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我的心中,“认真”从来就是对的,尤其是对于个人修炼和证实法的项目中的工作。由此,我不仅这样要求自己,也理所当然的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着别人,并未觉不妥。
直到前阵子发生了一件事情,具体经过不在这里详述,但那对我而言,是极少遇到过的心性关。还好有着二十多年的修炼基础在,表面上是风平浪静的过去了,但我自己知道,那两天其实心里翻江倒海。向内找,我看到了自己的爱面子心和虚荣心,但这并没有找到根上,因为我心里还没有放下,没有那种找到根本问题后如释重负的感觉。我意识到,这件事情的出现,一定是冲着我的一个还未被发现的执着来的。
我把矛盾的本身和其中的是非放在一边,开始去追溯事情的源头,于是我看到了“认真”两个字,是啊,这件事情是因我做事很“认真”而引发的。要是在以前,我会将其忽略,会觉的这并不是过错,但这次我躲不过去了,问题可能真是出在这两个字上。我开始往回看,近一年来,所有与“认真”相关的我的言行举止以及反映出的修炼状态。
我所在的项目中的工作,技术含量不高但却极其繁琐,小到一个数字一个字母都要去认真对待,对员工的细心成度要求很高。可天长日久,任何人工作中难免有出错的时候,而同事出的错又时常会在我的工作中反馈出来,这时,我多半会直接指出错误,理由是避免类似的错误在以后重复出现,要对客户负责、对众生负责。如果同修不接受,我偶尔还会急躁,一急起来说话也不客气了,甚至于强加于人。我的理由就是,工作本应该认真去做啊,何况是救人的事情,应该是尽量避免出错啊。于是,我拿着自己这把“认真”的尺子认真的量着别人。好在同修们对我都很包容,大家也齐心协力去规范工作流程,出错的几率已经越来越低了。可正因为这样,我心性上的不足也被“认真”二字掩盖了下来,直到我碰到这个来自于我所在团队之外的心性考验。
现在回头看看那个过程,我意识到,“认真”二字,我只做对了一半,那就是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这是对的。但当我把自己的“认真”标准强加于别人时,却是错了。
团队中的同修来自于不同的背景,也有着各自不同的性格。有的家里孩子小需要照顾,有的缺乏办公室工作经验,有的英文不好,有的年龄偏大,有的身兼多职,等等,大家克服了各自的困难加入到项目中来,尤其是進来做全职的,已经非常难能可贵了,而我怎么都没有考虑过这些因素的影响,却一味的要求别人达到我的标准!这其中是不是掺杂了对自我的执着,以及多年来在常人工作中形成的人的观念呢?甚至于还有不善的因素在里面。
那么,当看到同修工作中有不足之处时,我又该如何对待呢?
师父说:“其实作为大法弟子,这时如果念正,想到的是修炼、是责任、是应该做好的,你就应该把你觉的不完善的地方默默的把它做好,这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如果大法弟子都能够这样做,任何事情都一定会做的非常好。”[1]
“不要注重这些,你能默默的去完成好你所看到的不足,你能默默的做好你应该做的,你把那件事中不完善的部份自己默默的把它做好,众神佩服的了不得,说这个人太了不得!这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1]
而我,虽然也在努力补充着工作中不完善的部份,但却是一种高调的补充,心中总想改变别人,并没有做到师父所讲的“默默的”。现在想想,别人工作中一些小的失误,影响不大的,我看到了,自己默默将其改正过来就可以了;比较容易出错的地方,自己多费点心思关注一下将其完善就是了。这些事情,还真是没有必要都认真讲出来。
当然,一些重要的疏漏,应该说出来让大家共同改進的,我以后还是会说。但说出问题时的心态和语气,和以前应该是大相径庭了。我想我不会再有抱怨和指责,也不会再为了达到我所设定的目标而强加于人,而是真正出自于为项目负责、为同修负责的慈悲的心态,平和的将问题提出来,交流自己的想法。真能做到,那才是真正在认真对待自己的修炼。
行文至此,眼前已是柳暗花明。想借明慧一角,向身边曾被我的“认真”伤害过的同修真心说声抱歉。在修炼路上,与同修共同精進。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十》〈再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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