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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林市公安造假 构陷姚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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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海林市法轮功学员姚淑霞女士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开庭,姚淑霞女士自辩自己无罪。据悉,为了构陷迫害她,多个警察强力把姚淑霞的手按在电线杆子上,假装是姚淑霞在粘贴不干胶,再拍照,作伪证。然后,警察又找来人假装举报,做假现场,如此陷害姚淑霞女士。

失踪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海林市老年大法弟子姚淑霞失联,家人发现家中的大法书籍也不见了。

经家人四处打听,一天以后,得知姚淑霞被海林第四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禁在海林拘留所。

在这期间,第四派出所并没有按时通知家属。据说是因姚淑霞粘贴不干胶,被人恶意举报,非法拘留十五天。

公检法暗箱操作 一再延长非法关押

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后,亲戚去看守所探视她,拘留所人员不让见,说是办案单位的原因,到期,还得办案单位去接。

等到了十一月十三日,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姚淑霞的女儿去接她,又被告知,姚淑霞,在疫情期间发真相资料,被第一派出所绑架,因疫情,未做处理,现第一派出所接着(非法)拘留十五天。

就在这十五天将到期的时候,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丁玉华,给姚淑霞的女儿打电话,说姚淑霞已被转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得知,姚淑霞被构陷到检察院,又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检察院量刑七年,罚款三万元。

非法庭审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开庭,家属突然接到通知,到法院旁听。之前,并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给姚淑霞机会和时间请辩护律师,匆匆开庭,说是让姚淑霞自己辩护。

当庭,姚淑霞不承认自己有罪,法官执意要重判她。据说,在未来六、七天内,给出服刑年限。

在法庭上,家属得知,海林市公安为了构陷迫害姚淑霞,曾经有多个警察强行把姚淑霞的手按在电线杆子上,假装是姚淑霞在粘贴不干胶,拍照作伪证。然后,又找来不明真相的人假装举报,做假现场,再拍照,作伪证陷害姚淑霞。

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人和提高道德修养,在任何时候,光明正大的。在法轮功学员上告无门、信仰被迫害的情况下,他们利用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讲清真相、发资料,也是在中共严酷的迫害下,慈悲、勇敢的表现,他们帮助更多的百姓破除了谎言的迷惑,选择了光明的未来。

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政法委书记:阮新立。 7325720、13943335818
政法委办公室:0453-7328986 谷德勇
法院院长:刘兴利。法官:姜新昆
检察院检察长:郑涛
检察院副院长:闫明13904531973
公诉人:陈肖雪,助理:林江
公安局局长:庄坤13704639998。
公安局政委:孙庆瑞13009898933 7336589 7220008
公安局国保队长:丁玉华 13199335299 15504537211
第四派出所电话:0453—7228110第四派出所所长:刘伟13836388555
第四派出所所长:赵鑫泽13766641177
第一派出所所长:李东贤1300979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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