到公安局地下室,强迫徐英按指纹,照相,强制做核酸,让签字徐英没签,徐英不配合他们。他们逼徐英丈夫背着徐英写保证:“保证我妻子遵纪守法,随叫随到,他尽力做到。”晚上十一点多他们让徐英丈夫接回徐英。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上午,黑龙江省海林市法轮功学员付曌翠遭闯入住所的八个警察非法抄家,后被绑架到公安局,遭非法审讯至晚上十二点多,后被拉到牡丹江看守所,因检查身体不合格,牡丹江看守所拒收,付曌翠于六月十一日下午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付曌翠遭绑架详情见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黑龙江省海林市付曌翠付鹏翀姊弟遭绑架过程》。

◎黑龙江海林市石河派出所骚扰、绑架曹凤敏母女

曹凤敏是黑龙江省海林市石东村村民。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早上三点多,八、九个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两本大法书和一张师父法像,把曹凤敏和女儿三部手机抢走,曹凤敏的手机至今未归还。随后他们把曹凤敏和女儿强行带到新河派出所,曹凤敏不配合签字。下午4点多,曹凤敏和女儿被放回家。

◎六月十日早晨四点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国保警察及第一派出所警察三男一女,闯到大法弟子张秋兰家敲门,在非法拘禁、审讯七、八小时后,进行非法拘留,张秋兰不配合签字,又被绑架去做核酸检查,又到市医院检查身体,量血压,抽血(张秋兰极力反对,没有做成)。之后,张秋兰又被带回到第一派出所,叫丈夫担保签字,才让回家。张秋兰被绑架之后,又一次被非法抄家。早上丈夫被惊吓,心脏病发作很难受。

◎海林市法轮功学员赫淑玲六月十日遭绑架。

◎六月十日,宁安市第四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徐国珍,将她非法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

◎六月十日,宁安法轮功学员王凤玲被绑架,并非法抄家,由于王凤玲血压高,没被送进去看守所,被以“取保候审”的形式放回家。

◎六月十日,宁安法轮功学员姜英被绑架,晚七点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上午,绥芬河大法弟子刘冬梅因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在六月十日早晨,被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非法拘留十五天。

此次参与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有:高忠远,三月份由黑龙江省公安厅调到的牡丹江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国利,四月份上任的政法委书记。这些人指令政法委、国保、“610”执行中共政法委的“清零”迫害,在六月十日这天,绑架、骚扰众多的法轮功学员。

3、牡丹江各下辖区、市县绑架人次比较

迫害地绑架人次
东安区4
西安区3
爱民区14
阳明区3
海林14
宁安3
穆棱1
林口0
东宁5
绥芬河6
哈尔滨5
迫害机构未知2
合计60

由于部份迫害没被曝光,迫害数据的不完整,这里只能部份的反应迫害实际。从可查的数据来看,爱民区、海林市两地绑架最重。

三、被骚扰

截至目前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一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十八人次,统计名单及迫害案例如下:

1、遭骚扰名单

迫害地人次名单
牡丹江市区9李宏君、朱艳华、白丽珍、景玉生、庄秀云、陈金凤、杨慧萍、高秀清、未知名(待查)
海林市9曹金惠、李竹英、付曌翠、于淑琴、李忠华、付鹏翀、徐英、高桂兰、付曌翠家人
林口县1都丽梅
东宁市(绥阳镇)7吕梅香(二次)、郝玉香、张淑芳、何美艳(三次)
绥芬河市2王艳红、刘冬梅

2、迫害案例: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至少六人被骚扰

◎六月十日,牡丹江市阳明分局桦林派出所马晓欢,带领三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于长兰家,非法抄走大法书和大法师父法像。

◎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阳明派出所警察,骚扰七十岁的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陈金凤,并一度欲绑架她。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上午,阳明分局阳明派出所的警察闯到原木材加工厂家属小区陈金凤租住房处敲门,遭到拒绝后,警察用房门钥匙开门,但没有打开,后离开。

陈金凤老人,女,今年七十岁,原牡丹江市林业广播电视大学图书员,曾经一次被非法劳动教养,两次被非法判刑,多次遭到酷刑折磨,被折磨的身体垮掉了,生活不能正常自理,没有劳保工资,没有经济来源。

◎家住牡丹江市阳明区御景园小区的法轮功学员杨慧萍,六月十日早六点半左右,遭到牡丹江市阳明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因是重度残疾人,行动不便,无法开门,约好方便时再见面。门外警察竟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离开。期间,警察给杨慧萍的姐姐打电话要挟来开门,如不开门就要强行开锁。最后一直没开门。等警察离开后,按约定去了派出所讲真相,没有配合做笔录,没回答没签字,一个多小时后回家了。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家住牡丹江市阳明区的法轮功学员景玉生,早晚两次,被警察上门骚扰。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被非法入室骚扰的还有住在阳明区的法轮功学员庄秀云,三个警察给她录像,要求签字,均被庄秀云严肃拒绝。警察还问庄秀云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是不是也炼法轮功。

◎六月十日,牡丹江西安分局沿江派出所警察骚扰高秀清,抢走大法书。

四、被非法关押名单

截至目前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一年黑龙江省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二十八人次,统计名单如下:

迫害地人次名单及迫害时长
牡丹江市9高顺亭(10天)、陈雁孚(10天)张玉莲(15天)、张涛(15天)、陈雁微(15天)、张淑敏(15天)、高兰亭(15天)、崇一范(15天)、高秀清(15天)
海林市7高桂兰(10天)东野广兰(15天)、孙艳华(15天)、张秋兰(15天)朱福菊(拘留)、陈熙涛(刑拘)、郭立斌(刑拘)
绥芬河市5张甲花(10天)、刘冬梅(10天)、王艳红(10天)黄克霞(15天)、邹凤红(15天)
哈尔滨市7王烨(15天)、侯希才(30天)幺洪丽(6个月,已回家)

五、被非法抄家名单

截至目前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一年黑龙江省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三十九人次,统计名单如下:

迫害地人次姓名
牡丹江市20崇一范、王烨、高顺亭、张玉莲、张涛、王维琳、宫有斌、汪桂珍、王新民、张春兰、白丽珍、柴爱莲、宫呈阁、董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张淑敏、于长兰、高兰亭、高秀清(二次)、曲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
海林市9朱福菊、付曌翠、陈熙涛、郭立斌、赫(贺)淑玲、徐英、唐萍、曹凤敏、张秋兰
宁安市1王凤玲
穆棱市1彭建普
东宁市(绥阳镇)5何美艳、张翠凤、张连才、王祥军、赵广才
绥芬河市3李淑芝、黄克霞、刘冬梅

六、遭恶报实例

实例1、黑龙江林口县三道镇派出所原所长张士强恶报连连

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张士强,原三道镇派出所所长,二零二一年三月中旬,从四楼办公室坠楼,多根肋骨骨折,现仍在住院。为了隐瞒事实,公安局对外谎称,张士强擦办公室窗户,不小心掉下来的。事实是,市纪检委来查他,于是张士强从办公室坠楼。

二零零五年秋天,他遇车祸,摔断了锁骨,他妻子和他离了婚。那时,他唯一的儿子也得了顽疾,后来张士强又摊上了官司,真是恶报连连。

张士强在林口县三道通镇派出所任所长期间,正赶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元凶江泽民疯狂下令迫害法轮功时,他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勒索钱财,大打出手。其非法抄家、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非法拘留的十多人,勒索的钱财达几万元,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带来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和伤痛,让他们无法正常生活,有的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

实例2、牡丹江监狱刑罚执行科原科长于福刚遭恶报被查

据二零二一年六月黑龙江省消息,牡丹江监狱刑罚执行科原科长于福刚,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被查。

于福刚,男,一九六六年二月生,河北石家庄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任牡丹江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二零零一年十月任七监区副监区长,二零零三年五月任七监区教导员,二零零四年三月任十一监区教导员,二零零五年一月任八监区监区长,二零零五年十月任十八监区教导员,二零零七年九月任入监集训监区教导员,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刑罚执行科科长,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十四监区监区长,二零一六年六月任狱侦科科长,二零一八年四月任十八监区教导员等。

为强制“转化”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牡丹江监狱使用了上百种酷刑。于福刚迫害法轮功学员时,直接指挥、亲自动手,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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