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季宁与丈夫王德生都修炼法轮大法,多年来,夫妻二人因坚持信仰而屡遭中共迫害。单季宁曾被非法劳教两次、判刑一次(监外执行)。王德生被非法判刑两次,一次四年、一次八年。
单季宁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被劳教二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被劳教三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被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冤判三年,缓刑五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中旬,夫妻俩再次被绑架,王德生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单季宁三年,还分别被勒索罚款五万元、一万元。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单季宁因向人讲如何避疫被银川市金凤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移送西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单季宁被西夏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单季宁当庭讲述了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并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律师从《宪法》等相关法律层面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庭审在中文十二点二十分结束,没有当庭宣判。
二月二十五日的〔2020〕宁0105刑初242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该案的公诉人是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检二部的任薇检察官,审判长是王小佳,审判员是罗娟、陆天龙,法官助理是祁帅,书记员是范佳琦。
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按照真、善、忍指导自己的言行,福益家庭泽于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该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
天网恢恢、善恶有报。对法轮功的打压、迫害,不是一件小事,参与迫害的人真的会遭报应。在这个多灾多难的时代,真心希望公、检、法人员明辨是非,善待法轮功学员,不参与迫害,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