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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更新: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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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零年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遭吉林省通化市政法委、“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的迫害,造成法轮功学员孙群英被迫害离世,至少有张朝彬等12人被非法判刑,李华等27人次被绑架,44人次被骚扰迫害。

一、被迫害离世实例

通化市柳河县孙群英被迫害含冤去世

孙群英,男,吉林省柳河县法轮功学员,一九五六年出生,65岁,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孙群英因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好,先后被柳河县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六次绑架、勒索罚款;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五年,历经酷刑迫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孙群英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监外执行。二零二零年十月八日,孙群英遭迫害离世。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晚上7点半左右,柳河县建设分局和派出所警察一行多人到孙群英的住处,将孙群英绑架到建设分局派出所,并抢走大法书籍一套、卫星天线六套。孙群英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到柳河县看守所。

七月十六日,柳河县国保大队将孙群英、张景和等人劫持到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铁路医院体检),因孙群英高血压和心脏病症状,七月二十八日,柳河县国保大队勒索家属交保金后,孙群英被“取保候审”回家。七月二十九日,孙群英被柳河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再次“取保候审”。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孙群英被非法开庭。六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三千元。由于血压高达280,家人为孙群英办理了监外执行。

孙群英在家期间,一到敏感日警察就来骚扰。大约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孙群英被迫害三年半、刑期将尽时,现任国保大队大队长姜辉将他带到通化体检,并声称三年多监外执行无效,需重新执行三年半刑期,孙群英精神造成巨大的压力,致使他身体受到严重病业迫害,走路困难,眼睛看不清东西。

二零二零年十月七日,孙群英因脑出血入院抢救。十月八日下午5点多,孙群英含冤离世。

二、被非法判刑实例

1、通化市六旬工程师张朝彬被非法判刑

张朝彬原是吉林省通化市铁路工程师。一九九五年,他和妻子宋玉华都患病,张朝彬有严重的心脏病,严重失眠,左肘关节滑囊炎。妻子患中风,花了不少钱,中西医都不能治好。五月份,他们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病都逐渐消失,身心发生巨大变化,给单位和家人减轻很多负担。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吉林省通化市政法委和“六一零”开办西山洗脑班,指使各区警察绑架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张朝彬也被绑架。九天后,因身体状况,张朝彬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末,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国保大队队长诱骗威胁张朝彬的儿子交出父亲。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张朝彬被绑架到柳河法院遭迫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张朝彬在柳河法院把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三年缓五年。

2、吉林集安市占庆荣因起诉江泽民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通化市集安市“六一零”指使国保大队警察,在法轮功学员占庆荣家实施绑架,并非法抄家。当时因占庆荣血压高,看守所拒收,被取保候审后回家。占庆荣用真名起诉江泽民,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通化市柳河县政法委、“六一零”、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因身体原因被非法监外执行。

占庆荣,女,今年71岁。一九九九年春天学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三个月后无病一身轻,身心受益,道德提升。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后,二十多年来,占庆荣遭受来自当地公安警察、乡政府等工作人员的骚扰、非法监视、非法抄家、四次绑架、非法判刑二次,甚至被中共株连迫害波及她的儿女。给她和亲人造成精神及肉体的双重伤害,并且经济上也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二零零一年,占庆荣的丈夫得了绝症,在无药可救的情况下,也学炼法轮功。不到三个月,占庆荣的丈夫身体恢复的很好,一般的活都能干了。可就在同年的腊月初八,占庆荣被集安市财源乡派出所绑架,她丈夫当时受到惊吓,病情加重。后来花甸镇派出所所长和警察又多次上她家里恐吓,威胁,致使她丈夫旧病复发,九个月后在迫害下去世。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占庆荣被通化市柳河县政法委、“六一零”、法院再次非法判刑三年,因身体原因被非法监外执行。占庆荣遭迫害经济上没房,没有退休金,只能依靠女儿生活。

3、通化市高文兰被非法开庭,后被释放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3点钟左右,66岁的法轮功学员高文兰被绑架迫害,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通化市柳河县政法委、“六一零”、法院对高文兰非法开庭,高文兰被非法判刑三年缓五年。高文兰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207天,高文兰老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并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和压力,被勒索罚款2000元后,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高文兰被放回家。

4、被非法判刑九年 通化市柳河县张慧岩被劫入公主岭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流离失所十年的法轮功学员张慧岩、王俊波夫妇被绑架。当年十一月十四日,家属接到公主岭监狱电话才得知,张慧岩被柳河县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刑九年,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被非法关押到吉林省公主岭市监狱迫害。

张慧岩,男,五十八岁,通化市柳河县白酒厂技术员。张慧岩、王俊波夫妇屡遭中共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十年,被柳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追踪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长春市、通化市组成所谓的“专案组”,到柳河绑架了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当时张慧岩和王俊波走脱。但是,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证实法用的机器、电脑等等全部被抢走。张慧岩、王俊波因此被柳河公安所谓的挂“网逃”。

从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九年,柳河已换四任国保大队长,都在查找张慧岩、王俊波夫妇,企图实施绑架迫害,致使夫妇俩被迫流离失所十年。

二零一九年九月,柳河县公安局找到了张慧岩和王俊波的女儿,非法秘密跟踪多日,查明他们住在梅河市。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早上八点,柳河县公安周局长和柳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第四任大队长姜辉、副队长高煜文、科员王伟等五个警察穿便衣,开两辆车赶到梅河市。将在家的王俊波和张慧岩一起绑到柳河县公安局迫害。同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还抢走私人的六万四千四百三十元现金、房照等许多财物,却没给家属任何凭据。

因被警察高度惊吓,王俊波上楼时突然休克,被送医院检查,心脏、肺部有严重疾病,头部一半梗塞。在看守所拒收的情况下,国保找王俊波女儿担保,交一万元押金(后取回)。还被要挟,保证王俊波不离开柳河的情况下,才给办理“取保候审”释放回家。而张慧岩则被柳河国保非法提审三天,后被非法关进柳河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四日,公主岭监狱给张慧岩女儿打电话,家人才知道张慧岩被柳河县政法委、六一零以会道门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张慧岩被非法送进吉林省公主岭市监狱迫害。张慧岩女儿通过电话,跟监狱要求接见父亲,监狱回答称:“集训(迫害)一个月之内不许接见。”而且公主岭监狱竟然邪恶的要求每位接见被非法监禁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必须骂大法,才允许接见。

5、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曹淑莲被非法判刑七年

曹淑莲,女,58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曹淑莲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半年后,被柳河县政法委、“六一零”、法院非法秘密开庭,曹淑莲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曹淑莲在老站街早市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执勤城管人员偷拍录像,随后将她构陷到老站派出所。随后,曹淑莲被老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私人物品、还抢走现金3600元。后来警察通知家属到派出所,勒索家属1600元,其中600元作为体检费。

当天下午,曹淑莲被绑架到通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据悉,通化司法部门以曹淑莲非法刑期未满为由,预对曹淑莲加重迫害。因曹淑莲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通化市新站街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新站派出所绑架,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被柳河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曹淑莲非法开庭枉判三年缓五年执行。四年多来,曹淑莲及家人饱受监控、骚扰之苦。现如今又被通化市老站派出所构陷到柳河县检察院迫害。

通化市中共司法系统践踏法律,以权代法,下令通化市的律师不得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为此,曹淑莲的家属从外地为曹淑莲聘请了律师。当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时,却被通化市看守所要求律师必须到通化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登记,报预见排号。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柳河县法院短信通知曹淑莲的家属,构陷曹淑莲的材料已到柳河县法院,刑事一庭庭长鲁旭是责任人。律师通过微信与通化司法局律协联系办齐了手续。

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曹淑莲的律师带全手续和核酸检测报告到柳河县法院,被告知查无此人。律师随后到柳河县检察院查询,一刘姓女检察官查询后告诉律师,曹淑莲的材料已到柳河县法院。律师再次电话联系法院刑一庭,一女法官说给查一查,让律师听电话通知。从上午十点一直等到下午一点半,律师再次打电话联系,电话却无人接,无奈律师只好换个电话再联系,接通后律师要求阅卷,那个女法官推诿称主管此案的庭长鲁旭下午要开庭没时间,让律师听电话通知。之后就再也没有音信。

随后,律师又通过电话与通化司法局律协联系要求会见事宜,司法局律协的陈姓女会长告知看守所还没有给答复。律师告诉律协人员曹淑莲的案卷已到法院,要求尽快接见。律协答应给催一下。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柳河县法院对曹淑非法莲秘密开庭,曹淑莲被非法判刑七年,曹淑莲已上诉。

6、通化市法轮功学员辛淑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迫害

通化市法轮功学员辛淑华,因修炼法轮功,屡遭中共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辛淑华因到延吉市安图县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在辽宁省大连市的女儿家被延吉市安图县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延吉市看守所迫害,构陷辛淑华的黑材料已移交到延吉市法院。

据法院涉案的崔姓法官(男)透露,因疫情原因,对辛淑华远程非法开庭。并称:开庭时,不建议家属去,而且只允许三人参加,称去也看不到本人,只能在电视上看开庭的实况转播。还威胁家属:如果有炼法轮功的人,他们会马上通知国保抓人。据悉,辛淑华被延吉市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刑一年半。

7、通化市柳河县七旬老太邢德琴被枉判三年

邢德琴,72岁,通化市柳河县法轮功学员。柳河县政法委操控公、检、法、司系统不法人员践踏法律,柳河县法院秘密开庭,黑箱操作,邢德琴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一点半左右,邢德琴老太太被柳河县国保大队长姜辉、副队长高煜文等多个警察闯入家中绑架,警察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私人合法物品。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三名法轮功学员。在柳河县国保大队,邢德琴被非法拘禁30多小时之后,又被绑架到通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家属为邢德琴聘请律师,但柳河县国保大队一直阻止律师会见邢德琴。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邢德琴的女儿到柳河县公安局向局领导反映情况,被前进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了7个小时,随身控告信被抢走,手机被抢走。做完笔录后,有一个男警察看着邢德琴的女儿,不准随意走动,上洗手间都有人看着,严重侵犯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警察刘建林知法犯法,逼迫家人写保证书,保证不告状,刘建林还说不写不让走,侵犯公民的控告、上访的合法权益。

通化、柳河两地司法部门以疫情为由,法外设限,阻止邢德琴的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通化市看守所还要求律师必须到通化司法局律协登记填报预见排号。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邢德琴的律师通过微信与通化司法局律协联系办齐了手续及核酸检测报告。十一月二十三日,律师先到柳河县检察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时,被告知构陷邢德琴的材料因证据不足,被退回柳河县国保大队。律师通过电话与通化市司法局律协要求会见事宜,司法局律协的陈姓女会长告知看守所还没有给答复,不能接见。

十二月二十三日,家属到柳河法院了解案件情况,鲁旭通过电话告诉家属已经开完庭,开庭时却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通知律师。

十二月二十八日,家属电话联系鲁旭,得知邢德琴被非法判刑三年,而且说邢德琴不上诉。家属要判决通知书,鲁旭不给。家属委托当地律师去办理,也不给。家属想委托当地律师会见,几经周折在柳河、通化联系好几家律师事务所最后都没有会见上,原因是司法局、法院、看守所都阻止会见。律师问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对方直接回答不让见。

8、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史兴家被非法秘密判刑

史兴家,男,一九五二年出生,曾经是通化市梅河口造纸厂厂长。他为人热情,愿意帮助身边的朋友,大家都称呼他为“史大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史兴家曾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和四平市石岭监狱,遭残酷迫害九年多,但他依然坚定对“真善忍”的信仰。史兴家被非法通缉后,被迫流离失所来到长春。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下午,史兴家从农安县回到长春市朝阳区富豪花园小区租住房内,被蹲坑的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和宽平大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私人财物被抢走。一个多月后,史兴家被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史兴家被劫持到长春市第二看守所后,身体极度虚弱,出现胃痛、吐血,一米七多的身高,体重瘦到了一百一十斤。史兴家被送往长春市二零八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医生给他开了药用于治疗,但他没吃。史兴家坚持炼功,在之后的几个月内他身体一点点在炼功中恢复正常,体重也恢复到一百四十斤左右;看守所在押人员在他身上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美好。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史兴家被非法庭审,直到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底才获悉,史兴家已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被劫入监狱迫害。

9、通化市二道江法轮功学员张晓刚被非法判缓刑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晚9点多钟,张晓刚学完法刚出门,就被守候在门口的通化市二道江山上派出所十多人给摁住,并遭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集安看守所。其家族有精神病史,哥弟都有不同程度的病状,张晓刚是家中的唯一经济支柱,其母为营救儿子到相关部门控告反映情况无果。

邪党匆匆将张晓刚非法构陷到柳河县检察院。十二月一日,张晓刚被柳河县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两年缓三年。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张晓刚被再次开庭,被非法判刑三年缓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张晓刚回到家中。回到家后,张晓刚却仍受到二道江司法局的骚扰迫害。

10、张巧蕾被非法判刑迫害 家人控告检察官却遭绑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通化县法轮功学员张巧蕾善意的告诉人们瘟疫来时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能保命,被十多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后所谓“取保候审”。十二月九日,张巧蕾再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长流看守所迫害。非法批捕的检察官是通化县检察院李宗原。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八点半,张巧蕾的家属作为家属辩护人,到柳河县法院。当天,法院人员并未告知他们当天对张巧蕾要开庭,却诓骗家属到楼上,做递交材料的“手续”。此后,张巧蕾的女儿走到一楼,听到妈妈的声音,才发现,法庭正在对张巧蕾秘密庭审。张巧蕾可能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已上诉到通化市中级法院。

张巧蕾被绑架迫害期间,家属多次找到相关部门要求无罪释放,却遭到报复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张巧蕾的女儿王美琪与张巧云、张巧秀到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非法批捕张巧蕾的批捕书时,被国保大队勾结通化县派出所警察报复性绑架。王美琪与三姨张巧秀被非法拘留15天,二姨张巧云被非法拘留13天。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张巧蕾家属到通化县检察院询问检察长孟若萍关于张巧蕾情况,检察长称上周四(二月四日)送到柳河检察院(迫害)。二月二十一日,张巧蕾家人向柳河县检察院等机构相关人员,控告检察官李宗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此前, 二月二十日,张巧蕾家人用平信将《举报信》和《我要妈妈回家》等材料邮寄给了通化县纪委书记张巍、通化市公安纪检监察组长马涛、通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峰、通化县政府妇联主任栗敏。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晚,王美琪被柳河县公安局、通化县公安局国保队长徐岩等,在位于四平市的吉林师范大学绑架,寝室被非法查抄,之后连夜把她带回通化县公安局迫害。四月二十日上午,张巧蕾的二姐张巧云、三姐张巧秀刚下楼没走多远,就被通化县公安局跟踪、绑架。自称姓于的柳河县公安局的人非法审讯她们,问的都是张巧秀、王美琪向各部门控告通化县、柳河公检法违法办案的事。当天下午,张巧云被放回。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张巧蕾家属张巧秀、王美琪被柳河检察院非法批捕迫害。

11、辽宁省法轮功学员张金生被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张金生准备出国旅游,在北京某旅店住宿。当天早晨却遭到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吉林省梅河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半,梅河市政法委、六一零法院对张金生非法开庭。二零二零年初,张金生家属得知:张金生被梅河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张金生上诉。家属为他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见到法官,法官让律师把辩护书邮给他。在疫情期间,通化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二零年四月,张金生已被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

12、辽宁省曲桂英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曲桂英不顾个人安危,跨省来到吉林省某地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却遭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吉林省通化县政法委、六一零富江派出所人员非法抓捕。

曲桂英被绑架后,家属为她聘请了律师维权,律师跨省先后去柳河县法院五次,每次都被以各种借口推脱。后来,柳河县法院撒谎称曲桂英辞退律师,律师去见曲桂英,证实法院已非法开完庭,曲桂英并没有辞退律师。

律师告诫法官:你们不通知律师就私自开庭,违反法定程序,开庭前三天必须通知律师,你们没有通知,还谎称当事人辞退律师。这时律师表示要看案卷,法官称案卷已经送到通化市中级法法。律师说,刚开完庭,怎么还没有判决就送走了?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吉林省柳河县法院执法犯法,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私自开庭,这是在私设公堂,完全剥夺当事人的法定辩护权利,柳河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开庭是在犯罪。

曲桂英被吉林省柳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已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三、被绑架迫害实例

1、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华、赵桂勇夫妻遭绑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下午2点左右,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华、赵桂勇夫妻贴“法轮大法好”粘贴,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老站派出所3个警察将李华、赵桂勇绑架到市东昌区分局,做笔录迫害。随后老站派出所警察非法抄李华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大法资料、台式电脑、手机、MP5、随身包里带的真相币350多元钱,并非法将李华女儿的手机一同抢去。警察将他们一同绑架到老站派出所迫害。将他们送铁路医院检查身体后送到看守所,看守所称特殊时期拒收,连夜将李华、赵桂勇夫妻带到老站派出所,警察又将李华的女儿绑架到派出所,让她做担保。李华、赵桂勇被非法“取保候审”1年。

2、通化市铁厂镇法轮功学员王艳秋、李守荣遭绑架迫害

二月二十五日,通化市铁厂镇法轮功学员王艳秋、李守荣张贴真相粘贴时,被不明真相的民众恶告,遭绑架。到医院检查身体后,当天回家。

3、通化县法轮功学员张晓蕾遭二次绑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通化县法轮功学员张晓蕾被警察绑架。二月二十八日,张晓蕾回家。十二月九日,张晓蕾再次遭绑架迫害,后被通化县政法委、“六一零”、柳河县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刑迫害。

4、梅河口市法轮功学员高玉珍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上午9点半左右,梅河口铁北派出所4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高玉珍(72岁)家,抢走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高玉珍被绑架到铁北派出所。下午高玉珍被放回,并要求高玉珍次日再去铁北派出所。

5、梅河口市政法委等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通化市梅河口市政法委等单位,听从中共邪党指令,迫害本地的法轮功学员。梅河口市政法委、六一零、纪检委、公安系统、社区等人员统一行动,在梅河口市举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时间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预期一个月。已知被劫持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郑丽华、杨旭华、孙红芹、苑科勋、陈国浩、裴国立等。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梅河市红梅镇派出所警察,将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巩丽华和丈夫一起,用警车拉到梅河口市公安局。巩丽华的丈夫张展臣,六十多岁,未修炼大法,现在患严重脑血栓后遗症。大小便失禁,语言不清,卧床坐轮椅。巩丽华用自身经历耐心慈悲的对警察讲真相,他们将巩丽华老俩口放回家。

6、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周晓丹被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初,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周晓丹在家被绑架,被非法抄家。她丈夫开门要外出,警察突然闯进屋内,直接进学法屋非法抄家。是因为周晓丹给她亲戚打电话,有敏感词,被非法监控而被绑架。周晓丹被非法拘留15天后回家。

7、通化市二道江法轮功学员王永花和张小刚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晚9点多钟,通化市二道江张晓刚从孙姓法轮功学员(70多岁)家学完法刚出门,就被守候在门口的通化市二道江山上派出所十多人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李建国(55岁)、王永花(59岁)、刘姓法轮功学员(70多岁)、孙姓法轮功学员(70多岁),并且被非法抄家。

王永花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长流看守所迫害当天被查出肺结核,又拉回到山上派出所,14号,又重新做的检查确诊后,被“取保候审”,并交保金2000元,已回家;张小刚被非法关押在柳河县看守所迫害。刘姓法轮功学员、李建国,孙姓法轮功学员已被“取保候审”;还有李建国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传唤骚扰。

8、通化四名法轮功学员刑德琴、李春兰、杜国林、闫淑芳被绑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点半,通化地区法轮功学员刑德琴、李春兰、杜国林、闫淑芳被柳河县国保大队长姜辉等四、五个便衣绑架。刑德琴、闫淑芳被非法抄家迫害。二十九日上午,四位法轮功学员在柳河县医院被强行做核酸检测,下午又分别在中心医院、铁路医院强行做体检后,刑德琴和李春兰被非法关押在通化看守所,杜国林被非法关押在柳河看守所,闫淑芳由于身体不合格被拒收后回家。

八月十三日上午8点多钟,家属再次来到公安局大厅,请门卫电话约副局长李松,控告国保大队长姜辉,没联系上,只好在大厅等待。大约9点半左右,冲进来4个警察。一个自称是前进派出所的警察说:要了解情况,把二位家属劫持到前进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把二位家属分别关押在单独的房间。教导员杨杰和一个男警还有一个女警对家属非法讯问、并做笔录。二人被非法关押了7个多小时。过程中警察严重的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家属质问他们为什么这么对待我们时,警察称是上面的意思。家属就和他们讲中国政府认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还有中国新闻出版署的50号令,也证明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他们明白真相后,其中一人告诉家属,早就定下来今天要办(抓的意思)你们。还有个警察叫刘建林,他逼迫家属在不上告的保证书上签字,不签就不让回家。后经家属多方营救,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杜国林、柳河李俊兰已回家。

9、通化县张巧蕾的女儿王美琪与二姨、三姨张巧秀遭绑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张巧蕾的女儿王美琪与二姨、三姨张巧秀,因到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非法批捕张巧蕾的批捕书时,被国保大队勾结通化县派出所警察以“扰乱办公秩序”的罪名报复性绑架。王美琪与三姨张巧秀被非法拘留15天,二姨被非法拘留13天。王美琪因十二月二十六、二十七日要参加考研,在王美琪的一再要求下,由她的三姨夫担保,给5天时间(二十四日~二十八日)参加考试。二十八日回来后,继续被非法关押,至15天期满回家。

10、通化市柳河县李金英买票去长春女儿家时遭拦截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李金英在柳河县客运站买票去长春女儿家时,售票员对李金英说:“你犯过什么错误吗?”李金英说:“没有呀!我是炼法轮功的。”售票员说:“那不能卖给你票。”不一会,来两个警察把李金英带回家中,被告知不许离开柳河,等十一月一、二日再走。

11、通化地区柳河县国保大队长姜辉骚扰迫害李俊兰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早8点多钟,国保大队长姜辉打电话让李俊兰明天到国保去核实情况。李俊兰说:我今天就去,我正要找你有事哪。姜辉说:那你就来吧。

李俊兰到国保后,姜辉和一个警察强行把李俊兰拽到审讯室,姜辉说:要复查案由(大概)问李俊兰在什么地方工作等,登记李俊兰的个人信息,李俊兰不配合他们,没有回答他们的问话。他们就在电脑上填写完内容,叫李俊兰签字。李俊兰拒绝签字。姜辉说:我就天天找你给你洗脑,给你办洗脑班。李俊兰说:我还想劝说你哪。这时,有人来说:上边来人检查。姜辉就走了,李俊兰平安回家。

四、被骚扰迫害实例

1、梅河口市黄素香遭社区电话骚扰

山城镇居民、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黄素香,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接到社区的电话通知,让黄素香到梅河市公安局报到,参加一个月的学习班,黄素香被迫流离失所。八月,黄素香再次遭警察和社区的登门和电话骚扰。

2、梅河口市解放派出所警察骚扰迫害常红霞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下午,解放派出所警察陈卓给法轮功学员常红霞的丈夫打电话,让常红霞到解放派出所去一趟,称是特殊人口普查。常红霞没去。十四日下午,陈卓又给常红霞女儿打电话,态度强硬,让常红霞去解放派出所签字。

3、通化地区柳河县司法局、社区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刘长春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上午,两个派出所警察敲法轮功学员刘长春家的门,说是来查看电费票子。警察看看票子,就走了。第二天,司法局打电话,叫刘长春去签字,刘长春没有配合他们。而后社区也打电话:说是查户口,叫刘长春去一趟。刘长春没有去社区。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上午9点多钟,司法局的六人来所谓的回访,刘长春打开门后和他们讲真相,后来他们都走了。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柳河县柳河镇工作人员给刘长春的孙子(在长春念书)打电话,问他:“是不是李明军(孩子爷爷)?”孩子说:“不是。”对方说:“那你是谁?”孩子说:“我是他孙子。”对方说:“转告你奶奶,叫她到柳河镇二楼去签字。”刘长春没去,刘长春多次被骚扰,她给骚扰者讲真相。

十二月二十五日,社区两个人来敲门,叫刘长春的丈夫李明军到外边来,不叫刘长春出来。他们叫李明军签字,李明军说:“为什么叫我签字?” 他们说:“是上面叫做的。、”这时刘长春出来阻止,他们就走了。下午,再次打电话骚扰刘长春的孙子。然后把电话打给李明军,刘长春接的电话,拒绝他们的要求。

十一月九日下午1点多钟,刘长春接到社区人员的电话,说普查户口,要身份证号码,并告知上边下来的名单中有你的名字,让她签“三书”,被刘长春拒绝。

4、通化地区柳河县政法委指派国保大队骚扰各单位法轮功学员

柳河县政法委“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办公室指派国保大队姜辉、高煜文找各单位法轮功学员签“五书”,称不签就办洗脑班。已经被骚扰的有县税务局崔着友、孙仁启、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陈虻玉等人。

5、通化县快大镇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中午,通化县快大镇派出所2个警察(一男一女)、1名社区人员去法轮功学员唐丽丽、高姓法轮功学员家,他们让在三张纸上签字,并说不签会影响孩子,以后找工作都不好找,他们说签了字以后就再不找你了,想炼你签了字就在家炼呗,被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拒绝。

6、通化地区柳河县警察、社区人员以普查户口为名骚扰法轮功学员

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份,通化地区柳河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已核实法轮功学员陈红玉、崔着有及妻子、赵玉香、孙仁启、赵桂华。刘维平及还有未修炼曾经诉江的儿子、闵照琴、马骏等被电话骚扰。

十一月十七日,五道沟派出所打电话问李俊兰签不签“三书”,被李俊兰拒绝,并给他们讲真相。柳河县农村各乡镇法轮功学员被派出所警察骚扰,让签“三书”。有砬门乡复兴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自兴村以前炼过功现在已经就不炼的人,也被骚扰。

钓鱼台村村长及会计找高连杰签“三书”,被高连杰拒绝。同时他们还找王凤伟签字,被她拒绝,他们胁迫王凤伟的丈夫签字,被王凤伟的丈夫拒绝。

姜家店有一朴姓的男老年法轮功学员,警察第一次去他家,他没在家,警察就给他打电话,叫他回家。他说:我没时间正在帮工。警察就叫他妻子给签字。他妻子给他打电话问他行不行,他说不行,警察就走了。第二次,朴姓法轮功学员被警察堵在家里,警察叫他签字,他说:“不能签字,你们这年纪懂什么?签字对你们不好。所以不能签。”

7、柳河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遭骚扰

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柳河县乡镇、社区、公安派出所人员大面积骚扰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偷着拍照、录音、录像,不断的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法轮功学员拒绝签字,并给骚扰者讲真相。

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闵昭芝接到社区主任的电话,叫她签所谓的“五书”,闵昭芝就把电话关掉了。她下午回家,进屋看见有社区和公安人员在她家,社区的人说:“快坐下,炼法轮功的都得签字。”于是拿出三张纸。闵昭芝说:“悔什么过呀?干啥签字呀?我们又没犯罪。”社区人员说:“不签影响孩子的将来。”她说:“我没儿女。”后来他们就走了。十二月二十五日,他们再次去闵昭芝家骚扰。

十二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刘维平的儿子接到社区打来的电话,叫刘维平去签字,这已经是第二次打电话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李俊兰被镇政府和派出所警察骚扰,李俊兰拒绝签字。

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周显清的侄儿(在四川工作)接到警察的电话,问他:“你姑姑是不是住在你家?”周显清的侄儿回答:“我在外边快两年了,不清楚。”然后警察又给周显清的弟弟打电话问:“周显清是否在家?我们去敲门,她也不给开。你劝劝你姐,否则对你们不好。”他们上午去敲的门。当时周显清没在家。

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上七点左右,社区和公安人员带着摄像机到八十多岁的李文祥老人的家里,逼着李文祥老人签字。

十二月二十五日,刘长平被警察电话定位找到,强行签字,不签就要强行带走。参与到警察刘建林已退休,还在参与迫害。

十二月二十六日,社区人员到六十多岁的葛姓女法轮功学员家骚扰,葛姓女法轮功学员给他们讲真相,拒绝签字。他们走后不长时间,再次来骚扰,这位学员就不给开门。社区还找法轮功学员家属给代签。

8、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李文谋、王淑梅遭当地社区人员上门骚扰迫害,唐淑贤、宋殿慧、宋殿红等被电话骚扰迫害

五、遭恶报实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些参与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会导致恶报。

李勇霖,男,汉族,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出生,吉林靖宇人。二零零七年任白山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二零一一年二月,任白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政委,抚松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抚松县副县长;二零一四年四月,任吉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梅河口市副市长,梅河口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一年间,李勇霖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李勇霖在梅河口市、通化市两市同时任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时,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提供诬陷材料。根据明慧网数据显示,仅在二零一九年,通化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绑架构陷、骚扰、强制洗脑的就有39人。

据吉林省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消息,吉林省梅河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勇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李勇霖因参与迫害已遭恶报,不久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和更为严厉的天惩。

综上,二零二零年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遭吉林省通化市政法委、六一零特务组织迫害,造成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孙群英被迫害离世;至少有11人被非法判刑;27人次被绑架;44人次被骚扰迫害。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主要地区是通化市区、柳河县、梅河口市。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通化市政法委、“六一零”、街道社区、派出所及各市县政法委、“六一零”、街道社区、派出所以及吉林省政法委、“六一零”。

附录: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4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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