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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市明德北街派出所三任所长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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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历任所长张科、金晓宏、王志鹏,在他们任职这二十年期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二零一九年),造成辖区内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一人缓刑,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四人次。

据初步统计,三人任职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长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41人次,其中被劫持洗脑班强制转化6人次、非法拘留31人次,非法抄家11人次,对法轮功学员及单位敲诈勒索现金47830元。他们犯下了迫害佛法与修炼人之罪。

一、张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简要情况

张科,男,1955年出生,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原所长,在其任职期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二年),辖区内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三人次。据初步统计,张科任职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长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26人次,其中送洗脑班强制转化1人次、非法拘留21人次,非法抄家1人次,对法轮功学员及单位敲诈勒索现金31660元。

案例: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1、法轮功学员张志根,女,49岁,河北省张家口市绣花厂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中共迫害法轮功,十月二十四日,张志根与同修们毅然进京和平请愿。他们来到天安门广场静坐,以此向政府表达法轮功的千古奇冤。然而,还没等他们坐稳,就被广场内比游人还多的武警推上警车。张志根被押回当地,桥西公安分局一科蔺寿青、梁正风等非法搜走张志根随身携带的1000多元现金,并连夜将她关进张家口市看守所。在非法拘留40多天后,强迫她写不进京的保证,被敲诈勒索3300多元放回(已在举报桥西分局中披露)。

二零零零年四月,张志根再次进京上访,她刚走进中办国办信访办的大门,就被早已守候在那里的张家口驻京截访人员劫持。张志根又被劫回桥西公安分局明德北派出所,她被戴了一夜背铐,不善言辞的张志根再次被关进张家口市看守所。为抗议非法关押,抵制迫害,她绝食15天,滴水未进。期间,张志根的一条腿已由紫变黑,不能行走。她每天在剧痛中煎熬,最后发展到尿血。而明德北派出所、明德北办事处不闻不问,看守所也没有坚持向办案单位催促和及时反映,仍继续关押迫害,还要强迫她站立点名报数。后来,当张志根被送到医院时,已耽误了救治的时机,为保住性命,阻止病情的发展,家属不得已同意医院将其坏死的一条腿整个锯掉,花医疗费13000多元,使她终生残疾,全家悲泣。一次没有如愿的上访却招来如此的灾难!

酷刑演示:背铐
酷刑演示:背铐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坚强不屈的张志根拄着双拐,从居住的五楼艰难的挪下来,第三次到北京证实大法,当她放下双拐,仅靠一条腿吃力缓慢的坐下以示来和平请愿,为正在受迫害的大法与师父尽自己最后的微薄之力时,冲过来的武警,拽起她扔上了警车。更不可思议的是,桥西公安分局、明德北派出所打破看守所不准收押残疾人的规定,将残疾人张志根又一次送往张家口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以张志根是残疾人为由拒收的情况下,张家口市政法委、“610”,强令看守所收下。张志根再次绝食抗议“610”的非法行为,而她仅剩的一条腿又在变黑。九天后,他们怕担责任,让家人把张志根接回,可她仅有的一条腿也已经保不住了,医院也无能为力。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二,在人们欢庆新年的爆竹声中,张志根含冤去世。

2、法轮功学员王爱玲,女,51岁,张家口市印刷厂职工。生活的沧桑使王爱玲还未到50岁,就多病缠身,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身心憔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的疼痛和内心的苦楚全部被大法的神奇和师父的无限慈悲所溶化,王爱玲又能轻松自如的生活了。她特别珍惜大法,感恩师父。

九九年七月中共恶首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王爱玲进京上访,向政府部门呼吁、向世人讲明真相。她曾先后六次进京上访,六次被桥西公安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关押在张家口市看守所,多次绝食抗议迫害,每次都是生命垂危时才被放回,累计被非法罚款5000多元,对于家庭生活原本就困难的她如雪上加霜。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是王爱玲最后一次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当她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时,被野蛮的便衣推倒在地,抢走横幅推上警车。她先后被关昌平看守所、昌平精神病院、北京东城看守所折磨和非法审讯。

当时,各地的法轮功学员为了抗议北京警察的非法遣返,坚决不报姓名、住址,恶警左右开弓打王爱玲耳光,五日后查出她的住址,押回当地。经桥西区政法委、桥西公安分局批准,明德北街派出所再次将她关进张家口市看守所迫害,并长期非法关押不放。王爱玲连续绝食抗议,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二零零一年二月,由儿子背回家。由于长时间的迫害,这次王爱玲的身体再也没有恢复过来,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王爱玲含冤离开了人世。

迫害案例: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3人次

法轮功学员吴兆邻,大学文化,河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大夫。他曾多次连续进京证实大法,因而多次被明德北派出所非法拘留,累计非法罚款上万元,并被第一附属医院开除公职。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吴兆邻被明德北派出所送唐山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共十六大期间,吴兆邻再次进京上访,他被桥西区政法委、桥西公安分局、明德北派出所又送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保定高阳劳教所他承受着身体与精神上的严重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法轮功学员刘河君进京上访,被桥西公安分局明德北派出所非法拘留28天,勒索现金500元。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刘河君再次进京上访,明德北派出所将他非法关押两个月后,劫持到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迫害案例:非法拘留、敲诈巨额罚款

法轮功学员霍惠玲、安利清一家为证实大法,多年来遭到了明德北派出所的严重迫害。二零零零年一月与二零零一年四月,安利清两次进京证实大法,共被非法关押200天,累计非法罚款6360元。在第二次非法关押期间,明德北派出所将安利清从张家口市看守所押回该派出所,刑讯逼供。安利清被铐在铁椅子上一个星期,派出所警察陈金生用烟头烫他的脸。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霍惠玲去公园炼功,被明德北派出所带回,铐在铁椅子上30个小时,最后罚款200元放回。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霍惠玲与同修进京上访,明德北派出所所长张科将她送进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110天,敲诈现金7600元。在看守所,她为抗议恶警给同修戴铁镣,被看守所副所长孙某某用警棍抽打脸部和头部。当时夫妻俩都被关在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家中只剩下13岁和11岁两个上学的孩子。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使幼小孩子的心灵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法轮功学员王润莲为证实大法,先后两次进京上访,被桥西明德北派出所所长张科、片警胡某某送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21天,敲诈现金4500元。二零零一年五月,街道主任孙义玲到王润莲家让她写保证书,王润莲坚决抵制,半小时后,明德北派出所所长张科、警察胡某某等把她强行带到派出所,王润莲向众人讲真相,五小时后放回。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日,明德北派出所所长张科派了5个警察把王润莲从桥东工业街打工单位绑架到张家口市“法制学校”,并向王润莲的工作单位欲索要3000元现金,因厂长不在而未能得逞,后因王润莲不停的讲真相而放回。

法轮功学员梁桂珍先后几次进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一次被桥西公安分局副局长高学平从单位勒索扣款2000元;一次被明德北派出所刑拘一个月,非法罚款3000元;二零零一年三月,梁桂珍再一次进京证实大法,又被明德北派出所送进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敲诈勒索上万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法轮功学员杨秀兰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北京警察绑架后又截回明德北派出所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看守所,一个星期后被提回派出所,所长张科把杨秀兰的孩子从学校带到派出所,用孩子威胁杨秀兰放弃修炼,被拒后,明德北派出所所长张科又向杨秀兰家人勒索3000元,说是给钱就放人,等家人把钱凑齐交到派出所后,他们不但不放人,又将杨秀兰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看守所。所长张科还指使明德北派出所警察非法搜家,到处乱翻,想要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结果空手而归。

杨秀兰在看守所绝食抵制迫害,两周后闯出看守所获得自由。但回家后,家人告诉她,她工作多年的单位--张家口市煤矿机械厂(邪党书记王景刚)已把她开除公职了。杨秀兰从此以后被迫流离失所,到处打工找工作供孩子上学(孩子的爸爸1990年因车祸身亡)。孩子考上大学后,为了给孩子凑学费,杨秀兰不得已把母亲留给她的房子给卖了,最后连住处也没了。这场迫害给法轮功学员带来了极大痛苦。

法轮功学员杨枢,男,56岁,张家口市委小车班司机,患有脑血栓后遗症。修炼法轮功后几年来,他再没给儿子、单位添过负担,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医药费。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杨枢到人民公园炼功,被明德南街派出所以副所长吴仓为首的不法人员绑架,后转明德北街派出所。杨枢不配合邪恶,遭到明德北派出所指导员打耳光,并被铐在铁椅子上(手脚不利索),直到下午他儿子交了2000元钱才放回。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法轮功学员王贤梅依法进京上访,被北京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关在铁笼子里,第二天上午被押送到北京体育馆院内,后劫回张家口桥西区党校非法审问后放回。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多,法轮功学员杨素君买菜回来,明德北派出所两人、明德北办事处四人、单位两人正在家里等她,要她跟他们走。杨素君说:“我丈夫有病,孩子又小,需要我照顾;我炼功又没错,谁叫我也不会跟着走的。”杨素君边说边下楼,在院子里和他们周旋,最后还是被他们抓住,几个人抬上她就走,杨素君拼命挣扎,挣脱之后就往楼里跑,他们穷追不舍,杨素君一头撞到墙上,后进了一楼的邻居家(正好这位邻居的家门没锁)。他们一看怕出事,请示了所长张科才罢休,但还留了办事处的两个人守在楼道口。杨素君回家后,让孩子给守楼道口的二人送去水果和点心,并把她们请到家里给她们讲真相:“我炼功前一身是病,炼功后受益无穷……。”她们明白了真相,又请示了所长张科才离去。

二零零一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八点,法轮功学员郑小红刚到同修家门口,遭到从楼下上来的五、六个警察绑架,并质问:“你找谁?干什么?”郑小红用力挣扎,头碰到栏杆上被碰破,血流到衣服上,最后还是被绑架到明德北街派出所,他们不管法轮功学员的死活,把她锁在铁椅子上,非法审讯,后转明德南街派出所。当郑小红的心脏病发作身体抽搐时才让其家人背回。

二、金晓宏在其任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简要情况

金晓宏,男,60岁左右,其任职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长期间,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家属13人次,其中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10人次,非法关押洗脑班五人次,对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暴力殴打致伤,抢劫私人钱物敲诈勒索现金16170元,非法抄家10人次,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3人次,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1人次。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法轮功学员王晓明、温宽、孙莲英、陈润梅、刘振荣5位刚到明德北街法轮功学员王润莲家串门。明德北街派出所在桥西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国保大队队长钟森林的指挥和参与下,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长金晓宏、指导员庞××、副所长张××、派出警察梁××等前去绑架,遭拒开门后,他们在王润莲家门口蹲坑埋伏一天一夜,于二十三日下午六时许将王晓明、温宽、王润莲等六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明德北街派出所非法审讯,同时六人被非法抄家,其中法轮功学员温宽连续两次被明德北街派出所和桥西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多本,真相资料多份,手机两部,计算机主机一台,VCD机一台,手机话费170元,现金大约15000元左右;王润莲家被抢走现金1000元。

桥西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国保大队队长钟森林、张家口市“610”办公室主任崔××、庞指导员对温宽进行欺骗和诱供,以孩子高考和前途相威胁,钟森林还诱骗温宽当特务被严词拒绝。明德北街派出所警察对温宽严刑逼供,胖子、小个子等多个警察轮番用手掌、拳头和脚猛击温宽的头、脸、耳和腹部,致使温宽右耳被打聋,左耳听力下降,身下疝气,小肠下坠成一大包,小腹疼痛难忍,而所长金晓宏、庞指导员就在行凶现场;还不准温宽睡觉、休息长达41小时。除此之外,他们还绑架了王晓明的儿子赵江、儿媳及儿子的朋友并遭到非法审讯(三人都未修炼法轮功)和巨额敲诈勒索。

在非法审讯后,法轮功学员孙莲英、陈润梅、刘振荣被送张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后转市洗脑班继续迫害。王晓明、温宽、王润莲在张家口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个月后,桥西区法院将王晓明非法判刑四年,温宽被非法判刑四年,王润莲被非法判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在非法开庭时,桥西分局政委郑勇、桥西分局610、国保大队队长钟森林带领多名便衣和桥西法院任宽等人,在法院楼上楼下,院里院外的到处流窜。郑勇作为一个分局政委,躲在小车里偷拍照片。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时任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长金晓宏,积极配合执行桥西区政法委、610、桥西公安分局对法轮功的迫害部署和指令,绑架、拘留、关洗脑班、劳教辖区内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在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长金晓宏指挥下,明德北街派出所副所长武森、警察史××及小区董××等五、六个人来到法轮功学员霍慧玲家,冒充小区物业人员敲门,未得逞后,就用从已被他们绑架了的霍慧玲的丈夫身上搜走的钥匙,强行将其家门打开,非法抄家,把霍慧玲绑架到派出所。霍慧玲的丈夫法轮功学员安利清是开出租车的,明德北街派出所便衣警察以打车为幌子将其骗到明德北街派出所门口强行绑架,非法搜身。夫妻双双被送进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又被劫持到张家口市劳教所“洗脑班”非法关押45天,奥运结束后才放回。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明德北街派出所还把辖区法轮功学员王润莲从家中绑架、拘留后非法劳教2年;将法轮功学员孙连英非法拘留15天。

另外,二零一二年,法轮功学员李玉英下班回来在公车站牌下讲真相时,被桥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绑架,非法搜家,非法关押在铁凳子上一夜。第二天拉李玉英去检查身体,到拘留所后拒收放回。

三、王志鹏任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长期间的恶行

二零一五年五月,法轮功学员王贤梅向最高检邮寄了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刑事控告书。六月份的一天,明德北街派出所(所长王志鹏)4、5个警察非法闯入王贤梅家中,抢走一本《转法轮》、大法图片等,把王贤梅劫持到明德北街派出所非法审问,逼迫写保证书,强行按手印、拍照。家属去要人,又逼迫家人写保证书。此外,派出所和小区工作人员多次到她家上门骚扰。

根据以上张家口市桥西分局明德北街派出所原所长张科、后任所长金晓宏、王志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已严重触犯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以及中国《刑法》239条绑架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条故意伤害罪、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274条勒索罪。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是对全人类道德良知的挑战!天理昭昭,善恶必报。所有参与迫害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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