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判法轮功学员 各地检察院、法院官员遭恶报

更新: 2021年08月07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共各级检察院、法院人员,在违背宪法和现行法律的情况下,诬陷、罗织非法证据,诬判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和他们的家庭,以致社会造成巨大伤害。无论是什么人,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如不悔改,早晚都会遭恶报,受天谴,毫无戏言。

在已曝光的超过万例的中共各级官员、警察、普通市民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自杀的、半身不遂的,还有被判刑、撤职的,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

下面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地检察院、法院官员遭恶报的实例

原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被移送司法机关

2020年11月30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原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孙应征,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湖北崇阳人,1976年5月入党。1997年4月起,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2004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2007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9年10月退休;2020年6月被查。

在湖北省武汉市政法系统工作期间,孙应征参与指挥对徐祥兰等武汉市数百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对武汉市众多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孙应征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徐祥兰,女, 1952年9月8日出生,原家庭住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一路12号1单元702室,原工作单位武汉邮电通讯仪表厂。1992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是法轮功武汉辅导总站站长。

武汉法轮功学员徐祥兰及丈夫王汉生,于1999年7月被当地警察绑架,2000年1月,分别被非法判8年及6年。私有企业——武汉市深深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财产被邪党非法没收。

2020年11月,孙应征遭报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1月,孙应征调离武汉市检察院后,孙光骏接替他担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2018年9月,孙光骏在任上也被查。

'孙应征'
孙应征

陕西省安康市法院副院长赵晓旭遭恶报

赵晓旭,原任安康市汉滨区法院院长,为了升官发财,在任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命令,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搜查罗列证据,栽赃陷害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从而得到上级的赏识,升任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调研员。

2016年4月29日,赵晓旭被因收受他人财物行政处分,降为办事员。

山东省威海市经区法院院长黄宗殿遭恶报被调查

黄宗殿,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2021年5月11日至12日,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

2011年4月至2017年1月,黄宗殿在其任经区法院院长期间,对发生在威海市经区的法院枉法判决法轮大法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法院枉法判决法轮功学员沈松坤就是其中的一例。

2012年5月,威海经区公安局非法拘留了马丽娜,却不给其家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当马丽娜的丈夫沈松坤前去打听妻子的下落,并质疑公安违法行为时,反遭非法拘禁。面对公安野蛮执法、造假伪证破绽百出、自相矛盾时,经区法院不是秉公执法,而是枉法诬判。经区公安、法院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上演了一出陷害善良的丑戏。

而同样对此案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的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委书记兼经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桂模,在2014年12月底,已经因恶报,被撤职。

目前,在2021年的山东省的政法系统整顿中,威海市已有包括威海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刘茂德、威海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宫建军、威海市经区法院院长黄宗殿和临港区公安分局局长杨波在内的4人接受审查。

法轮功是真正的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奉劝威海那些被中共蒙蔽、还有良知善念的政法委及公、检、法、司人员,停止迫害法轮功,将功赎罪,别再步刘茂德等人的后尘,善待大法弟子, 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