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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军再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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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浙江省绍兴市法轮功学员王文军女士,被嵊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十个月,勒索罚金四千元。二零二一年四月中旬获悉,王文军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这是她第二次被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王文军女士,59岁,绍兴市上虞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王文军坚持信仰真、善、忍,长期遭受中共邪党迫害,曾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单位无理开除,十多年的工龄被清零,退休工资待遇被剥夺。


王文军女士

绑架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早,由于疫情,王文军女士所在的小区一直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居民一直被要求待在家中,然而,这时,绍兴市国保大队和百官街道派出所去王文军家要带走她,遭到王文军女士拒绝后,这些人将她家的门破开,将她强行带走。大约两天后,王文军女士被“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派出所警察又闯到王文军家,破门而入,将她绑架到派出所;第二天,家人被告知,她被“刑事拘留”;第三天家人又被告知,她被关押到洗脑班;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被放回家。

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嵊州市法庭非法庭审王文军女士,当天当局如临大敌,派出十名左右的特警把守在法院门口,并阻止王文军的亲友们入内旁听。法院当庭取消了原本计划的公开网络直播,整个过程秘密进行。

法庭原本允许一名家属旁听,然而在庭审当天居然连一位亲友旁听的要求也公然拒绝,使得王文军的家属无法进入法庭现场,只被允许在另一个房间观看现场视频。在家属所在的另一个视频观看房间里,有十一个绍兴市政法委、六一零和国安的官员,全程监控整个庭审的过程。

在庭辩阶段,审判长和陪审员不停打断王文军的发言,企图剥夺她为自己辩护的合法权利。人权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也企图剥夺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利,在庭辩时不断打断律师的发言。

庭审中,公诉人无法拿出“犯罪”证据,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绍兴市政法委的一名拒绝出示证件和名字的官员,通过王文军所在的社区强行要求她去“谈话”,斥责她在庭审期间的表现。王文军对他说:“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我没有犯罪。”此官员回复:“不管我们有没有证据,都算你自首,都会给你判有罪。”

一个政法委的官员,居然充当“法官”的角色,还随意给人定罪,毫无公正司法可言,“依法治国”沦为笑话。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王文军被嵊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十个月,勒索罚金四千元。

王文军被非法判刑后,非法关押到绍兴市上虞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四月中旬获悉,王文军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曾被枉判四年 在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当地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王文军,几次把她绑架到派出所。

二零零零年,王文军在陪同行去省里购物的路上,被绑架、非法关押,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到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月,王文军结束冤狱,被放回家。

被断水、断电、断粮五天

二零零四年十月,王文军出狱后,继续修炼法轮功,随后全家人都遭到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和国保大队的威胁和骚扰。

二零一六年初开始,绍兴市上虞区政法委、国保大队和“六一零”在王文军家门口修建了两根很高的柱子,安装监控摄像设备对准她家楼道,用这种方式来监控;还教唆邻居进行二十四小时监视她。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绍兴市上虞区“六一零”指使一帮人去王文军家,强行要求她跟他们出门去“聊一聊”,被王拒绝后,又指使二十个人轮班把她围困在家中,断水、断粮达五天之久。

被从贵州劫回浙江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六年七月初,王文军陪同丈夫去贵州工作生活。她的女儿和女婿带着刚满一岁的外孙从英国回国探亲。

一天,有人敲门说是有快递,王文军抱着外孙开门下楼拿快递,突然有几个人把她围住,说是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局的,接着上楼。当时王文军的小外孙被吓得大哭,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的英国女婿也受到了惊吓。

王文军被这几个人从住所劫回到浙江,非法关押到洗脑班迫害。

从洗脑班回家后,王文军受到绍兴市上虞区当局的各种迫害打压,被骚扰,被“请喝茶”、被“敲门”、被“约谈”、被监视,从没有间断过。

附:部份相关信息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10号
邮政编码:310007
电话:0571-88256826
局长:王争0571-88256908
政委:蔡俊豪0571-88256908
副局长:吕伟雄 0571-88256908
副局长:周晓虹(原浙江省女子监狱狱长)0571-88256908
副局长:陈飞跃0571-88256908
副局长:姚永清0571-88256908
政治部主任:廖土生0571-88256908
办公室主任:朱永忠0571-88256908
二级巡视员:王光华 0571-88256908
浙江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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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1-88087738
监狱长:0571-89970002
副监狱长:0571-8997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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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0571-8997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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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0571-89970093、0571-89970094、0571-89970095(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
十监区:0571-89970210
一监区:0571-88859330、0571-88859330-7066
三监区:0571-89970171
九监区:0571-89970208、0571-89970122
中队部:0571-8997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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