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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前“610”主任余辉犯下的罪恶

更新: 2021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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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美东时间五月十二日,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宣布制裁一名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四川省成都市前“610”办公室主任余辉。

布林肯国务卿说,“今天,我宣布,根据二零二一年《外国行动及相关计划拨款法》第7031(c)条规定,认定四川省成都市所谓的‘预防和处理邪教中央领导小组’的前办公室主任余辉,严重侵犯人权,即任意拘押法轮功学员。余辉和他的直系亲属没有资格进入美国。”

美国国务卿还说,“我们将继续考虑所有适当的工具,以促进对在中国及其它地区侵犯人权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余辉,于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担任成都防邪办(专门推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中共为欺骗民众,改称“防邪办”)主任,此前余辉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任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副书记,此后余辉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任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余辉在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担任成都“610”办公室主任的一年时间,成都市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抄家479人,抄家绑架117人,42人被非法批捕、非法起诉、非法开庭,27人被枉法冤判,三人被迫害致死,其中余辉应对法轮功学员陈光忠之死负有主要责任。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报导,三十八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将一份中国大陆“610”人员的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法对侵犯人权者及其家属禁止入境、甚至冻结资产。该名单包括收集不完整的全国各级“610”办公室的9300人,余辉在这份交给美国政府的名单上。

以下迫害案例是余辉在任成都市610主任时,所发生的迫害案例中的其中一部份:

1、法轮功学员陈光忠被迫害致死 妻子妻妹被枉判七年

成都市双流华阳法轮功学员陈光忠,遭610操控的公检法人员构陷,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被警察强行从家中带走,被非法判刑三年,不到半年时间,于七月二十八日在嘉州监狱被迫害致死。

陈光忠的妻子魏再慧与妻妹魏再秀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被绑架、非法关押二十个月之久,遭610操控的公检法人员构陷,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晚上家人辗转得到消息,姐妹俩被非法判刑七年。魏再慧、魏再秀、陈光忠提出上诉,在四月份被非法维持冤狱。魏再慧、魏再秀被劫持入成都龙泉驿区女子监狱,陈光忠被劫持入乐山嘉州监狱。

魏再慧与魏再秀被中共绑架后,旅居丹麦十多年的魏再群女士,身为亲姐妹,呼吁丹麦政府关注、营救魏再慧、魏再秀。在二零一六年,丹麦政府已经在欧盟与中国进行有关人权问题的对话时,就把魏再群家人受迫害的案例提交给欧盟。但中共当局不仅无视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且重判魏再慧、魏再秀姐妹,并枉判陈光忠三年,陈光忠被迫害致死。

陈光中的家人很少得到在狱中亲人的消息,家人却突然被告知陈光忠在乐山市嘉州监狱病危,医生说瞳孔已放大,通知家属探视。老实本份的陈光中的哥哥与一邻居前去监狱医院,但不许带任何东西进病房,一张纸片都不行,更不许拍照。陈光中的哥哥见到了躺在床上的弟弟。只见弟弟头被剃光,面色苍白,身无一丝,仅一块布遮盖着身体,没有知觉。哥哥近前呼唤弟弟的名字也没有任何反应,便问把守的警察“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这个样子?为什么剃了光头?”警察回答说是脑出血,不能开刀了。既然不能开刀了,为什么还要把头剃光?

陈光忠头是被剃光的,面色苍白。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人体死后四小时就开始僵硬,全身变土色,无论是病死还是被酷刑打死、残酷折磨死,死者的脸色都呈土色,不可能是苍白。除非脑先死亡,脸色才是苍白的。大家都知道,王立军发明的瞬间杀人机器“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可以让人体不流血、无外部损伤”从而不留痕迹的死亡。

2、金堂县吴春兰被迫害致半身瘫痪、枉判八年 丈夫离世

成都金堂县法轮功学员吴春兰,女,53岁,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被成都市610指使的二十多名特警持枪绑架并非法抄家以来,先被关押在郫县派出所一个月,后被转到金堂县栖贤看守所。在吴春兰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对吴春兰提审了二十一次,于十二月二十一日前后被送往成都市医院急救,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原本健康的吴春兰被迫害致半身瘫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或者一日),半身失去知觉的吴春兰取保候审回家。

吴春兰的丈夫身患重病在金堂县医院住院治疗。吴春兰被绑架后,吴春兰的丈夫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于十二月十六日悲愤离世。吴春兰的儿子戴孝到看守所要求释放母亲与过世的父亲见面,警察不允。

成都市610伙同原新津洗脑班头目殷舜尧,在二零一六年八月至十月,在金堂县绑架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610操控公检法人员继续构陷吴春兰等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成都市金堂县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女学员吴春兰、郭青城、蒋宜琳、唐晓燕(又名唐燕)非法开庭,诬判吴春兰八年、勒索性罚款一万,郭青城、蒋宜琳两位老太太各七年,勒索性罚款约七千元,三人均监外执行。对唐晓燕非法判七年,勒索性罚款约七千。

3、多位老人被警察及社区人员骚扰、恐吓、毒打

成都郫都区唐源镇法轮功学员张秀琴老人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在唐昌镇讲真相,被综治办人跟踪绑架到办公室暴打一顿,随后又被送回唐源镇派出所,派出所里警察张庆华用喷雾器的喷雾软管抽打张秀琴,直到打昏才停手,张秀琴身体上大部份被打成黑色,待张秀琴醒来后恶人才把她送回家,并威胁她不准曝光他恶行。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派出所警察和大弯社区工作人员一行四人到76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玉芝家骚扰,抢走了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并且将想保护师父法像的张玉芝老人推倒在地,使其昏迷一阵才醒过来。因为看见张玉芝昏迷不醒,当事警察还电话叫来了大弯派出所所长。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成都市金堂县中河社区桑怀虎和片警叶成军带队,强行进入法轮功学员李中秀家,抢走她的大法书籍;五月二十五日中河社区人员和警察六、七个人,强行进入袁秀华家,抢走几十本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致使年迈的袁婆婆急火攻心昏倒在地。

4、成都市张明红、李晓萍、胥泳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至七年

成都市武侯区有十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在李晓萍家集体学法时,遭到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分别关押在晋阳派出所、金花派出所。金花派出所警察轮番对这些法轮功学员逐个提审,关进铁笼子里戴上脚镣、手铐,罚坐囚凳,刑讯逼供。

李晓萍、胥泳、周自玉、张明红、刘淑玲被非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遭610操控的公检法人员构陷。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张明红、李晓萍、胥泳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非法判处张明红有期徒刑七年、罚款一万元;李晓萍、胥泳、刘姓法轮功学员三人,每人刑期三年六个月、每人罚款五千元;周自玉、吕佑琼二人,每人刑期三年、每人罚款五千元。庭审上午十时三十分开始,主审法官不许法轮功学员自我辩护,也不许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说话,只按他们的程序进行,中途还休庭了一段时间,到十二时十分左右,就宣布庭审结果,草草收场。

5、绑架、构陷法轮功学员汤云霞、钟芳琼和熊素英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成都法轮功学员汤云霞、钟芳琼、熊治英在汤云霞的租住处被桃蹊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汤云霞家中大量私人财物被抄,据抄家的警察透露有上千件,租住处房门猫眼被卸开,房屋被封。之后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成都郫县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至成华区检察院。据了解,610操控成华公安分局办案警察将钟芳琼作为“重大政治犯”,在非法审理三名法轮功学员时,在钟芳琼零口供的情况下威胁称“上次判你七年,这次判你八年。”又诓骗汤云霞说,只要汤云霞一人“承担”了,就把其他两人放了。

法轮功学员汤云霞、钟芳琼和熊素英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被成华区法院非法判刑,刑期分别为五年、四年、三年,各被罚款五千元。

6、成都市彭州市法轮功学员白贵银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

法轮功学员白贵银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彭州市看守,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再次遭非法开庭,对白贵银诬判三年零六个月,整个过程前后进行两小时三十分钟。法庭内外,除律师外,全是警察、便衣、“610”人员等,还有警察、警车流动巡逻,在法院周围布满了警察、便衣、国保和各乡镇派来阻截当地法轮功学员的“610”等人员。有几个警察骑着摩托车绕法院一周巡逻查看,其中有警察和市“610”人员拿着相机对走近法院的人拍照并进行盘问和非法搜查。

白贵银家人聘请的律师出庭为他作了无罪辩护。律师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将彭州市公安局、检察院构陷白贵银的所谓“罪证”全部推翻,审判长和法官也都无话可说。在法庭陈述时,白贵银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救人的。我只是坚持我的信仰,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做事,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法律,理应无罪释放。

但是,彭州市法院在610的操控与胁迫下无视基本事实和律师的无罪辩护,昧着良心继续践踏宪法、践踏法律,非法判法轮功学员白贵银三年零六个月。

7、绑架构陷女教师蒋利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外语系女教师蒋利,因给学生讲法轮功真相,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家被学校所在地的成都高新西区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十一月二十六日,蒋利被转成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成都看守所,十二月九日被高新区分局非法逮捕。

蒋利女士被非法关押一年多,虽然检察院多次退侦,但办案单位在610的操控下拒不放人。蒋利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被成都市高新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8、迫害法轮功学员丁惠致精神失常

成都法轮功学员丁惠(丁慧),女,50岁左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八点左右在成都市新都区与法轮功学员郑斌等人被当地城东派出所及区国保邪警入室绑架。丁惠、郑斌遭到警察殴打,被非法关押到新都区看守所。丁惠在看守所也被警察毒打、警察还指使号子里的人打。丁惠被戴足镣手铐,被铐在死刑床上,被看守所的警察打毒针,那种针打一针要睡上三天。

二零一六年十月前,新都看守所女号全部转移到成都市看守所。丁惠已完全处于精神失常状态,生活难以自理,犯人们经常集体呵斥她,让她躺在厕所后面的地上。她一度还被加戴刑具。有位法轮功学员曾询问一个在看守所值日的犯人:“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就拖出去灌食就这样了吗?”犯人说:“太简单了,灌了药!你看那个上访的老太太,不是你们法轮功的。狱警非要说她是忧郁症,每天必须服几片药,几个星期就变得痴痴呆呆的了,以前人家身体好得很,有文化的人,思维也敏捷的很,快六十岁了一点不象,现在这个样子了,唉!”

即便如此,丁惠仍然被610操控公检法人员构陷。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新都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惠、郑斌、林小泉进行了所谓“庭审”。针对公诉人张应的诉讼,律师为丁慧、郑斌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然而审判长付华还是违背法律宣判:丁惠被非法判刑三年;郑斌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

丁惠被转到成都龙泉的女子监狱,在四监区被暴力转化迫害后,走路都不正常了,长期被强迫服精神病药物,精神都出了毛病。在车间劳动,丁惠被包控小打小骂,大打大骂,被其他犯人戏弄是常事。狱警在监狱大小会上诬蔑诽谤说什么“炼法轮功成了精神病”,以此来诋毁抹黑大法。

9、诬陷诽谤、强制洗脑等迫害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上午,成都江华社区邪党书记张陵,在江华社区居委会门口球场坝摆满了十多幅污蔑法轮功的展板,路上到处是邪恶的标语,标牌。来了七、八个市区的所谓领导“610”又是参观,又是拍照,张陵倍献殷勤。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中共中央“610办公室”在成都召开了一个名为“全国防范处理邪教系统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简称全国“4·11”会议)。该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强调所谓“反邪教”宣传的重要性,并同时推广各种所谓“反邪教”宣传的经验和手段,实际是以“反邪教”为名,强化反法轮功宣传,配合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

二零一七年五至六月,成都市双流区警察和社区人员持续骚扰法轮功学员,尤其五月,双流社区及派出所警察,手拿一张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名单,来到东升双桂小区,逐一问询是否还在炼法轮功,并进行骚扰。六月十三日,成都双流区黄水红柳村村干部张丝其、宋平,带领派出所警察樊强、龚进涛等一行十人闯到法轮功学员王琼玉家,将瘦小的王琼玉两手臂向后反扣,头向下摁住,强行塞进警车。王琼玉刚做过手术的丈夫要去将妻子拖下警车,被警察推倒在地,身心受到极大伤害。邻居说:她都是残疾人了,你们还这样对待,快把她放了!两警察才住手,警察又强行抄家,抢走了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

法轮功学员李静,都江堰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被都江堰市610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后,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被绑架到所谓“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脑班)非法拘禁、洗脑迫害。

所谓的“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是由成都市“610”与四川省“610”联合设立的专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洗脑迫害的黑监狱,打着“法制教育中心”的幌子,践踏法律,破坏法律实施,惨无人道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这座黑监狱位于成都市南边的新津县花桥镇,也被称为“新津洗脑班”,对前后被绑架的一千多名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软硬兼施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迫害,如注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饭菜、开水里放破坏性药物,致使法轮功学员疯、残、病、痴呆、死亡,迫害致死至少七名法轮功学员,其中谢德清、刘生乐、李晓文、邓淑芬四人被毒杀,他们比较共同的特点是内脏受到严重损伤致死。

新津洗脑班不仅是非法关押法轮功信仰者的场所,更是敛财之地。据熟悉内情的人士介绍:每抓一个法轮功信仰者进来,洗脑班就向上级组织报称需要费用数万元,每一个被害人加两个“陪教”每月是六~七千元钱,费用从何而来?除政府拨款外,新津洗脑班的一切开支,包括“陪教”的工资、奖金和其不时出去娱乐、喝酒等所有的费用开销都是通过敲诈勒索法轮功信仰者的家人、单位、户口管辖区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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