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修炼人 中共公安、司法人员遭恶报

更新: 2021年06月2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人,返本归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610”操控国保、警察、监狱,对法轮功学员随意拘禁、勒索与抢夺财产,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戒毒所与精神病院等场所酷刑迫害,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

无论是什么人,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们,如不悔改,早晚都会遭恶报,受天谴。

目前,明慧网已曝光数万例中共各级610、官员、公检法司人员、普通市民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自杀的、半身不遂的,还有被判刑、撤职的,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

下面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公安警察、司法人员遭恶报的实例。

1、陷害法轮功学员温月群等 警察黄伟廷遭恶报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温月群和另一位学员两个人,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到惠东县安墩镇、和岭乡一个村庄发真相资料,被安墩派出所警察黄伟廷等绑架。温月群遭冤狱五年迫害,被停发养老金,丈夫受邪党毒害起诉离婚,在温月群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没开庭,秘密判决离了婚,造成温月群夫离家散。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送洗脑班迫害。

温月群被冤狱迫害五年回来后,就得知恶意举报她的黄伟廷已遭恶报。

黄伟廷夫妻俩乘摩托车出去,被别人的车撞上,导致骨折住院,捡回一条命,事后不久,黄伟廷又有一个儿子得了神经病,儿媳妇在工厂做工,就在工厂楼顶上自杀身亡。

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金明遭恶报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金明,因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二零二一年五月遭恶报,被查。

何金明,男,一九六七年出生,青岛市人,这个地地道道的青岛人,不但没有为家乡的平安、安宁做出贡献,反而追随江泽民集团,积极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导致无数好人被非法判刑、劳教、流离失所,然而善恶到头终有报,因为何金明一次次违背法律、出卖良心,最终逃不过正义的审判。

何金明多年来一直在公安系统任职,曾经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警大队办事员、科员、副科级侦查员、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副队长,青岛市公安团委书记、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政委、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副书记、政委等,二零零九年九月任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副书记、政委,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起任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政委。二零二零年九月,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下午,城阳区法轮功学员吴克芹在惜福镇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城阳区惜福镇派出所绑架。国保大队中队长王明杰、项俊龙带领惜福镇派出所警察,拿着从吴克芹身上搜到的钥匙,在家人不在的情况下,非法闯入家中非法抄家。之后,警察又问家人:吴克芹跟谁学的功,资料哪来的等。九月十九日下午五点,吴克芹被惜福镇派出所押去青岛海慈医院查体,当晚被送往青岛即墨市普东镇“青岛公安监管”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第三看守所。

◇黑龙江桦南县法轮功学员魏春荣在青岛儿子家带孙子,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午,魏春荣发法轮功真相光碟,被一军官恶意举报,被青岛市城阳区公安分局错用刑法三百条所犯嫌疑罪非法刑事拘留。魏春荣被一直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即墨普东看守所)。青岛市城阳区公安分局执法犯法,恶意构陷。

◇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上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法轮功学员魏春荣在街上讲真相,被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员警绑架,被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

3、山东省监狱副局长王文杰、刘葆善等遭恶报 被判刑

王文杰,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二一年二月,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王文杰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山东省任城原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监狱长刘葆善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明慧网多次报道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指使山东省各监狱将法轮功学员长期非法关押,从精神上、身体上、经济上进行摧残、折磨、迫害。致使不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家破人亡。同时,也使许多不明真相的、为了减刑等诱惑而放弃良知的服刑人员卷入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山东省监狱在二零二零年疫情期间,突然爆发新冠疫情,导致监狱内疫情扩大蔓延,因此导致许多人感染。王文杰、刘葆善等人也因此事而被判玩忽职守罪。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