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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姚喜双落马被查

更新: 202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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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2021年5月14日辽宁省消息:原中共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厅长姚喜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同日,辽宁省通报还有另外9名政法系统官员被调查。

此前,前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都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他们都是辽宁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元凶、主谋。

辽宁省司法厅管辖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劳教局;监狱管理局管辖各地监狱,劳教局管辖各地劳教所;辽宁省各劳教所解体后、辽宁省各监狱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

姚喜双,男,1963年出生,现年58岁。2013年5月被调任盘锦市市公安局局长兼副市长,在任4年;2017年6月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2018年1月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19年5月任辽宁省司法厅中共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姚喜双从2013年5月起在盘锦市任公安局长以及2017年6月被升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到至如今落马,一直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姚喜双在任盘锦市市公安局局长4年中,指挥、指使盘锦地区各地公安、派出所加重对盘锦地区法轮功学员跟踪、绑架、抄家、骚扰;联合“610”、检察院、法院、对善良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非法判刑投监迫害。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仅2015年1月份至2016年12月两年期间,辽宁省盘锦地区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14人,其中87名法轮功学员因起诉江泽民遭绑架;123人被骚扰,一人因诉江遭受恐吓含冤离世。21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16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16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9人被劫持入狱,冤判总刑期高达50年 。

姚喜双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落马,在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5年中,一直奉行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作为上级领导,操纵、指使、默许、纵容、“培养”辽宁省各地监狱长、监区长及其他职位干部、狱警执法犯法,迫害大法修炼者。

对法轮功学员从被冤狱投监直至出狱,进行系统的精神和肉体迫害,使用诸如:“洗脑”(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熬鹰、饿饭、上大挂、架飞机、罚站、罚蹲、辱骂、殴打,电击、开水浇身、打毒针、电击、灌辣椒水、辣椒皮塞阴道、吊铐、扒光浇凉水、绑死人床、超强奴役、药物迫害等等流氓手段残忍迫法轮功学员。

并将系统化、隐蔽化的迫害推广到其管辖的监狱:辽宁省监狱城(辽宁省第一监狱,辽宁省第二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东陵监狱、辽宁本溪监狱、辽宁省铧子监狱,辽宁省盘锦监狱,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辽宁省锦州监狱、沈阳康家山监狱等,辽宁省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使用非法手段拒绝被迫害严重的法轮功学员办“保外就医”回家治疗养伤;强迫并强行火化被迫害冤死的法轮功学员的遗体;非法阻挠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家人取得病历和报告及在监狱时的录像,只允许带回骨灰埋葬。非法阻止并威胁冤狱中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申诉、上告;对发生在监狱里的迫害掩盖、包庇,致多人被监狱迫害致死,酷刑迫害屡屡发生。

下面是姚喜双任盘锦市公安局长以及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期间发生的部份迫害案例。

案例1、盘锦市法轮功学员邹立明在大连监狱被迫害致死

邹立明先生,66岁,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邹立明多次被绑架、屡遭非法关押。二零一五年六月,邹立明再遭绑架,被枉判两年六个月。因身体不合格,没被收监,暂在家调养;期间数次被法院带到医院检查,身体一直不合格。二零一九年九月,邹立明被劫持到锦州南山监狱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转到大连监狱迫害。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大连监狱狱警电话告知邹立明家人:邹立明重度昏迷病危,人在大连第三人民医院。二零二零年三月八日零时十五分,邹立明被迫害致死。

'邹立明'
邹立明

案例2、盘锦市法轮功学员冯秀梅被非法判刑

冯秀梅,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被当地派出所副所长李秉柱和大洼国保大队付振国为首十多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十五个月,一年多的时间,在大洼法院经历了三次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上诉后,盘锦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维持冤判。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冯秀梅从盘锦市看守所(盘锦市第三看守所),被转押到沈阳大北辽宁女子监狱三监区迫害,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三监区。被迫害致心脏病、高血压,满头白发,十分苍老。

案例3、盘锦市易铁铮、赵艳荣、孙丽娜被非法判刑

盘锦法轮功学员易铁铮、赵艳荣、孙丽娜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盘锦市国保、610构陷,被绑架,被非法关押。盘锦市610、国保一直在非法罗列证据,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多次提审逼供,法轮功学员易铁铮被非法提审超过九次,第一次达七个小时之久。易铁铮、赵艳荣、孙丽娜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在兴隆台法院被非法开庭。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指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公民权。赵艳荣、孙丽娜分别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两年。易铁铮被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4、盘锦市朱琼、王薇、马文峰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晚,辽宁盘锦欢喜岭地区三名法轮功学员朱琼(亦名朱青)、王薇、马文峰开车在当地农村发放张贴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当地村干部带人拦截勒索,后被派出所非法关押和抄家,之后,又被送凌海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关押,庭审和判刑。马文峰和王薇分别被判三年和两年半,缓刑三年后,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回家,后由当地街道司法局和所在单位进行非法监管。朱琼被判四年半,转至沈阳大北监狱非法关押。备受煎熬。

案例5、张树德在沈阳市东陵监狱遭毒打、电击等酷刑

张树德,黑龙江法轮功学员,男,今年二十八岁,硕士研究生学位。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张树德去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仅因说一句真话而被绑架,后遭盘锦市公检法人员非法批捕、起诉、诬判七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张树德被劫持到沈阳市东陵监狱——七监区。

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张树德说:“我要炼功。”被狱警刘海、狱警大队长杨名和一个犯人将张树德打翻在地,毒打直到三人都精疲力竭才停手。张树德被打得鼻子出血,浑身伤痛。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七监区狱警对张树德严密看管,不准购物、不让吃饱、不让洗澡。为此,张树德于四月十六日绝食抗议。四月二十四日,监区狱警又把张树德抬到医院插管、灌食折磨,没灌进去,张树德小便已经失禁,监区长刘健对张树德说:“只要你吃饭,我们不转化你,而且让你及早下队。”于是,张树德开始吃饭。

六月十一日五监区狱警大队长张柏宁让张树德干活,张不干,张柏宁将张带到办公室,给张戴上手铐,伙同小队长范岩风将张树德打倒在地,拿电棍电他,用鞋抽打张树德的脑袋、耳朵。足足折磨了张两个多小时,三根电棍都没电了。然后张伯宁让犯人把张树德带到车间干活。毒打导致张树德的耳朵受伤,此后一直疼痛。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七月十二日,张树德耳痛难忍,找张伯宁请求治疗。张柏宁奸笑着又把张树德带到 办公室,借来六根电棍,伙同小队长范岩风、小队长纪凯峰给张树德戴上手铐。打倒后,三人各拿一根电棍,同时对其电击。张树德几经呕吐、抽搐、昏厥过去。他们找来一个强奸犯徐波,对着张树德口鼻吹气,张柏宁等人则奸笑着看着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张树德受此侮辱。这一番的酷刑,足足折磨了张树德三个多小时,六根电棍都没电了。事后,张树德的脖子和露在外面能看到的部位到处都是电火烧焦的黑斑。

案例6、孙敏入狱不到五个月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孙敏,女 ,五十岁,优秀教师。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孙敏被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孙敏被立山区法院枉判七年。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孙敏被劫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严管队继续迫害。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孙敏的父亲与其妹终于在监狱见到了她,她是被人背着出来接见的,说话也不流利,身体非常瘦弱,双腿不能走路,视力明显下降,右耳流脓,听不清说话。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上午,监狱打电话给孙敏的父亲说:孙敏吃完早饭后晕倒,目前正在医院抢救;中午孙敏的父亲和家人驱车赶到沈阳辽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时,见到的却是孙敏的遗体,孙敏已被迫害致死。

'孙敏生前照片'
孙敏生前照片

案例7、兰立华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遗体被强行火化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兰立华,因送人新年台历而遭绑架,遭诬判三年十个月,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染上乙型肝炎,生命垂危,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年仅49岁。家属拒绝签字火化、坚持控告追责。十二月十六日,兰立华遗体被强行火化。

兰立华家属于十二月十四日被监狱约到当地派出所。三个狱警一个姓罗的监区长,一个姓梅的队长,一个姓杨的也自称监区长,给家属出示了一张检察院的 “证明”;一张告知家属十二月十六日强行火化的通知书,只问家属火化当天去不去?要不要骨灰?兰立华的家属声明:还在申诉,不允许、也不同意火化。狱警声称不需要家属同意,强行火化。

十二月十六日监狱强行火化兰立华的遗体当天,当局出动了70多全副武装的武警,全程戴着护盾、电棍、叉子等武器,跟随监视,要求家属办手续并签字。家属不同意,他们诱骗家属说领骨灰得签字,要家属签字同意火化领取骨灰。家属不同意。他们说不同意领不了骨灰。家属无奈最后写骨灰已领取。

案例8、王世贤在沈阳大北监狱被迫害致死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龙潭乡法轮功学员王世贤年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八年二月初,在沈阳大北监狱被迫害死后送回家,草草下葬,至今具体死因不明,情况待查。

案例9、辽宁法轮功学员李捷春被大连监狱迫害致死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捷春被朝阳市北票法院冤判五年,被劫持到大连监狱非法关押一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李捷春被大连监狱迫害致死,终年六十二岁。

中共召开“十九大”期间(二零一七年十月),李捷春在大连监狱遭到恶警施以“熬鹰”酷刑,企图逼他“转化”,最终未果。在大连监狱里李捷春白天被四个邪悟人员围攻,晚上,被逼迫长时间坐在二指宽、十五厘米高的“门”字形小凳,进行体罚,不许睡觉,李捷春坚持五天五夜,未妥协。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凳

李捷春曾五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两次共五年,并多次被抄家抢走生活用具,期间遭受了各种酷刑折磨,几次被电棍电击昏死过去。

案例10、大连市刘金玉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辽宁大连市67岁的法轮功学员刘金玉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家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个月,劫入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得随时有生命危险。在家属强烈的要求下,才批保外就医,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刘金玉生前说,监狱里吃的菜有一股臭味,饭里常有药味。长时间不让上厕所,迫使多次大便便到裤子里。被狱警指使的牢头打骂、体罚,严重的精神迫害和身体摧残。2018年2月23日,出现生命危险,才把她送到监狱医院,经检查是肠癌晚期。狱警通知家人去交钱,家属看到在监狱医院病床上,刘金玉脚上仍被戴着沉重的铁铐,有六个警察看着。晚上去厕所狱警也不给打开脚镣狱,都拉裤子里。

家属拿她的片子跑遍北京、沈阳、大连等几家大医院,都告诉太晚了,无法治疗。家属向监狱递交了保外就医申请,监狱方面仍不放人。刘金玉的病情加重,有生命危险。在家属强烈的要求下,2018年4月初,才批保外就医。2018年4月15日,刘金玉含冤离世。

案例11、吴秀芳被辽宁女子监狱摧残成植物人,回家后含冤离世

吴秀芳女士,64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被阜新市海州区公安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迫害,后被枉判三年;二零一六年六月末,她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据知情人透露,吴秀芳被迫害得不能说话,眼珠不能动,身体消瘦,皮包骨,不能自理,插鼻饲,昼夜不能离人。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九日,吴秀芳被家人接回来时已是骨瘦如柴的植物人,被送市矿总院救治。好心人找到该医院,得知吴秀芳已于八月三十日出院。主治医生表示,吴秀芳没有意识,但知道疼,插鼻饲管。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含冤离世。

案例12、工程师胡林在沈阳康家山监狱被迫害致死

胡林、四十八岁,原沈阳飞机研究所(六一零所)工程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并遭受毒打、“约束带”、电棍电击、剥夺睡眠、奴役等残酷迫害。

'大法弟子胡林'
大法弟子胡林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胡林在本溪市桓仁县遭绑架,后被劫持到法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胡林被法库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两万元。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法库县看守所将迫害致生命垂危的胡林劫持到沈阳康佳山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胡林在沈阳康家山监狱被迫害致死。

案例13、陈岩被本溪监狱迫害致死

陈岩,男,沈阳市法库县登仕堡镇达连屯村人。二零一六年陈岩回家过年,于二月十九日被法库丁家房派出所和登士堡派出所共十多人跳墙入室绑架,构陷。法库县法院原定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对陈岩非法开庭, 陈岩最终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被从沈阳监狱城新收大队转至本溪监狱三监区关押,期间被迫害致吐血。陈岩二零一九年出冤狱时,脸色蜡黄,异常消瘦,说话无力还时有剧烈的咳嗽。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陈岩离世,年仅50岁。

案例14、辽宁陈永春遭五年冤狱迫害离世

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陈永春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从沈阳女子监狱出狱时,已被迫害得不成样子,自己无法独立行走,眼睛不辨方向,骨瘦如柴,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在医院离世,时年50岁。

二零一五年五月全球起诉江泽民,陈永春实名起诉江。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陈永春被营口市鲅鱼圈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陈永春给看着她的两个警察讲真相,那两个警察说:你还讲,我们抓你就是为了挣钱。

陈永春在营口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年零七个月。看守所狱警何其多指使“坐号”(犯人的头儿)金某遭受三次“砸炕板”的酷刑。这种酷刑是人躺在炕板上,呈大字形,双手用手铐铐上,两脚用铁镣子固定住。一天24小时只有吃饭上厕所才放下来。


酷刑演示:呈“大”字形绑在床上

狱警指使犯人往她鼻子里灌水,用脚踩她胸部,踩得她喘不上气来,差点儿昏过去。陈永春不配合,狱警就指使犯人毒打她。

'酷刑演示:蹦跳、踩踏'
酷刑演示:蹦跳、踩踏

二零一七年,陈永春被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五月转至沈阳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在监狱里强制她干超体力的奴工,陈永春经常劳作到后半夜,还经常遭到体罚。狱警还指使犯人殴打陈永春。

陈永春出狱回家后,鲅鱼圈区闽江社区又上门骚扰,摧残没有痊愈的陈永春。陈永春被送医院三次,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离世。

案例15、辽宁省朝阳县政府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李国俊控告江泽民被判刑11年惨遭迫害离世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政府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李国俊女士,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遭到中共警察打击报复,被非法判刑11年,在朝阳市看守所与辽宁省女子监狱期间,遭惨无人道的迫害,致生命垂危,保外回家六个月后,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含冤离世,年仅53岁。在弥留之际,李国俊道出了她内心深处的一句话:法轮功没有错!

'李国俊被迫害化疗后的照片'
李国俊被迫害化疗后的照片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李国俊被南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队长刘雷等警察 绑架,李国俊被绑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迫害。在恶劣的环境下,李国俊身体开始出现流血不止。在朝阳市委书记蹇彪,政法委刘朝震、盖永武的指使下,李国俊被双塔法院,冤判11年重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李国俊被送往沈阳女子监狱,经检查身体后被监狱拒收,后被警察诱骗强行送进了监狱。狱方不顾她的身体状况实施强制转化,对于身体虚弱的李国俊来说,每时每刻都在煎熬中度过。

李国俊的身体每况愈下,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被送往沈阳739医院做了第一次手术。这之前,狱方一直没通知家属,直到病危需要手术费时,才通知家属。术后开始办理保外就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以种种借口拖延时间不给办理保外手续,一拖再拖直到李国俊生命垂危,才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保外回到家中,回家一路上由监狱警察押送,给虚弱的李国俊仍戴着刑具,直到朝阳后才打开刑具。

保外回家六个月后,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含冤离世,年仅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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