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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李淑娟一家持续遭警察、政法委等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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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李淑娟,女,一九七六年四月十六日生,现年45岁,是甘肃省兰州市国芳百货导购。一九九六年五月,李淑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她努力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今年以来,李淑娟坚持信仰,她的一家人,包括上学的孩子,遭政法委等部门持续骚扰至今。

◎ 二零二一年四月早上八点十分,兰州市拱星墩派出所副所长李学东、杨青山和另一男警察、街道两名男子一起,在小区门口,拦截去上班的李淑娟,引来路人和周围店铺的人围观。当时,李淑娟着急上班,说好第二天见面。

第二天,李学东把李淑娟带到街道,说是做片区的正常人员登记工作,与法轮功无关。他问李淑娟婚姻状况、丈夫的工作单位、孩子学校,还说不去骚扰孩子。他们走后,街道国保的人来,放污蔑大法及大法师父的视频。

◎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派出所打电话,说街道人员找李淑娟去,李淑娟拒绝。

◎ 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下午,派出所及街道三、四人去学校,骚扰李淑娟孩子,并恫吓孩子不许告诉家长。

◎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李学东用诱骗的方式让李淑娟去街道。当时,李淑娟要找到骚扰她孩子的人,否则不去,李学东就欺骗说(骚扰她孩子的)人在。

李淑娟去了后,李学东一直推诿,街道四人,包括街道维稳办魏红(音)、独小兵(音)、段家滩西社区书记周鸿,还有两个不说工作单位的一女一男。

其中他们称为“陆老师”的人,声称“转化”过兰州大学教授。陆拿着勾画的大法书,污蔑大法及大法师父,扬言让李淑娟的孩子停课,做李淑娟的“转化”。她们会让李淑娟丈夫的合作单位终止合作,并威胁李淑娟说,不许把他们找她的情况发到明慧网上,否则就是和境外法轮功“勾结”。

◎ 接连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十六日都让李淑娟去,用这些方式,让李淑娟写“四书”。

◎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李淑娟家又来一个不知名男子(拱星墩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甘延刚,陆和两名不知名男子(甘延刚,宋涛)说,是李淑娟让海外的大法弟子给他们打真相电话,后在回家探亲的时候,一直打电话骚扰李淑娟和丈夫。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到李淑娟的正常生活。

◎ 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起,李淑娟不停的去找各单位的人,让他们不要再迫害她,不要骚扰她的家人。

派出所副所长李学东态度强硬,说要到李淑娟上班地方去,臊到她不能上班,去学校找她女儿,说是过几天,国保要见她丈夫和女儿,纪委书记甘延刚游说李淑娟让她写“四书”。

◎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李淑娟去政法委找宋涛,他见到李淑娟很生气,质问李淑娟怎么进来的?李淑娟说正常登记进来的。他说李淑娟威胁街道的人。李淑娟说没有。他说,李淑娟现在这是上访行为,现在就要拘留她,说拘留她的人就在隔壁院子(隔壁就是兰州市公安局),并开始打电话,说唐队(音),拱星墩的李淑娟在这里,王书记(音)让你……(假借王书记之名),说着就出去了。

李淑娟看他情绪不好,想阻止他打电话,人不在走廊,李淑娟就走了,整个谈话不到两分钟。

宪法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不知道政法委宋涛有什么权利假借他人之名,下发这样的拘留命令?

相关人员电话
城关区政法委主任宋涛 约40岁 办公室电话8487751
兰州市城关区区政法委主任 甘延刚 约40岁 手机13669389962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李学东 29岁 手机 13399318467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派出所副所长 杨青山 约40 岁 手机 18893826937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派出所警察 不知名 约25岁 手机 18153980562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派出所警 周鸿 约40岁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西社区主任 崭不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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