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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强制疫苗接种方面的一些细节及一点思考

更新: 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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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以下是如何看待强制疫苗接种方面的一些细节及一点思考:

一、首先,有几个国内的官方文章,也许可以帮助大家

(一)中共国卫健委的要文:国家卫健委再次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自愿原则

文中强调:

“近日,多地基层地方出现了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不能出摊、不能进医院,以及未接种疫苗的公职人员停发工资等通知,使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保护自身的预防行为遭遇了各种尴尬。事实到底如何?

记者从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了解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

其实,对于使用强制手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现象,国家卫健委一直给予重视。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曾表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这说明:
1、新冠疫苗是自愿接种,不得强制;
2、强制接种,或威逼利诱的做法是错误的,违反中共国关于疫苗接种的原则与要求的,也是违法的。

(二)中共教育部紧急通知: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部署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其中强调:
“……在监护人和学生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做好18岁以下符合条件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二、未成年人接种方面的部分细节

未成年人接种方面,需征得被接种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

而且,接种疫苗,须监护人陪同。监护人仅包括父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余亲属须持有受种者父母与其签订的委托其负责并同意承担受种者新冠疫苗接种的相关事宜和责任的授权委托书。

接种时,必须提供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件、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更重要的是必须有由监护人签字的新冠疫苗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由上可见,监护人(一般主要是父母)对于孩子的保护起着极大的保护作用。

三、疫苗接种的知情同意书或承诺书隐藏的罪恶

打新冠疫苗必须签知情同意书或者承诺书,但是这里藏着不可告人的内容,有国内媒体把承诺书称作“霸王条款”。其中大意是:

“一是打完疫苗后不保证不会感染新冠病毒;
二是打完疫苗后的任何不良反应后果自负。”

四、接种当前中共新冠疫苗等于充当小白鼠

普通药上市,必须经过三期临床试验,最少需要五年的时间。那么疫苗就要求更高,从研发到上市使用,需要的时间更长。因为新冠疫情发展得太快,所以一年时间搞的疫苗,被紧急授权,但是也带了天然的免责条款,属于“附条件批准”的疫苗。打了这样的疫苗,说好点,是个志愿者;说不好点,当个小白鼠。

新冠病毒一直在变种,当前德尔塔已经大面积流行,甚至德尔塔+也出现了,即使国外的据称90%以上有效率的疫苗防护效果都在大大降低,降到60%左右,打全仅有50-70%(不说数据造假问题)防护效力的中共国疫苗就更糟糕,基本无效。而且当前疫苗是针对第一代病毒而研发的,打了这样的疫苗还有用吗,只能害人。

五、一点思考

大家一定可以从中共国卫健委、教育部的文件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国内所有的强制打疫苗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各类后果,它们都不承认,造成的后果都可以甩锅。

而且,它们也在疫苗接种的知情同意书或承诺书中埋下了伏笔,让接种受害者无法追究其责任,无法追偿。

其实,它们怎知,其所有的故意模糊不清的授意、行为或者公文,给其下属机构和各部门留下了极大的权利和犯罪的空间。所有造成的伤害都将被上天记录、追责。

据我们了解,其实各个地区知情的政府机关,以及医院、生物研发公司等都心里很清楚,采取一些办法来应对,包括告知亲友尽量不打疫苗。但是很多机构、组织,出于保权、保职位,无知的在恐惧中、在利益的驱使下,丧尽天良,暴力推行中共病毒疫苗。

所以,这个事情的背景,我们需要了解,这样的话,我们也就有了人这边的与之沟通的,可以讲出的合理的理,只要正念在,就可能免于被邪恶利用,也能保护未成年的大法小弟子。同时,这个事情的本质和过程,还交融着我们讲清真相的一部分,可以借这件事情,让那些不明真相的组织打疫苗的各类工作人员了解其行为是违法的、了解疫苗真相,也了解大法的真相,救度可贵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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