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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葛洲坝梅元超、刘习武等人及恶行

更新: 2021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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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一九九八年以前,国企葛洲坝公安处分为葛洲坝集团管理和湖北省公安厅地方政法系统宜昌市公安局双重管理;一九九八年起,葛洲坝公安处政企分离,划分宜昌地方管理后,葛洲坝集团二零零零年成立葛洲坝集团保卫处,处长又由葛洲坝公安处局长梅元超(保卫处处长),张荣谦副局长(保卫处副处长),和文汇忠政委(保卫处副处长)分别担任。

以下概述迫害的相关负责人,及部份迫害案例。

一、夷陵公安分局局长(葛洲坝集团保卫处处长)梅元超一九九九至二零零四年迫害法轮功

'夷陵公安分局局长梅元超'
梅元超

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初期,葛洲坝集团副党委书记管迫害法轮功,葛洲坝集团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主任为610主任,副主任。二零零四年,防范办610组织移交,由葛洲坝城管局防空办主任,人武部部长,综治办主任,兼任610主任,副主任。项坤和张敬旭担任葛洲坝集团610主任,副主任。葛洲坝集团反邪办头头是项坤。

夷陵公安分局局长(葛洲坝集团保卫处处长)梅元超,男,湖北荆州地区公安县人,一九九九至二零零四年迫害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劳教两名男姓和两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其中,劳教郑德军六年。

此外,一九九九至二零零四年梅元超在任期间,一九九九年四二五期间派国保(政保科)特务,打入各个炼功点,潜伏监控,卧底收集炼功点辅导员和学员信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怂恿国保大队长徐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驱赶炼功点学员,非法拘留,抄家,绑架,开除公职,劳教,判刑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执行邪党的迫害政策。

宜昌市西陵区葛洲坝夷陵公安分局所管的辖区凡是被非法拘留或绑架或劳教的等等,通知书上都有梅元超的盖章或签名。

梅元超(葛洲坝公安分局党委书记):0717-6728616(办) 13972601508(手机)
刘征南(葛洲坝公安分局政委):6728776(宅) 13607205759(手机)
公安局长:梅元超 0717-6728616(宅)
政委:刘征南 0717-6728776(宅) 13607205759(手机)
副局长:文汇忠 0717-6713509(办)
国安队长:贺建强 0717-6712813(办)

二、宜昌平湖公安分局局长文汇忠迫害法轮功

文汇忠,湖北宜昌市西陵区平湖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和前任梅元超一样,文汇忠从二零零四年成为正局长以后,继续助纣为虐,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宜昌市西陵区平湖公安分局是整个宜昌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其所属的平湖国保大队是整个宜昌地区最为邪恶的。宜昌市西陵区平湖公安分局所管的辖区凡是被非法拘留或绑架或劳教的等等,通知书上都有文汇忠的盖章或签名。如二零零五年明慧网报导湖北宜昌市公安恶人绑架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四月下旬,湖北宜昌市法轮功学员张华军、张建被葛洲坝平湖公安分局绑架,并被送进第一看守所,因身体不合格被拒收。

在此规劝文汇忠,不要再参与迫害大法好人,更不要纵容手下迫害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三思而后行呀!

三、电厂第一任公安处处长刘习武遭恶报

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电厂、三峡开发总公司,改为三峡集团。葛洲坝电厂是国企单位,有防范办610办公室,由集团党委副书记掌管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三峡开发总公司(中国三峡集团),电厂改为长江电力股份公司,简称长江电力。葛洲坝电厂公安处改为单位保卫处。综治办主任由公安局长担任,“610”办公室由谭军担任,综治办也是谭军他们,专门迫害法轮功。

电厂第一任公安处处长刘习武,迫害法轮功学员炼功点副站长王汉有,被车祸撞死。电厂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公安处迫害,拘留,绑架,抄家,劳教,送洗脑班,葛洲坝电厂单位福利待遇极其好,执行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政策,造成法轮功学员遭受很大的痛苦和伤害,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宜昌市国保支队,葛洲坝电厂公安处,西坝派出所,单位退休办,社区街道办都参与了疯狂迫害电厂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赵询、刘建江是其中的受害者。

四、部份迫害案例:

(一)会计研究生赵询被非法开除公职

赵询是三峡开发总公司金融中心会计研究生,因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公职,收回单位住房。赵询参加过一九九四年六月师父在郑州举办的法轮功学习班,是宜昌市炼功点辅导站站长。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被宜昌市国保支队非法关押拘留,在伍家岗监所拘留所。

二零零一年四月至九月期间,赵询为了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讲真相,被宜昌市国保支队非法判刑八年,夷陵区三峡学校教书的老婆,曾给赵询下跪,不叫他进京上访,在他坐牢期间与他离婚,把女儿也丢给他抚养。

(二)刘建江被非法扣工资

二零零九至二零一二年,三峡集团长江电力三峡电厂职工刘建江被长江电力三峡电厂领导和葛洲坝电厂保卫处610谭军迫害,扣发工资,留厂察看,每月只发七百元。

刘建江,一九六八年出生。葛洲坝水院毕业,三峡集团长江电力三峡电厂职工。因中共迫害法轮功,被妻子威胁,已经离婚十多年,有一个女儿。

二零零八年,刘建江被绑架,判刑三年,监外执行。被迫签了一份合同。单位领导曹家刚,张德明,魏世谦,弟弟刘桥捷,电厂保卫处防范办610谭军,和刘建江本人也签了这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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