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说:“那么作为一名修炼者要用一切有利的条件,洪扬大法,证实大法是正确的,是真正的科学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是每一位修炼者为己任的。”[1]
我悟到,修炼没有小事,修炼是严肃的,来不得半点含糊。我把自己以前遇到的类似事情写出来,与同修交流。
我外甥从小是我带大的,跟着我学法,讲真相。现在,外甥大学快毕业了,准备读研究生。外甥上小学三年级的一天,早晨在临走时,急忙拿出一份“安全条约”叫我签字,我也没顾得上看,顺手就签了。
外甥中午放学回来,忐忑不安的告诉我上面有一条是诬蔑法轮功的,怎么办?当时我脑子“嗡”一下:这还了得,怎么稀里糊涂的做了这么一件错事!外甥一年级入少先队之前,我就找到班主任,讲了大法洪传真相和不入少先队的理由,班主任很认可,说等她请示校长同意后告诉我。
过了两天,外甥高高兴兴的跑回家说:班主任叫外甥告诉我,校长同意了!几天后,学校在举行六月一日活动时,孩子们站队集体宣誓戴红领巾,唯独我外甥站在一边。观看的家长和邻居都奇怪的问我:“你外甥学习那么好,又是班长,怎么不入队?”我就把原因告诉了他们,顺势讲了大法真相。
因为有了这个基础,我没有多想,马上去学校找到班主任,说明我不应该签字的原因。班主任说已经交到教导处去了,她把我送到教导处,说明了情况后,教导处负责档案的老师不嫌麻烦,从一摞一摞中把外甥的那份找了出来,我拿笔把那一条全都涂抹掉之后,交给了那位管理老师。
现在回想起来这个过程,颇有些感慨:一个老太太在偌大一个区级重点学校里,穿梭于教室和教导处之间,顺利的做完这件事,这不就是个奇迹吗?弟子走正了路,是师父在安排这一切。
师父告诉我们:“谁为大法做了什么,神都在一笔一笔的记着,那是留着给未来的。”[2]“你们在救度众生,也在为众生铺垫未来的人类之路。”[2]
为此,我想提醒同修,认真的审视一下自己走过的路,不管在哪方面做过不应该做的事,属于明慧编辑部关于《严正声明》一栏“编者注”要求范围的,就写一份《严正声明》;是其它方面的,就在学法组曝光。正法没结束就是机会,否则,悔之晚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证实〉
[2] 李洪志师父著作:《音乐与美术创作会讲法》〈音乐创作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