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治下的公、检、法相互串通迫害法轮功学员,警察捏造的所谓“案件”因证据不足被退卷,有的甚至多次退卷,公安部门捏造事实补充所谓“证据”,法院非法开庭诬判法轮功学员。当事人对诬判提出上诉,希望上级法院给予正确的审理和判决,但是公、检、法都是执行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中级法院都是以“维持原判”驳回。
一、近几年鸡西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1、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王亚利、孙金奎、王淑桂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日,由黑龙江省公安厅操纵,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区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参与下,绑架了王亚利、孙金奎、王淑桂等十名鸡西市法轮功学员。其中三人被鸡西市公安局构陷到密山市检察院、密山市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电工路派出所由于捏造事实,在王亚利与律师的辩护下,密山市法院以证据不足三次退卷。鸡西市公安局(具体办案为鸡西市鸡冠区电工路派出所韩承国)多次的补充所谓证据,密山市法院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三次开庭。密山市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下达了(2019)黑382刑初122号判决,诬判王亚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诬判孙金奎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诬判王淑桂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王亚利对法院的诬判提出上诉,被鸡西市中级法院驳回,维持冤判。
2、迫害密山市法轮功学员钟国全
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上午九时许,钟国全在密山市房山路发放真相资料,在东安街与房山路交叉路口(密山东粮商厦附近)被疫情人员报警,遭到密山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并构陷到密山市检察院、密山市法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密山市法院非法开庭,八月十八日下达判决书,诬判钟国全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
钟国全提出上诉,临近上诉期亲属到鸡西市中级法院询问,鸡西中级法院的警察在电脑上没有查到钟国全的卷宗,告诉说密山市法院并没有将案卷送到鸡西市中级法院。家属几经周折找到很多部门,密山法院才将卷宗送到鸡西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家属给鸡西中级法院法官刘洋打电话说:要求公开开庭审理。刘洋说家属没有这个权利。家属要求代理上诉,刘洋说家属不能上诉。家属和亲友申请为钟国全辩护,法官说:有手续吗?说:有。法官说,那你把手续送来吧。十月十五日,到鸡西中级法院,保安不让进,给法官打电话,法官让保安把手续留下。
十月二十八日,鸡西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3、迫害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法轮功学员姜亚滨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法轮功学员姜亚滨到村屯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到柳毛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通知拘留十五天。警察说姜亚滨“有前科、屡教不改”( 姜亚滨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二零零八年被冤判三年及洗脑班迫害)把姜亚滨构陷到恒山区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恒山区检察院以鸡恒检刑诉[2017]52号起诉书把姜亚滨又构陷到恒山区法院。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六日历时一个半小时(10点10分至11点38分),恒山区法院对姜亚滨非法开庭,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恒山区法院下达了(2017)黑0303刑初53号刑事判决书,诬判姜亚滨三年并勒索罚金三千元。
姜亚滨对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案卷移交到鸡西市中级法院。律师向办案人杨宗远提出重新开庭,杨宗远答复看完诉状后再做决定。律师递交诉状后向中级法院咨询结果,中级法院称办案人杨宗远已休假。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上旬,律师打电话给杨宗远,在律师追问下杨宗远称案件驳回上诉已作终审裁决,律师要求要终审裁决书面材料,一周以后终审裁决书才寄到律师手中,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事实可见,在律师与鸡西市中级法院交涉时,中级法院在刻意躲避律师,早在二十多天前案件就已经裁决了。
鸡西市中级法院违背程序,在办案期间更换办案人并不通知律师、还以办案人休假躲避律师,鸡西市中级法院以欺骗的手段违法办案。
4、鸡西市梨树区法轮功学员隋桂兰被迫害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下午,隋桂兰在梨树镇群星商场附近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梨树镇派出所所长林振宇等人非法抓捕了隋桂兰,梨树区公安分局将隋桂兰构陷到鸡东县检察院、鸡东县法院。隋桂兰聘请律师辩护,五月二十三日,律师打电话联系鸡东法院刑庭副庭长盖秋海,盖回答说:自己在北京学习,不负责此案。
得知具体办案人为刑庭庭长徐忠祺,律师打电话联系徐忠祺,徐接电话后比较紧张,不向律师回复案情,却一再追问律师身份等情况,律师一一回答。以后再给徐打电话和发短信均不回复,家属也给徐打电话和发短信说明隋桂兰已委托律师的情况,徐仍然不接电话。
五月二十五日,家属去鸡东县法院找徐忠祺,法院工作人员说他不在,给他打电话仍然不接。实质是阻止家属委托律师辩护的违法行为。
对鸡东县法院徐忠祺躲避律师的违法行为,五月二十八日上午,隋桂兰的家属到鸡西市中级法院信访办,反映鸡东法院刑庭不接待家属聘请律师的问题,信访办两名工作人员一听是法轮功学员的案子,答复说对法轮功案子内部有通知,不接待、不解释,案子没到中院,他们不管。还是找鸡东县法院或鸡东县政法委。家属说:“现在不是有案必诉、有诉必理吗?”他们说:“别说了,你们上鸡东反映吧”。
家属又回到鸡东法院,窗口工作人员让给徐忠祺办公室打电话,接电话是刑庭一名女工作人员,说庭长不在,于是打徐忠祺手机仍然不接,等多时再次打,副庭长盖秋海接听后说:“自己刚回来不知道情况,还是问庭长。”等了一会再打电话,接电话的人说:“还没回来,可能是开会呢”。让窗口工作人员打手机徐忠祺还是不接,等到快十一点,让窗口工作人员约院长反映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听说是法轮功案子,推诿说:“院长都不在家,今天都是审判员临时接待,他们说不明白。”进行阻拦。
徐忠祺躲避律师非法开庭两次,第一次开庭由于隋桂兰没有见到律师,拒绝出庭而告终。徐忠祺为达到没有律师辩护非法开庭的目的,以律师不接辩护欺骗隋桂兰,进行了第二次非法开庭。
鸡东县法院躲避律师非法开庭,在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下达了(2018)黑0321邢初56号刑事判决书,隋桂兰被诬判三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隋桂兰对诬判提出上诉,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律师见到本案负责人鸡西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李荣杰,律师将鸡东法院剥夺隋桂兰请律师的权利整个过程讲述给了李荣杰,指出鸡东县法院在违法,并列举了公安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隋桂兰犯罪。李荣杰很吃惊:“都是真的吗”?并给中院具体办案的杨宗远打电话询问,李荣杰给律师答复,会找鸡东法院主审法官徐忠祺问此事。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鸡西市中级法院,以(2018)黑03邢终55号做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5、秘密判刑法轮功学员王玉凤、于秀香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鸡西密山市黑台镇法轮功学员王玉凤、于秀香、樊明胜、国秀华、杨淑贤、尚艳花六人坐车到太平乡宏林村给百姓挨家挨户送年画、福字、挂历、小册子、单张年历,遭到被中共毒害的世人举报。中午六人坐车往回走到太平乡农丰村,看到前面有警车横在路上截她们,他们就绕道走到太平乡民主村,被跟踪的警车横在前面把她们截住,劫持到太平乡派出所。
善良民众听说后,两次共有725人签名按红手印,要求立即释放她们。
红手印引起密山市国保大队副队长玉海颖和警察恐慌。年前(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几号)玉海颖伙同警察找到参与营救王玉凤签字按手印的人调查情况,问谁让征签的?那个人长得什么样?是男的是女的?
过完年后,密山市盛荣边防派出所; 利民边防派出所;永固边防派出所;铁西边防派出所;黑台镇边防派出所;太平乡边防派出所;裴德镇边防派出所;城郊治安派出所;白鱼湾镇边防派出所;档壁镇边防派出所;连珠山镇边防派出所等11个派出所的警察到居民家调查签字的事,警察们拿着录像机进屋后没有经过主人同意就对室内物品非法录像,骚扰老百姓的安静生活。
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将王玉凤、于秀香、国秀华、杨淑贤、尚艳花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构陷到密山市检察院、密山市法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亲友找到密山市法院庭长张莹问哪天开庭,通知家属了吗?张莹说不用通知家属。亲友打电话通知家属开庭时间,家属不相信,说法院没通知,不可能开庭。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律师到法院问张莹,家属入场的事情,张莹说不用入场券,拿身份证有座就进。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对王玉凤、于秀香、国秀华、杨淑贤、尚艳花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家属为王玉凤、于秀香聘请了律师。控辩双方开始了激烈的辩论,法官试图阻止律师发言,律师据理力争。
国秀华、杨淑贤、尚衍花三人被诬判一缓二,每人被勒索罚款一万元,三人被交给所居住的乡镇司法所负责人监视居住。司法所给她们每人发一部手机,监视她们的行踪,每月的月末到乡镇司法所汇报一次。并威胁说:月末不来汇报就抓你们。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密山法院下判决书:诬判于秀香四年,勒索罚款三万元;诬判王玉凤三年,勒索罚款两万元。接到判决书后,于秀香、王玉凤请律师上诉到中级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在没有公开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秘密下达判决书,维持冤判。
6、虎林市法轮功学员王强被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至十三日两天内,黑龙江省公安厅和鸡西市国保恶警数人专程到虎林市,伙同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红旗派出所、曙光派出所等十几名恶警,绑架了虎林市十名法轮功学员,有九位法轮功学员被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人民币现金、大法书籍等很多合法物品。
其中王强(女)被构陷到密山市检察院,王强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密山检察院办案人李兰兰准备构陷王强到法院,想把她非法收监。王强抵制,李兰兰想强行收监,王强出现身体状况,后虎林国保和密山检察院决定对王强监视居住。十二月十六日,王强被密山市法院异地非法开庭,诬判王强一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王强上诉到鸡西市中级法院,又被鸡西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7、鸡西市城子河区法轮功学员王玉梅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在鸡西市城子河区政法委书记孙洪英的指使下,鸡西市城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金锡东伙同东海矿派出所警察,闯到王玉梅开的理发店里非法搜查,翻找物品,并抢走王玉梅家门钥匙到她家去抄家。警察从王玉梅家中抄走七十多本书籍,一万四千元现金,还有一些真相币。
王玉梅被连夜绑架到鸡西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鸡西市城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金锡东通知家属,王玉梅已被刑事拘留。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王玉梅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王玉梅被构陷到鸡西市鸡东县法院。王玉梅被鸡东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王玉梅提出上诉。被鸡西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8、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张成花被判刑、罚款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八时,鸡西市密山市77岁的老太太张成花刚出家门不远,就被从黑色轿车下来的几个人劫持。中午吃饭时,老人没回家,家人找不到人,很着急。到了下午四点左右,家人才接到鸡西看守所的电话,告知老人被非法判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张成花家人都很气愤,决定去鸡西要求放人。三月二十九日,家属到鸡西看守所,接待的人倒还好,有人告诉家人说,下周二来见人。
张成花提出了上诉,被鸡西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9、鸡东县法轮功学员郑淑梅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鸡东县法轮功学员郑淑梅遭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被非法抄家。掠走大法书籍等物品。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鸡东县法院没通知家属非法开庭,诬判郑淑梅四年。家属听到这个信息后,去法院询问,办案人回答了家属提出的一些问题并告之:鸡东法院已经处理完这个案件了。
郑淑梅本人提出上诉,被鸡西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10、鸡西市梨树区法轮功学员常广军、张传胜各被诬判两年
黑龙江鸡西市梨树区法轮功学员常广军、张传胜,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被梨树派出所警察绑架,被构陷到鸡东县检察院、法院。八月份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鸡东县法院诬判两年。常广军提出上诉。
鸡西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11、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马丽春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鸡西市法轮功学员王清、马丽春为让世人明白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在粘贴、发放法轮功资料时,被鸡西市鸡冠区铁西派出所绑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密山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三年。
马丽春上诉,被鸡西市中级法院驳回,维持维持冤判。
二、法院诬判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造成的伤害
1、鸡西恒山区柳毛乡姜亚滨的岳母离世、母亲受惊吓
鸡西恒山区柳毛乡法轮功学员姜亚滨夫妇多次被绑架关押,姜亚滨的岳母面对身陷牢狱的女儿、姑爷,痛苦悲伤,急火攻心,双眼失明,瘫痪在床。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姜亚滨再度被绑架诬判三年,年迈的岳母得知后再也经不住打击不久就离开了人世。
八十多岁的姜母得知儿子再度绑架,有心找公、检、法部门要回姜亚滨,可是姜母遭受多次的打击,患上心脏病不能走动,孤苦伶仃的老母亲为儿子担惊受怕,每天都是在痛苦中煎熬。
2、鸡西市梨树区隋桂兰在监狱受迫害
隋桂兰是鸡西市梨树区太阳升小学优秀教师,领导安排的任何工作从不挑挑拣拣,工作勤恳,受到领导同事的好评。处处关心学生,对学生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深受学生们的爱戴,因为隋桂兰的艰苦付出,学生的成绩在平稳中上升。
隋桂兰自己一人带着孩子独撑一个家,隋桂兰被诬判后自己的孩子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自己即将到退休的年龄因被诬判而失去工作。
隋桂兰在监狱期间身心受到摧残。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隋桂兰遭绑架,被诬判三年,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因为她不转化,不写四书,被“码坐”,坐小板凳,迫害了70多天。狱警让包夹李桂梅、周立荣、隋艳波、鲍杰等直接迫害。她们中有两个是杀人犯,刑期都在十年或十五年不等。这些人道德底线低,打人狠,敢下手,急于减刑,往往被警察利用来包夹法轮功学员。周立荣(52岁左右)对隋桂兰大打出手,不分时间,有时半夜想打就打,并且还想把大便要往隋桂兰嘴里灌,整夜不让睡觉,被扒光衣服侮辱。
在监狱里被打骂是常事,恶警看隋桂兰坐了70多天后仍不转化,后三天,不让她吃饭,还用针扎,揪头发,不让她上厕所,致使隋桂兰大小便都拉到裤子里。隋桂兰的腿都直不了,蹲也蹲不下去。她的头发被拽掉一绺一绺的,头顶都秃了。
隋桂兰被迫害了70多天后,就改坐25厘米高的小板凳,和监室成员一样,每天上午、下午固定时间段,坐着小板凳被强迫看电视。
3、鸡西市城子河区东海矿王玉梅被迫害,一家人受煎熬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城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金锡东伙同东海矿派出所警察,闯到王玉梅开的理发店绑架了王玉梅并抄家抢走个人物品及现金。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由治安拘留改成刑事拘留。九月十六日又对她进行了批捕。王玉梅和前夫离婚多年,一个人把儿子养大。她前夫在得知王玉梅被绑架后,四处求人,着急上火。在托人没有结果时,急火攻心,突发脑出血,在医院重症抢救一天后去世,离世的时候,满嘴都是上火起的大泡。
王玉梅的一个弟弟在得知她被刑拘后,在上班时,因为惦记姐姐,精神恍惚,工作时造成2个手指骨折,没法上班,在家养伤。王玉梅80多岁的老父亲天天以泪洗面,盼女儿早日回家。
4、鸡西市鸡东县郑淑梅被诬判,女儿伤心过度胎死腹中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鸡东县法轮功学员郑淑梅遭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被诬判四年。
郑淑梅的女儿从小与妈妈相依为命,深知妈妈的艰辛。妈妈失业,靠捡废品换几个钱糊口,含辛茹苦把女儿培养大。正在外地的女儿,听到妈妈被绑架关押在鸡西看守所这个不幸的消息,如五雷轰顶,伤心过度,导致怀孕四个多月的胎儿死亡。
以上列举的只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点滴,中共持续二十二年对法轮功的迫害,使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遭受到迫害,众多的和睦家庭被支离破碎。大法在世界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共残酷的迫害法轮功。
那些跟随中共继续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要清醒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按照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是人心向善,是邪恶的中共假、恶、斗所惧怕的,中共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是中共窃政后多次政治运动的又一次中华民族的浩劫,也是中共制造的又一场人祸。
迫害好人的恶人终究躲不过善恶有报的天理,中共的邪恶带来的是人神共愤,中共病毒的大流行和频繁发生的各种灾难,无不在警示着恶者立即悬崖勒马弃恶从善。奉劝还在继续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在人类历史新旧更替的时刻,立即停止迫害,迷途知返免于在淘汰中为中共殉葬,给自己及家人带来美好未来。
单位 鸡西市中级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201国道鸡西支线东段
邮编:158100
相关责任人
李岫岩 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现任)
王双近 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原任)现任绥化市法院
陈喜平 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原任)黑龙江省高级法院
赫崇新 党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原任)“保护伞”的形式遭恶报,已被判刑
王昭权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锋(女) 党组副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董石山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晓英(女)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德亮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伟 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尚士波 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 颖 副调研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管霜梅 副调研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闫广丹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一庭庭长
郭 瑛 副调研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二庭庭长
邱 艳 审判委员会委员、信访办主任
高国滨 政治部主任
杨伯盛 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组组长(原鸡西市610办主任、极恶)
刑庭
庭长 马立平(具体办案人)
副庭长 李荣杰(具体办案人)
审判员 刘 洋(具体办案人)
刘冰洁(具体办案人)
助理审判员 杨宗远(具体办案人)现为鸡西市麻山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书记员 都文彬(具体办案人)
陈立平(具体办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