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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法轮功学员刘素贞、于素英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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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法轮功学员刘素贞、于素英,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分别被谯城区法院枉判四年半、一年。刘素贞本人不服判决,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已上诉到中院,目前还没有二审的消息。于素英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已经回家。

刘素贞是工商银行的职工,一九九九年以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二零零二年前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五年在南京当面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南京警方非法刑事拘留十五日。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刘素贞在安徽省合肥高铁站讲真相时被警方非法抓捕,送亳州市谯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被谯城区法院枉判一年半,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下午,刘素贞在家中被当地国保警察骗开房门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来访的法轮功学员于成英、于素英俩姐妹。警方非法抄了刘素贞的家,抄走的有大法书籍,电脑、打字机等私人财物(因独居,具体实物不详)。

刘素贞与于素英被非法关押在亳州看守所,于成英于九月七日被取保回家。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刘素贞、于素英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刘素贞这次被绑架、判刑是警方恶意构陷所为。警方称:绑架的理由是因为被人举报她散发大法真相资料,但是开庭时并没有举报人到庭指证,也没有证人出庭作证。而且警方称是六月份接人举报,但是抓人的时间却是9月。

亳州谯城区国保队长:陈勇13965799956
副队长:侯泽国1396686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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