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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吴芳名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2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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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现年57岁的法轮功学员吴芳名女士,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被枉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勒索罚金二千元,于一月二十八日冤狱期满从看守所回家。

吴芳名女士,自幼体弱,患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小时候上学都是由她姐姐背着去的,看了很多医生,吃了不少的药,整天还是在病魔中煎熬,也养成了她烦躁的性格。一次听人说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强身健体,吴芳名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炼起了法轮功,不久身体出现了奇迹,顽固的先天性心脏病不翼而飞,身体健康了,为人和善了,遇事也知道为别人着想了。

法轮功教人以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祛病健身效果显著,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却受到了中共以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的残酷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学员蒙受了前所未有的巨难和不白之冤。二十多年来,吴芳名屡遭迫害。多次被怀化鹤城公安、怀铁公安、鹤城区“610”骚扰、绑架、关押、强制洗脑。一次在洗脑班上被迫害的旧病复发,最后导致心脏出血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左右,吴芳名骑电动摩托车送家住阳光家园(小区)的八十多岁的老人唐秀英回家,没过多久,吴芳名即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团结派出所副所长袁文杰,带领彭科源、潘茂林、段云宝以及国保张华等十多个警察绑架。这伙人开着车,扛着摄像机,闯入唐秀英家的一套房间,抢走两台手提电脑,两台打印机、优盘、打印纸、1800多元现金以及吴芳名的电动摩托车等私人财物。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罗织罪名,将构陷吴芳名的材料,移送至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鹤城区检察院受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将案卷退回到鹤城公安分局补充侦查。同年三月十七日,鹤城区检察院以改变案件管辖为由,将案件移送到怀化市芷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四月二十九日,芷江县检察院再次将案卷退回给怀化市鹤城公安分局补充侦查。

怀化市芷江县检察院受理鹤城公安分局第二次补充侦查构陷吴芳名的冤案材料审查起诉后,狼狈为奸,以湘芷检刑诉[2020]72号文件,向怀化市芷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吴芳名提起刑事诉讼。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怀化市芷江县法院第一次开庭非法庭审吴芳名。不到一小时,在维权律师的辩护中,公诉人指控吴芳名的所谓事实、证据露馅,审判长杨海军宣布休庭。芷江县检察院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建议芷江县法院延期审理。芷江县检察院所谓“补充侦查”完毕后,继而建议芷江县法院恢复法庭审理。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芷江县法院以(2020)湘1228刑初90号文件作出恢复法庭审理决定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怀化市芷江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吴芳名。两位维权律师给吴芳名做了无罪辩护。整个庭审过程除中午用餐时间,一直到下午五点半钟结束,持续时间约八小时。芷江县检察院派检察官宋银萍出庭支持公诉。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吴芳名被芷江县法院以(2020)湘1228刑初90号判决书枉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审判长杨海军,陪审员陶启英(17374581297 0745-6821401)、陈军,书记员杨甜。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吴芳名冤狱期满被怀化市看守所释放回家。关于吴芳名这次遭迫害的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吴芳名被第二次非法庭审》

直接参与迫害的人员:
芷江县检察院:宋银萍(检察官,出庭公诉)、杨宗佳(检察官助理) 办公室:07456827605
芷江县法院:审判长杨海军,陪审员陶启英(17374581297 0745-6821401)、陈军,书记员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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