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 慈悲面对骚扰人员

更新: 2021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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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下午,我丈夫告诉我,刚才社区人员来电话,一会儿到家里来,跟你了解一些情况。

自从从明慧网上得知六一零布置了以“清零”为借口的骚扰消息之后,我努力多学法,学法入心,更集中精力发正念,清除其背后的邪恶因素,已经早做好应对的准备了。

接着,我把电话拨过去,占线。第二次再拨过去,我告诉接电话的人:“我是某某某,你们是要来找我吗?”“是,要想了解一下信息。”我说;“啊,我家现在不太方便,我去你们社区吧,我马上就去,你们在那儿等我吧。”社区人说;“已经出发了,车里好几个人呢。”我说;“是吗?那你们到楼下给我来电话吧,我下楼。”

两点半左右,社区来电话说:“在二楼等着呢。”“好,我马上下去。”我说。

有三个人,一个着装的警察,两个三、四十岁的女士。见到我下来,其中有人说;“哎呀,这么有气质啊,听说了,是哪个高层单位的。”我微笑着点头说;“你们是社区来的,正好我也要去找你们呢。了解什么事?”“就是想了解一下信仰。”

于是,他们开口问;“现在在家炼不炼?”这时有一个人拿出笔和本放窗台上,要记录。我说:“你要干什么? ”警察说:“啊,她干她要干的事。”我严肃的说:“你们在这儿没有我的允许,不能随意干什么事。”她马上把笔和本收起来了。

我继续说:“刚才说信仰,我信法轮大法真、善、忍,做好人中的好人。我在家炼不炼是我个人的事情,所以我不必回答。你们也不该问。”他们说:“国家不让。”我说;“国家《宪法》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言论等权利也同样是不可侵犯的。看你们这举动,是不是违反法律啊,是在犯法呀,你们知道吗?当然我知道你们也是被人指使来的,不是本意的。是不是这样?!”

他们互相瞅一眼,点头认同。得到了我的理解,他们的表情有点放松的样。我接着说:这根本不是你们的职权范围呀,新修改的《公务员法》第六十条,你们也知道吧?“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有善恶有报的天理吧!听没听说疫情是长眼睛的事?知道今年咱市为啥疫情这么严重吗?(因疫情,全市采取隔离十五天或四十五天左右,有十五个官员被撤职。)

我说:二零一八年十月,咱们市共有五位法轮功学员去讲真相救人,被抓非法关押。我和另一人去了解情况,再有,天冷了,给被关押的朋友送衣服,却又被非法抓捕,判刑一年。现在出来一年多了,连退休金都被扣发,两年多没开支,这不剥夺好人的生存权利吗?我曾是单位、省里、国家教育部项目办的先進工作者,是人民几十年培养的教育精英啊。但公检法联合,非法把我送到监狱去迫害,你们说这什么天下吧?

这时,社区人员他们也表现出这事不应该的表情。

聊到这儿,八十多岁的我姑姐下楼去散步。看相貌、穿戴,他们猜到了是我家人。他们问:“是您赡养的老人吗?”我说:“是啊,是我姑姐,不光是一位呀;近四十多年,不算养育自己孩子,我养育了八人——弟弟、侄子、外甥、外孙等,婆婆也在我家生活了两年去世的。我们修炼法轮功的不仅在家庭、单位、社会上都要做好人中的好人哪 。迫害这样的好人,老天不容,会给予惩罚。那年咱市的迫害法轮功的恶行波及了全省,随后几个大城市非法抓捕几十位法轮功学员,甚至达几百人。”

警察说;“有这么回事啊?我们真不知道。”我说:“所以,我告诉你们,这造多大业、多大罪啊!迫害法轮功,会遭报应的。劝你们不要造业了,就到我家为止,回去吧,别再去别家了,我是真诚的为你们好。给,这是前年我在法庭上的自辩词(《修炼法轮功合法 迫害法轮功有罪》),因你们与我有缘,给你们每人送一份,你们回去好好看看吧,会有很大受益的。”

他们说:“谢谢!谢谢!”接着,我又和善的说:“啊,今天是我们女士们的节日啊,祝你们节日快乐!”她们说:“谢谢!”

我从二楼和他们一起下来,送他们到外边,走二十多米远。我又大声喊:“法轮功早晚有昭雪之日,你们可得站好队呀。还有你们想吃辣白菜的话,尽管吱声,我可以给你们做。”他们边摆手说;“好,好,谢谢!谢谢!”

在师父的加持下,和他们谈了二十分钟左右,他们再没有提什么炼不炼那,签字不签字等事,高高兴兴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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