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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功得健康 黑龙江铁路职工张金凤遭洗脑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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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横道河子镇横道铁路车务段职工张金凤,今年56岁。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那时她患有关节炎、偏头痛、便秘、低血压等多种疾病。修炼才一个多月,所有的病痛都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张金凤遭受了绑架到洗脑班、勒索钱财、被强迫离婚等迫害。下面是她自述被迫害事实:

修炼法轮功前,我患有多种疾病。关节炎、偏头痛、便秘、低血压等,哪一种病发作的时候,都非常痛苦。一九九六年,法轮大法传到我们这个东北小镇,朋友告诉我这个功法祛病健身有奇效。修炼一个多月后,我所有的病痛全好了,平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无病一身轻,心情别提多激动了,身心愉快,家庭也和睦了。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编造各种谎言,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当时我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们认为,政府不了解法轮功真相,这么好的功法怎么能被非法取缔呢?我们要跟政府说明真相。

我和当地的几位法轮功坐汽车,去省会哈尔滨上访。到收费站的时候,被当地的警察截回,被绑架到海林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审讯了一上午。下午把我们送往牡丹江铁路公安局非法关押审讯,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我就写我还要炼功。

到了晚上八点多,我被单位领导接回,被非法拘禁在单位,不让回家,每天都有同事(魏全友、李淑珍、相彩虹、王丽娟等)轮流看管我。之后,我长期被非法看管监视。

为了维护公民的权利,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左右,我去北京反映情况,被单位工会主席迟国君、团委书记邹延春从驻京办事处强行押回牡丹江,又被牡丹江市爱河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勒索了75元伙食费。我还被迫给迟国君、邹延春承担去北京的来回路费、住宿费、饭费五天,共计人民币3713.90元。

随后,我被非法开除路籍,留路查看,“没有期限”。每个月只给开支180元左右。一直受到非法的监视看管,没有人身自由。当时有文件规定,铁路职工或职工家属一方去上访,就得下岗(失业)。

我被迫与丈夫离婚,当时我丈夫不离,但公公、婆婆因承受不住压力,逼迫我与丈夫离了婚。三年后,公公婆婆的情绪稍有缓和,我才与丈夫复婚。这使我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给孩子精神上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致使学习成绩下降。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我和姐姐在超市购物,接到横道河子车站站长张良的电话,(我当时工作了两天两夜,本应该第二天休息)骗我去替班,说别人要去学习。第二天,我刚下火车,车务段纪委书记陶文祥、王焕霞等人,就把我强行抓到汽车上,绑架到五常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我被殴打、侮辱、逼写三书。我迫害十多天才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十二月一日,单位的赵成杰主任把我骗到横道河子公安派出所,说是领导回访(原铁路国保大队的邓涛找我回访)。到那以后,找我谈话,不让我回车站,快到下班时间了才让我回到车站。在这期间,又给我丈夫打电话。下午到下班时上火车,他们不让我坐硬座,有一个女的拽着我胳膊,让我坐在卧铺车厢,到牡丹江站让我下车,不让我回家,直接把我带到一栋房子的二楼,说是领导开会让我等着。直到天黑了,来了一个人(后来知道他叫孙海斌,是牡丹江市铁路公安处的),说是送我回家。

到我家后,铁路国保大队警察又非法抄了我的家,没找到任何他们认为有用的东西。把我再一次绑架到爱河看守所非法拘留八天,还吓唬我的家人说要给我判刑。我的家人托人送给赵成杰5000元钱,又拿500元到医院开了保外就医的证明,才放我回家,不然就给判刑。给我的家人在身心上造成很大的伤害。我及家人一直生活在担惊受怕的恐惧中,直到二零一四年四月份退休。

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我们公民的合法权利。可是在中共的统治下,人最基本的权利却被剥夺,屡屡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善恶有报是天理。我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的人,悬崖勒马,不要再为眼前的利益断送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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