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样田乡法轮功学员张玉梅、刘俊、陈凤清、曹玉莲、许燕飞,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晚上到本县茨营子乡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到乡政府与乡派出所人员绑架,第二天后又经样田乡派出所由所长王江带领,伙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去人,都给加戴手铐绑架到县公安局,同时下午又到她们每个家中抄了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资料等。
张玉梅、刘俊、陈凤清、曹玉莲等六人(包括常人司机),二月十四日晚被绑架到赤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十五日中午,六名全部被非法刑事拘留。两名男的送到本县看守所,其余四名女学员被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其中许燕飞、曹玉莲二人由于身体不适,被当日送回。
警察编造的构陷她们的“案子”由赤城县检察院提交到宣化县检察院,宣化县检察院对此案通过审理认为证据不足,不够起诉条件,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又退回到赤城县检察院,并且给一个月的时间,需补充新的证据,否则不予起诉。
赤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又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和签字,随后由赤城县检察院第二次把案卷又递交到了宣化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又被退回到赤城县。
赤城县公安局不死心,非要再三地收集新的“证据”,伙同赤城县检察院在十月二十八日第三次提交到宣化县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张玉梅、刘俊、陈凤清、曹玉莲,在张家口市宣化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情况不清。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上午10时,法轮功学员曹玉莲,遭到赤城县公安局非法逮捕,被非法关押到张家口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对张玉梅、刘俊、陈凤清、曹玉莲四人进行了冤判,在开庭期间,本人和聘请的律师根据宪法与法规都作了无罪陈述与辩护,最后法官对他们的陈述与辩护给予不采纳、不支持,不按照法律裁决,从而对她们进行了冤判。
张玉梅被非法判五年,勒索罚款2万元;刘俊、陈凤清都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款1.5万元;曹玉莲被非法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1万元。面对非法判刑,她们准备上诉、控告。
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在修炼前都是满身疾病,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家务、蔬菜大棚、打工样样能干。这四位法轮功学员都是非常好的人,他们在邻里间不争名不争利,处处忍让,善心对人。口碑很好。尤其是刘俊和张玉梅他们做的一件事曾被样田乡百姓传颂。
2001年正月十五左右,样田乡的村民发现路边地里一个破房子里躺着一个老太太,不知是否冻死了。村民把这事告诉了一个法轮功学员,这位法轮功学员端了热水、热饭去看她,发现她还活着。刘俊、张玉梅知道了这件事,就把她接回安置在刘俊家里。经询问知道,老太太是东北人,七十多岁了,有一点精神疾患,在北京看病时和家人走散了,自己瞎走走到了这里。刘俊、张玉梅给老太太从
里到外都换上了干净衣服,在换衣服时发现她十个脚趾头都冻掉了。还好,老太太还能说清家庭住址及亲人姓名,刘俊给他的家人发了电报。一个星期后,老太太的家人过来接她。家人非常感激两位法轮功学员。临走时,因路上盘费不够,刘俊把家里仅有的一千元钱拿出来,(还是儿子打工挣来的钱)给他们做盘费。因老太太自己不能走路,为照顾老人,刘俊就叫他的妻子跟着一起把老太太送回了家。他妻子在老太太家又照顾老太太半个多月。老太太和她的家人非常敬佩法轮功学员。这件事后,老太太的家人经常带上礼物到样田乡来看望这两位法轮功学员。
张家口市宣化县法院人员电话号码
刑一庭:
审判长:王永峰17703138505
审判员:张跃武17703138633
陪审员:时晓娟
书记员:张利宏17703138660
宣化区检察院
检察官:程兴 0313-7966665
公诉人:杨玉薇0313-7966630
批捕科:0313-7966629
赤城县公安局局长马劲松13903142225
公安局副局长袁文惠18532270008
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永新18532270031
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张锦铭18532270035
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李伟18532270032
公安局国保大队队员李震乾18532270312
公安局国保大队队员张艳18532270036
赤城县检察长黄强13933756000
赤城县副检察长贾秋阳13903136506
赤城县检察院主管科长韩桂亮 1863230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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