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非法停发退休金 四川什邡市周玉宝上访维权

更新: 2022年06月22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德阳市什邡市法轮功学员周玉宝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去邮政银行补登存折时,发现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于二零二零年八月非法停发了她的退休工资;随后到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德阳市信访局向相关人员指出:退休工资是公民的私有财产,不是哪个政府或谁的恩赐,停发退休工资是违法的,要求依法恢复全额发放他的退休金。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周玉宝先后去了德阳市政务中心四次,找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去询问:“为什么停发退休工资?”他们说:“你二零一二到二零一五年被判三年徒刑,要把这三年领取的工资和上调的部份扣回。”周玉宝说:“你们扣我的退休工资是不符合法律的,并且我没有违法犯罪,法院冤判了我,他们的判决书上也没有写出我犯罪的事实,我即便是违法犯罪,你们都没有权力扣我的退休工资。”周玉宝把判决书递给他们看,他们只看最后判三年,不管有没有违法犯罪的事实。

周玉宝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你们要依法办事。”他们说:我们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二零零六〕18号”第六十七条执行的,把川劳社发〔二零零六〕18号给周玉宝看,同时拿来了他们扣周玉宝退休工资的“确认情况告知书”,要周玉宝签字确认。他们说:“你签字确认了,从下月开始每月扣除上调部份682.51元,扣后每月发给2660.01元;另外三年总计要扣的121643元,我们另签协约,你可分期分批或一次性付给我们。”周玉宝说:“我不签这个字,因为我没有违法犯罪。即便我有违法犯罪的事实,扣我的退休工资也是违法的。”

周玉宝把二零一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第28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档的决定中的99项:废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和100项:废止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给他们看,他们说“我们不看这个”。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周玉宝又去找了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时说:“你们依据川劳社发〔二零零六〕18号,第六十七条执行的扣发我的退休工资是违法的。”周玉宝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照,说他们的行为是违法,并形成文字。周玉宝说:“我在这里与你说,我可能说不全,所以形成文字给你们看方便一些。”他们不要,也不看。周玉宝说:“你们不能违法扣我的退休工资,这是我的私有财产,不是哪个政府或谁恩赐予我的。你们的行为,作为政府公务员是严重违法的。”最后,他们说:“讲法律我们说不过你,你去找省上。” 周玉宝说:“谁扣我的钱我找谁,你们扣了我的钱,我就找你们。是你们在违法。”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周玉宝去了德阳市信访局,接待他的工作人员是一位女士,他向她说明了他的退休工资被非法停发的情况,她问找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没有,周玉宝说:“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今已四次找他们,他们的理由是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被判三年徒刑,(因炼法轮功被冤判三年徒刑)要将这三年所发的退休工资(包括三年上调工资)全部扣回。”周玉宝告诉他们:“扣我的退休工资是违法,今后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他们还说:“讲法律我们说不过你,你去找省上。”她听了情况后,问身边的警察说:“判刑后要扣退休工资吗?”那警察说:“没听说过。”后来女士告诉周玉宝:“下周二上午九点你来,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的领导要在这里接访,你来了我会安排你与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的领导见面。”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周玉宝去了德阳市信访局,接待的工作人员把他领到德阳市信访局、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接访室。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信访局的旷主任首先让周玉宝填写了一份信访表,周玉宝向他说明了退休工资被非法停发的情况,他问找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没有,周玉宝将三月五日的说词再重复一次,旷主任听了情况后,作了记录,同时收下了周玉宝的书面材料,把周玉宝所反映情况归纳为三点:

一、不能扣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的退休工资,要求依法恢复全额发放。
二、为什么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不扣,而在二零二零年八月才扣,而川劳社发〔二零零六〕18号通知是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的,为什么那时不执行?
三、他们依据的川劳社发〔二零零六〕18号通知,不符合《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其实它本身就是一个通知,根本就不属于《法律》),那么这个通知更没有《法律》的效力。

所以他们停发周玉宝的退休工资是非法的。最后,旷主任对周玉宝说:“你提的三点到时我们会给你答复。”

周玉宝,什邡市退休工人,修炼真善忍,在当地是有口皆碑的好人,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在公园乘凉,遭国保警察殴打绑架,头部受伤。此后,中共不法人员操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阻挠家属请律师介入案件,驱赶、威逼、劫持家属,最终于十二月六日,骗过家属、同事等,非法开庭,冤判周玉宝三年徒刑。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